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鄉鎮政府的一封信

  鄉鎮政府,是農村基層政權的主要組成部分,我們有什麼事情可以向鄉鎮政府反應哦!下面小編整理了範文,歡迎閱讀!

  範文一

  尊敬的梅隴鎮黨政機關領導:

  您們好!

  我鎮連日來遭受暴雨襲擊,河道水位上升,排洪道堵塞,致使我鎮發生大規模水浸,道路癱瘓,農田受災,大量店面遭受不同程度經濟損失。直接破壞了人民群眾正常的日常生活秩序,人民群眾苦不堪言!這種情況何時才能夠有效得到解決,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當然,幾十年一遇的大暴雨就難免會造成上述災情,那麼問題來了?兩個星期的時間,已經是“第三次”發生這麼嚴重的問題:5月20日,5月27日,6月1號連續三次了,也是連續兩年內第五次!

  在我印象當中,20XX年之前發生這種災情是已經是要追溯到1998年!***1998年當時我國大面積受災,特別是長江中下游地區,發生大規模洪水災害***1998年到20XX年這段時間裡,我鎮幾乎沒有大規模水浸災害!如果我鎮一有暴雨襲擊,就發生水浸,我鎮人民如何過上正常的生活,農民兄弟辛辛苦苦耕種的農田損失誰來承擔?

  尊敬的梅隴鎮有關領導,請您們認真審視相關問題,真真正正為我們梅隴人民群眾做些實事,履行好政府職能,確確實實做到“為人民服務”!對此問題,本人有如下幾點建議:

  一:每年汛期一到,清理垃圾及水葫蘆,保持河道和排洪道暢通,讓水能及時排出;

  二:強制清理佔用河道違法建築物和違法佔用河道進行養殖的各類養殖場***據說梅隴至聯安虎頭溝此河道嚴重存在這樣問題,還有梅隴後底溪一帶都存在相關問題***

  三:將蓮花和銀豐管區以及東風管區一帶的來水,可以通過修建新的排洪渠道,達到引水排洪的目的,將水引到大液溪,減輕後底溪受水壓力,此舉雖工程量大,但是此舉可有效解決大南亞永水一帶水浸問題,直接關係整個梅隴水浸問題。功在一時,可造福百代!

  四:各水利工程設施和相關人員應該做到各水閘及時開關。***如馬福蘭水閘多年沒有管理,導致下游直接受災***

  五:鎮內新的大型建設應該充分考慮堵塞問題,做好排洪設施,切勿再帶來排水壓力!

  備註:有些闡述可能有出入,切勿亂噴,本人只是土農民一枚!不要問我那麼閒寫這些,因為我是“雷鋒”!大家轉發出去,讓書記鎮長看看!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範文二

  尊敬的鎮政府領導:

  我們是蓬安縣相如鎮海林溝村的村民,現因本村集體土地流轉問題與相關方發生爭議,村民的土地使用權受到侵犯,村民的委屈無處訴說,現特向相如鎮人民政府反映情況,希望人民政府為人民辦事、替人民謀福、查清事實、瞭解真相、解決問題,還村民一個公道。

  3月6日,相如鎮海林溝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與四川誠瑞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份。約定甲方將該村一組、二組、四組、五組、六組、七組共計100戶村民154.8畝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為20XX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1日,合同中同時約定,乙方有權使用復興橋至家興田、火燒橋至唐仁德大田2段河面及河床。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未經村民同意就修建攔河大壩,致使河床升高,河面水位上升,每逢雨季,沿河兩岸的村民土地經常被淹,農作物受損,村民多次與村委會和四川誠瑞資訊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交涉,上訴二位均將此事置之不理。該流轉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乙方有權使用的河面及河床的具體位置,現乙方卻將合同約定以外的河面及河床一併霸佔使用,不准許村民使用該河流,不允許村民下河垂釣,更為可惡的是村民的鴨、鵝等生禽也不能下河洗澡。至此,乙方惡劣蠻橫、霸道的行為徹底激怒了村民,雙方因該系列糾紛於20XX年10月26日在海林溝村發生衝突。

  因村委會為本合同的當事人,村委會不便出面調解並解決該糾紛。現經村民一致同意,請求相如鎮人民政府領導蒞臨我村主持並調解該糾紛,給村民一個滿意答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範文三

  尊敬的上級領導:

  我們是黃興鎮金鳳村的村名,本村書記劉良湘自從任書記以來,以權謀私,損人利己,為非為惡,現列出幾條,希望得到上級政府重視。

  第一條;以村主的隊長會議,全村隊長都不同意辦理鍊銅廠,因汙染太大,影響大家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劉為了私人的利益,不顧群從的反對,不顧環境遭受影響,硬是要辦鍊銅廠。引起了群從的強烈的不滿。

  第二條;依仗權勢,無故打人。村民廖雲富等到村上領取辛苦勞動所得的工資,可劉不但沒付工資,反而將其村民打傷,嚴重影響幹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第三條;全村共建19個高壓電塔,政府撥款每個16萬元,而補償給村民的只有一點點青苗補償。其餘款不知去何處?請調查。

  第四條;金鳳村村委會原設在南堤組已有很,他為了謀取自己利益,把設在多年老村部轉遷到金鳳小學旁邊,自己辦廠。他將廠名掛在他女婿下,這明明是掛羊頭賣狗肉。

  第五條;劉還辦了一泡沫廠,他將泡沫廠給外地老闆辦,自己利用權利把土地佔為私有,索取暴利

  第六條;他公然對抗二級政府指令,縣環保局和黃興鎮政府三聲五令不準辦,群眾也很憤怒。嚴重地影響群眾正常生產和生活。直至今年12月25號在二級政府指責下和群眾強烈反對才停業。

  第七條;劉將原來群眾積資的學校賣給現在的武術學校。現在的大隊部打了一個公棚,全村的黨員幹部極為不滿。

  第八條;鳳凰粉廠原屬政府,後交給金鳳村,自從劉書記後將粉廠也賣了。

  第九條;南提渠道防汛口政府撥款。袁家洲港裡面挽拱***涵口***用款不知去向,賬目從沒公開,請調查。

  第十條;大隊建了一個老年俱樂部,用費多少賬目從不公開,請調查。

  第十一條;建廟每年唱廟戲,每年端午節劃龍船,賬目從不公開。因為這些都是老闆和群眾的積資,所以老闆和群眾都有意見。

  第十二條;劉任書記十五年來他私人建別墅,建東瓜廠,建麻將館,建花園等。買小車一輛。

  第十三條;劉為了拉攏隊長黨員骨幹,挪用公款旅遊。 以上幾條已激起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希望得到上級政府的重視,我們強烈呼籲另選一個有能力,為群眾辦實事的好領導當我們村的書記。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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