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時間規定

  行使抗辯權與提起訴訟想對應的,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時間法律有規定,現在小編為大家解答是什麼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時間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且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訴訟時效只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物件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條件

  當事人應當在一審期間提出訴訟時效抗辯。

  當事人在二審期間提出訴訟時效抗辯,需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該證據必須是新的證據,

  二是該證據能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何謂新的證據根據《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二審程式中的新的證據是指一審庭審結束後新發現的證據,以及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未獲准許,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准許並依當事人申請調取的證據。

  當事人在再審期間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或者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援。

  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限制

  新規定列舉了四種債權請求權,當事人對這四種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這四種債權請求權分別是:

  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②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物件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③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④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