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幹警錄用計劃與招考大綱常見問題指導
1、什麼是政法幹警?
政法幹警招錄指的是法院、檢察院幹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幹部及獄警培訓兩年後分配到相應的崗位任職的一種政法類公務員錄取的新程式,包括法官,檢察官,警官,司法所工作人員等。
法官和檢察官首先要過的是司法考試,考試與錄取的程式和公務員是一樣的。
政法幹警考試中的警察類***公安幹警和監獄民警***的體檢執行統一參照《人民警察體檢專案標準***暫行***》執行。
政法幹警的錄用程式與一般公務員相同,但錄用後要到規定的院校接受兩年的專業培訓,學習期間免學費有補助。畢業後,研究生要在基層服務5年,本科7年,專科9年。
如果違約,交違約金,在規定年限之內不可以報考任何地方的事業單位與公務員。
2、什麼是招錄計劃?包括什麼內容?
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所附培養計劃表確定的專業、數量等制定招錄計劃。招錄計劃主要包括:招錄單位名稱、招錄資格條件、招錄數量、招錄培養院校、招錄專業等內容。各試點省級編辦要根據稽核同意的招錄計劃落實試點所需政法專項編制,任何單位、部門不得將用於試點招錄的政法專項編制挪作他用。
3、關於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教育部門分別制定並向社會發布。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並將報名庫通過“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專網”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名資訊應嚴格按照《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生資訊標準》進行採集。
4、招考公告都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招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招錄機關、招考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三***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五***其他須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