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蘇銀霞於歡殺人案事件始末***6***
於歡案二審什麼時候開庭
聊城中院認為不存在防衛緊迫性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於歡故意傷害一案。
在庭審中,杜志浩的家屬提出,於歡構成故意殺人罪,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索賠830餘萬元。於歡的辯護律師則提出,於歡有正當防衛情節,系防衛過當,要求從輕處罰。
判決書顯示,在庭審中,一審辯護律師曾提出於歡有正當防衛情節,是防衛過當, 杜志浩對本案的發生具有嚴重過錯。
聊城中院認為,於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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