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股東分紅有什麼條件
股東通過投資參與公司,在年終時,公司的股東可以分紅,但是股東分紅要滿足條件,下面是小編為你解答股東分紅滿足什麼條件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實現股東分紅的條件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1***公司當年有利潤;
***2***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1***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檔案無虛假記錄;
***3***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1***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2***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50%;
***3*** 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實現股東分紅的形式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 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
分紅權的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四條的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的權利。股利分配請求權作為股東自益權的一種,是股東行使資產受益權的重要形式,在股東權中居於核心的地位。
所謂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指股東基於其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股利分配請求權的性質可以從抽象意義與具體意義兩個層面上予以探討。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指股東基於其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種股東權權能。
具體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指當公司存在可資分配股利的利潤時,股東根據股東大會分派股利的決定而享有的請求公司按其持股類別和比例向其支付特定股利金額的權利。
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是股東所享有的一種固有權,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治理機構予以剝奪或限制。具體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是由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轉化而來的,實踐中股東行使股利分配請求權,就是將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轉化為具體的股利分配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