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

  勞務派遣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可以規定簽訂多久時間嗎,有最高的年限嗎,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務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的內容,歡迎閱讀。

  勞務派遣合同最高年限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同時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也就是說,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應該要簽訂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即被派遣出去的勞動者如果要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一定要注意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長時間,是否是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為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勞務派遣單位為了逃避用人單位的責任,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規定以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勞務派遣工為接受單位提供勞動的實際時間為準,這樣不僅損害了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也不利於限制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不正常發展。

  適合勞務派遣的崗位

  企事業單位用工,一般應以直接招聘錄用員工為主,並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正式勞動關係。勞務派遣作為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勞動關係,並不適合所有企事業用人單位,只適合一些特殊用人單位或特殊崗位。

  因此,《勞動合同法》限定了勞務派遣崗位的範圍: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具體哪些崗位可認定為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列舉,或許今後出臺的司法解釋或實施細則會有所涉及。

  目前,有些企業的保安、保潔、綠化養護等特殊崗位用人,銀行、保險公司因編制所限使用編外人員,一般由勞務公司派遣勞務人員。

  勞務派遣的崗位要求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