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和安全手抄報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營造文明守紀和諧校園,校園應該多普及法律知識。你知道怎麼做法制手抄報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的圖片

>

  圖***1***

  圖***2***

  圖***3***

  圖***4***

  的資料

  一、法律小故事

  1、爭執為何事 只為體育課

  某市民辦初中十分重視教學質量,每次開會校長都會說:“教學質量是我們的生命,如果今年初三的中考成績不佳,那麼招生形勢就嚴峻,有的教師就得下崗。所以一些副課要砍掉點,如體育考試是學校自己操作的,少點課也不影響體育成績……”。任教初二初三體育的吳老師是一位市名教師,對學校砍掉初三體育課的做法表示不同意見。有一次,為爭取讓初三學生每週上兩節體育課,吳老師和校長髮生了爭執,此事後來反映到了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領導表揚了吳老師不愧是一位市名教師,而且批評了該校校長,並要求該校初中每週開足三節體育課。

  為什麼市教育局領導要表揚吳老師呢?因為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開展課外體育活動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生動活潑。普通中小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每天應當安排課間操,每週安排三次以上課外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活動的時間***含體育課***。”顯然以前該校的做法是欠妥的。

  2、入學考試就不對 加收贊助更不該

  2004年9月1日,在杭州某著名公辦小學校長的辦公室裡,有位一年級新生的家長陳某正在和該校校長爭論,他們為什麼要爭論呢?原來多年來,該校都要對一年級新生進行入學考試,如果成績欠佳,要交一定的贊助費。今年陳某的孩子已年滿六週歲,也8月20日參加了該校的入學考試,結果數學不合格,學校通知要交贊助費2000元,不得還價。8月27日陳某來學校論理,該校校長告訴他這是學校多年的規定,不能變動。後來陳某打電話給寧波當教師的妹妹,他妹妹告訴他,該校的做法是錯誤的,該校違反了《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應當拒交贊助費。於是就有了上述的爭論,結果學校放棄了交贊助費2000元的無理要求。陳某是根據《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就近免試入學原則。 年滿六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必須依法入學,按規定受完九年義務教育。”

  二、法律伴我成長

  法律是神聖、神祕、威嚴、崇高的,它就像一個守護神,伴隨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保護著善良的人們;法律,就像天空中無數的星星,指引著人們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齊天大聖,用它那雙火眼金睛來明辨是非,扶善懲惡。法律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在那莊重的法庭上,在獵人們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條不紊,沒有一輛車、一個人闖紅燈,交通十分流暢。我走過馬路,心裡高興得想:寬敞的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當那莊重的法庭上傳來法官最後的判定,聽見的便是一個人的懺悔,一個人的欣喜。當法庭上坐著一個觸犯了法律的罪犯,那麼法律一定會嚴懲,而法律給他的這次教訓,也許會讓他開始重新做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從不冤枉好人,這是公正無私、懲惡揚善的法律。

  “不知榮辱乃不能成人”,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傳下來的至理明言。可見我們千萬不能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認為“現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錯了!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誤,為什麼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標準。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共行的道路吧!

  三、法制名言

  1***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2*** 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做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3***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衝突的首要渠道。——埃爾曼

  4*** 法律人不應該倡導過於激烈的變革,因為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希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5*** 法律如果沒有法院來闡說和界定其真正含義和實際操作就是一紙空文。——漢密爾頓

  6***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莊嚴的表現。——***法***羅伯斯庇爾

  7*** 法律是社會習俗和思想的結晶。——美國總統威爾遜

  8*** 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9*** 法律是一種強制性秩序。——***美***凱爾森

  10*** 法律所傳達的是一種超越暴力,超越權利的聲音,它所劃定的權利邊界雖然無形,卻深深地刻畫在人們的心靈之中。——著名的法律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