三年級語文學習指導

  我國古代思想家孔子也說過:“溫故而知新”,足見覆習的重要.指導學生掌握學習的一般方法尤其重要,怎樣指導學生掌握一般的語文學習方法呢?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的詳細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1.過度法——言傳身教。

      過度法是在基本學會一種知識或初步掌握一種技能後,不滿足於勉強記住或剛剛學會的程度,要再多複習、練習幾遍,達到進一步牢固掌握。這種“再多複習、練習”的時間和次數就是過度複習,或叫過度學習。心理學家指出:要想牢固掌握所學內容,任何學習都要過度學習。但過度學習要注意“量”,就是時間和次數要適當,不是過度得越多越好。例如,我們教學十個生字,經過認讀、書寫、記憶,有五遍就能比較準確地掌握了,這叫適度,心理學家認為,過度複習不要漫無限制,而要適可而止。太少了達不到鞏固的目的,太多了又浪費時間和精力。如背誦一首詩歌,誦讀第五遍剛好能背誦下來的話,再加兩、三遍就行了;一個生字,抄寫三遍剛好能記憶下來的話,多寫一兩遍就可以了。

  2.分散法——引導點撥。

       分散法主要運用於不斷學習新知識時對舊知識的回顧溫習。關鍵是指導學生正確選擇進行分散複習:一是複習的內容不算太多時,可採用平均分散的方法。如6個小時能複習完的內容,可以分散在三天中,每天覆習兩個小時。二是先多後少的分散方法。假如在階段複習中,需要在七天內複習五次的話,可在第一天覆習兩次,第二天覆習一次,第四天再複習一次,第七天再作最後一次複習。其中的第三、五、六天可安排別的複習內容。每次複習間隔的時間長短要根據複習的內容而定。複習新學的知識,間隔的時間可以短一些,不能間隔得太長,太長就要遺忘,給複習增加困難。複習的時間要分散,複習的內容要交叉,複習的方法也要靈活多樣。比如,把說的、讀的、寫的、算的、畫的、記的互相結合起來,穿插進行。有時要檢查自己對知識的掌握情況,還要把動眼、動口、動腦和動手結合起來。這個過程中教師要進行方法選擇的闡釋,以便讓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掌握方法。

  3.歸類法——生尋規律。

      比如,字的歸類:①易讀錯的字;②多音字;③易寫錯的字;④易用錯的字;……。練習分段時,每閱讀一篇課文,先回想老師是怎麼分段的,根據是什麼,然後把類似的歸在一起,從中可找出三種分段方法。一是按照故事的時間變化順序分段,如《將相和》、《我的戰友邱少雲》等;二是按照事物不同型別或不同方面分段,如《蟬》、《動物的遊戲》等;三是按照空間位置或環境的變化分段,如《草原》、《彩色的翅膀》等。這樣對學過的知識重新組合,排隊串線,便於重點突破,掌握規律性的東西,防止機械重複,死記硬背。

  4.嘗試回憶法——激勵嘗試。

      嘗試回憶,即把課堂上老師講的知識回憶一遍。教師應在課末、單元末,有意識引領學生回憶新近內容。美國心理學家索裡和福爾特做過一個實驗:運用嘗試回憶去背誦的成績是不運用嘗試回憶去背誦的成績的兩倍以上。效果之所以不同,是因為回憶是大腦積極的主動的思維活動過程,複習中有回憶的參與,即增加了一個資訊反饋***對課堂所學知識的記憶的反饋***過程,這種反饋的次數又往往不僅一次,多次的強化剌激可提高記憶效果。指導學生運用嘗試回憶應與閱讀教材結合起來複習,即先回憶後閱讀;或回憶一段閱讀一段,直到努力把老師課上所講的知識全部回憶起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