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服採購合同樣本***2***
九、付款方式***僅供參考***
合同貨物到甲方指定地點交付,驗收合格後,以人民幣方式結算,乙方須提供以下資料:
***1***合同;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
***3***驗收報告***加蓋甲方公章***。
***4***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檢測報告。或由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應在驗收合格及資料齊全情況下的一個月內完成貨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或其它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十一、索賠
1、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決索賠事宜:乙方同意退貨,並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乙方未作書面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十二、違約與處罰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的違約金。超過10天以上,30天以內未交貨的, 或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上報黃埔區教育局,並按《供貨協議》條款處理。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30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由甲方上報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並按本次招標檔案規定,取消供貨資格。
十三、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並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後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餘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黃埔區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3、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學校***蓋章***乙方: 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鑑證方:廣州市教育局
簽名:
日期:
學校校服採購合同範文篇三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質、規格、數量、價格
依據本合同簽訂的訂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質量標準
乙方提供的校服執行以下第 項質量標準:
1.執行現行國家標準。
2.其他標準:
乙方提供的校服應當具備以下質量標識: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識。
三、校服的樣式與封樣
1.校服的樣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設計。校服的樣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等最終由甲方書面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應當免費製作校服樣衣。
3.甲乙雙方應將經確認的樣衣封樣儲存。封樣時,雙方應當將樣衣在密封的包裝上標註“樣衣”並加蓋公章,並各自儲存。
四、校服的生產加工與首次送檢
1.乙方必須嚴格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及雙方確認的樣衣,組織生產加工。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合格的工藝生產加工,確保校服的質量及安全。 3.乙方應當在校服出廠前,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後方可交貨。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貨期及交貨地點: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交貨,並送至甲方指定送貨地點 。
2.交貨通知:乙方應在交貨前 日內,將到貨日期、交貨數量、裝箱規格等相關交貨資訊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作好收貨安排。
3.運費承擔:運費由 方承擔。
4.包裝規格和包裝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需包裝捆紮牢固,並在外包裝上清楚註明規格型號、數量以及甲方名稱。
六、校服的驗收與二次送檢
1.乙方交付校服時,甲方應對產品數量、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進行檢視,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封樣樣衣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
乙方應當出具本批次產品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報告。
2.驗收異議
甲方如對乙方所交付的產品數量、產品質量等存有異議,應在乙方交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異議後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解決。
3.二次送檢
依據市政府有關規定,雙方確認:甲方在校服發放前將乙方交付的校服進行抽樣,送交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乙方同意服從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結論,並承擔相應的後果。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價款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收到貨物並完成貨款確認,且提交貨款等額的發票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貨款。
2.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價款。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確認校服樣式的,乙方有權延遲生產加工的時間,所造成交貨延誤由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總價款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產品數量短缺的,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 日內補足,逾期未能補足的,乙方除補足短缺的校服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價款 %的違約金。
5.乙方交付產品規格不符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予以調換,逾期未能調換的,乙方除調換規格不符的校服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規格的校服價款 %的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甲方提出修補、更換面料等要求的,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交付產品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還所收取的全部貨款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總價款 %的違約金;因產品質量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乙方還須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追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返還已付價款,支付總價款 %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十、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1.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署後,由甲方負責將本合同交至 區教育局備案。
3.本合同簽署後,由乙方負責將本合同申報至 區質監局。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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