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策劃書範文3篇

  一個成功的加盟離不開一份完整有效的加盟策劃書。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滿意,謝謝。

  加盟店策劃書範文一:

  店名:

  店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某公司”特許經營體系開設“某公司”中式快***以下簡稱“某公司”***事宜,特訂立本策劃書,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設立某公司;乙方同意,加盟“某公司餐

  飲”特許經營體系,按照“某公司”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要求設立並經營某公司。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設立過程中,應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專案:

  1、 授權乙方使用註冊商標“某公司”用於本策劃書所確定店址的設立;

  2、 製作的店招並提供給乙方;

  3、 向乙方提供的店面裝修設計方案;

  4、 如乙方要求,可負責的裝修,代辦裝修費用另行協商收取;

  5、 代為採購經營所必需的機器裝置、傢俱廚具等;

  6、 如乙方要求且甲方同意,可代辦乙方設立所必需的衛生、消防、工商等有關證照,代辦費用另行協商收取;

  7、 負責為乙方招聘工作人員,並對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8、 籌備乙方開業前及開業當天的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有關費用另行協商收取。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經營過程中,應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專案:

  1、 授權乙方使用註冊商標“某公司”用於本策劃書所確定店址的經營;

  2、 為乙方制訂各項的經營管理制度,具體見本策劃書附件“經營管理制度清單”並負責制度的實施;

  3、 向乙方供應的、飲料、原材料,代為採購乙方要求的機器裝置、傢俱廚具及日常消耗品等;

  4、 為乙方提供機器裝置、各項設施的維修保養;

  5、 向乙方提供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方案,並協助實施;

  6、 應乙方要求為乙方招聘工作人員,並對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7、 定期派員對乙方日常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稽核;

  8、 對乙方日常經營所遇到的問題提供諮詢,根據乙方的要求,派員至為乙方解決實際經營所遇到的問題。

  第四條 乙方於設立過程中,應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擔如下費用:

  1、 於本策劃書籤訂之同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200,000元;

  2、 於本策劃書籤訂之同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50,000元;

  3、 於乙方正式開業7天前,向甲方全額支付菜臺、開業貨品、桌椅等的採購款;

  4、 自行承擔場地的租賃費或轉讓費、裝修費、向有關政府部門繳納的證照費及其他官費;

  5、 負責支付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

  第五條 乙方於經營過程中,應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擔如下費用:

  1、 根據每月營業額的3%的計算比例,於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額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2、 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上月的貨款;

  3、 自行承擔場地的租賃費、裝置設施的維修保養費、日常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稅金;

  4、 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擔日常的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的費用;

  5、 負責支付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如乙方要求甲方招聘工作人員的,則應按甲方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人員招聘及崗位培訓費;

  6、 承擔甲方為乙方提供各項諮詢服務或解決經營問題所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等費用。

  第六條

  第七條 本策劃書期間,甲方負責商業形象的統一設計,包括但不限於店招的設計製作與擺放、

  門面外觀的設計、店堂的佈置、桌椅的擺放、櫃檯的設定、廚房的格局、環境氣氛的營造、顏色的搭配、裝潢建材的選取、裝置廚具的選用、用具的選用、工作人員的著裝等事項。乙方應遵照執行甲方的設計方案,並在甲方的協助下負責方案的具體實施。甲方為乙方設立期間,因辦理有關證照或手續需乙方提供有關資料或資訊,乙方應如實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協助的,乙方應盡其可能向甲方及時提供。

  第八條 乙方日常經營所需的各項機器裝置應向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或認可的第三方購買或租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購買或租賃機器裝置,也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的機器裝置。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機器裝置,乙方應妥善保管,如發生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派員維修;如發生損毀,乙方應向出租方賠償。本策劃書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之裝置轉移、轉讓、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將該等裝置抵押、質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

  第九條 乙方經營期間,銷售的所有均應由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或認可的第三方供應。甲、乙雙方之間的供貨關係,應另行簽訂“供貨協議”加以確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購買或原料進行銷售,也不得自行製作進行銷售。

  第十條 甲方保證,其供應乙方的均符合國家有關衛生、質量的要求,適於乙方顧客食用。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衛生、保質期的規定銷售,不出售、使用或加工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

  第十一條 乙方銷售的品種,均應事先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方可進行銷售,每種的價格,均應按照甲方事先確定的價格進行銷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減少、變更的品種,也不得對的價格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乙方應在安裝並使用甲方指定的電子收銀系統及財務軟體,並將該電子收銀系統及財務軟體按甲方的要求與甲方的網路系統進行連線,向甲方傳送每日營業資料。

