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拖延式銷售
在日常的銷售工作中,對於客戶提出的某些異議,銷售人員應不急於一時,延緩處理,這是一種延緩處理客戶異議的方法。那麼什麼是拖延是銷售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滿意,謝謝。
延緩法的適用性:
從現代推銷學的原理出發,客戶堅持異議的固執態度是可以理解的。有時,客戶習慣於某種購買模式,形成對某個產品的固定的購買與消費,不肯接受銷售人員所推銷的產品,因此而產生異議。這時,銷售人員企圖在短時間內改變客戶異議是不可能的。
延緩法就是針對客戶所提出的異議,不宜馬上回答的,可以延緩到合適的時間再予以回答。並不是對客戶異議置之不理,而是爭取時間進行考慮,仔細回味客戶的異議,從其中分辨出客戶真實的用意,再給予回答,避免衝突或產生新的異議。
例如,當客戶提出產品的價格有點貴時,銷售人員可以不理會客戶的異議,而是繼續講解產品的優勢與特點。在客戶對產品有了一定了解以後,銷售人員可以對客戶說:“您現在一定認為它並不貴了,對嗎?”
有時,銷售人員可以什麼也不說,只是默默地觀察客戶的舉動、言行、表情,待到認為客戶有了新的表現,可以判斷客戶不再堅持異議後,才繼續進行推銷洽談與成交。延緩的時間可以很短,也可以比較長一點***到下一次再談***。
又如,客戶提出:“現在快到夏天了,買這種產品合適嗎?”銷售人員就可以這樣迴應:“這個問題提得好,我馬上就會提到它。”如果客戶接著異議:“它能像你說的那樣,即使在高溫條件下也能無故障執行嗎?”銷售人員可以接著這樣應對:“噢,等會兒我可以給您演示一下這臺機器的工作情況,現在我先向您介紹一下……”延緩法解決客戶異議,可以用巧妙的語言來應對。
再如,客戶提出:“這種牌子的洗髮膏價格太高了。”銷售人員就可以說:“這位女士,您的意見很正確,如果您不介意的話,我們稍後再討論吧,到時您就會發現更有意義的答案。”
這樣一來,就可以給銷售人員爭取時間考慮最合適的答案或方法;另一方面,經過這樣的引導,客戶就可能意識到其異議的不合理性,這時你再回答客戶先前提出的異議,就可以讓客戶收回成見,並且避免了同客戶的直接衝突,洽談也就繼續進行下去了。延緩法適用於大宗生產資料類產品的推銷;適用於中間商大批量進貨的推銷;適用於理智購買行為;一般不適用於小額的、現貨的、現場交易的推銷。
延緩法的優點和缺點:
1、正確運用延緩法可以增加推銷力量。
銷售人員不是迫不及待地要求客戶表態和購買,並不表明銷售人員軟弱無力。恰恰相反,這表明了銷售人員對推銷產品的信心,可以令客戶信任與尊重銷售人員,增加推銷洽談在客戶心目中的地位與分量。如果遇到了當時不能解決的異議和難題,延緩法可以銷售人員有時間進行更加有力的準備。
2、正確運用延緩法可以減緩客戶的牴觸情緒。
在一般情況下,客戶提出異議後,一般是不會立即放棄的,總是在與銷售人員對峙了一段時間,並且在瞭解更多的資訊以後才會轉換態度。客戶堅持異議的固執態度是可以理解的,這是由客戶心理活動規律及其影響因素決定的,這時,如果操之過急反而會使客戶反感或頑固堅持異議。銷售人員如果可以延緩處理,客戶就可能在銷售人員的繼續提示與推銷介紹下放棄異議。
3、正確運用延緩法可以給客戶提供些自我消化的時間。
在推銷洽談中,一方面,客戶有他們原來的購買習慣,另一方面,銷售人員又向客戶提供了大量的推銷產品的資訊。原有的資訊與新的資訊在客戶的心理活動中一定有矛盾。在這種情況下,銷售人員可以在演示及證明所推銷的產品後,留下一段時間給客戶,讓客戶自我消化銷售人員的推銷建議,使客戶的異議情緒“冷卻”一下,避免客戶因為匆忙決策而帶來的弊病。
4、正確運用延緩法可以給銷售人員自由活動的時間。
在等待客戶轉換態度的時間內,銷售人員可以進行其他的活動。銷售人員可以帶領客戶參觀考察生產與銷售現場,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讓客戶更好地瞭解產品,也可以讓客戶對產品進行更深入的認識,甚至**。總之,可以有一段時間給客戶與銷售人員進行自由活動,進行他們認為有必要的活動。
與其他處理客戶異議的方法一樣,延緩法也有一定的侷限性,其缺點如下:
1、在客戶提出異議後沒有及時地給予處理,可能會引起客戶的不滿。
2、若延緩時間較長而又沒很好地保守商業祕密,很可能給競爭對手留下可乘之機。 ——
3、在延緩與等待的過程中,還會出現各種預料不到的事情。這些都可能使銷售人員前一段的努力付諸東流。
運用延緩法應注意的問題:
1、如果客戶異議離題太遠,可以不馬上回答
如果你想避開客戶異議,而不進行任何反駁,可以不馬上回答;如果你不想反駁客戶的異議,可不予立即回答。這樣做的目的往往是出於策略上或心理上的考慮,為了不致惹客戶生氣而影響氣氛,等待合適的機會再回答。如果客戶所提異議將隨面談的進行而逐漸減少或消失,可以不必馬上答覆;當馬上回答客戶異議會對推銷論點的闡述產生不利影響時,最好不要馬上答覆,但銷售人員一定要掌握好答覆的時間,否則易受到客戶的盤問而處於被動;如果不能當即給客戶一個滿意的答覆,就應說明情況,暫時擱置,有了滿意的結論再予以答覆。如此處理,說明銷售人員不是隨便地對待客戶意見,不會影響客戶對自己的信任。
2、銷售人員應該表現出充分的信心
不要顯得猶豫不決、拖泥帶水。要相信符合客戶需求的產品能為客戶所接受,要相信真誠的推銷活動能獲得成果。
3、提供資料
銷售人員應把證據及可提供的資料等留給客戶,使客戶在有時間的時候進行了解和學習,為客戶決策提供依據。銷售人員在離開客戶前,應總結此次面談的收穫以及客戶的遺留異議,應約好下一次與客戶見面的時間與方式。
4、解答異議
在允許客戶延緩考慮之前,一定要儘量地解答客戶所有明確的異議,展示儘可能多的證據。不能認為延緩處理就可以不盡力介紹,也不要遲遲才把自認為王牌的證據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