  第十三條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合法開展經營活動,不銷售或傳播國家法律所禁止的物品,不在店堂內擺放賭博性物品或裝置,不安裝搭建危險或違法的設施,不存放與日常經營無關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第十四條 乙方在日常經營期間,應遵守甲方提供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的整潔,做好門面外觀、店門外、店堂、櫃檯、廚房的清潔衛生工作。全體乙方工作人員須統一穿著甲方指定之服裝,佩帶甲方製作之形象標識及工號牌。

  第十五條 甲方每季度至少應派員2次至乙方進行日常經營工作的指導,並有權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紀律遵守等事項進行稽核。甲方人員應當場製作

  工作報告,說明該次指導的過程、內容、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改良意見或合理化建議,並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評估並完成評估記錄。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指導,並協助完成工作報告及評估記錄。每次工作報告及評估記錄均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在該工作報告及評估記錄上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乙方的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由甲方負責組織進行。促銷期間,乙方應積極

  配合甲方的促銷活動,實施甲方的促銷方案。甲、乙雙方之間的廣告宣傳、促銷活動及有關費用承擔,應另行簽訂“廣告宣傳協議”及“促銷協議”加以確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進行市場推廣、宣傳及促銷活動,也不得委託任何第三方為其進行

  上述活動。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標、專利均為甲方所有或經合法授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如甲方違犯本條之保證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此種損失。

  第十八條 甲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招聘及培訓,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員,並對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及評估。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方式發生重大變化,甲方應負責對乙方的工作人員重新進行培訓。乙方負責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並安排工作人員的具體工作。

  第十九條 本策劃書期內,甲、乙雙方應保持交流與溝通,對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共同盡力解決。對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銷售的種類和價格進行變更的,應協商一致加以確定。

  第二十條 乙方應對本策劃書之內容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策劃書之內容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甲方因履行本策劃書向乙方提供的如下資料,均為甲方之商業祕密,乙方應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等商業祕密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策劃書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將所有其掌握的以任何形式記載甲方商業祕密的介質全部返還甲方,不得私自複製或藏匿,也不得再行使用或供他人使用。乙方同時應確保,其工作人員或其他與乙方有關之人員知曉並遵守本條之保密約定。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 經營管理制度、業務流程、使用技術、機器型別、使用裝置及其附件、創意、設計、商標專利、模型、樣品、圖紙、草圖、藍圖、財務資訊和計算機軟體;

  2、 銷售、市場、廣告、專案開發、物流分配、併購、分立等有關資訊、計劃、專案或方案;

  3、 業務策略、市場戰略、價格、競爭者資訊、業務發展戰略和方式、合作伙伴、客戶及供應商名單及聯絡方法;

  4、 人事檔案、銷售報告、產品配方、製造工藝、市場研究報告、貨物規格、工作人員薪資福利;

  5、 與本策劃書有關的各項策劃書、協議,設定或被設定的抵押、質押,提供或被提供的擔保、保證,各項仲裁或訴訟資訊;

  6、 甲方有義務予以保密的其他法人、非法人機構或自然人的商業祕密或祕密資訊;

  7、 乙方從甲方處獲知的其他未經公開的書面或其他形式的資訊。

  第二十一條 本策劃書期間或策劃書終止、解除後3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事、指使他人從事或為他人從事類似形態業,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關的諮詢服務。

  第二十二條 設立過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策劃書約定之服務專案,致使乙方無法開業的,甲方應退還所有已收的款項。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則甲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三條 經營過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策劃書約定之服務專案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則甲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四條 設立過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時支付本策劃書約定之款項或未能及時提供有關協助的,致使乙方延期或不能開業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則乙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五條 經營過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時支付本策劃書約定之款項的,則甲方有權按未付款項金額的萬分之四每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如乙方逾期90天未付,且拖欠款項在人民幣30,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款項,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二十六條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策劃書約定之服務專案,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並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則甲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七條 如乙方未能遵照執行甲方對於商業形象的統一設計方案,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商業形象,自行或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設計或實施其他商業形象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向乙方追收欠繳的款項,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如對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則乙方還應承擔此種損失。

  第二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購買或租賃機器裝置,或使用任何第三方機器裝置,或將租賃之裝置轉移、轉讓、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或將該等裝置抵押、質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按該等裝置價款的5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任何其它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供應乙方的不符合國家有關衛生、質量的要求,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此種損失。如對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損失或損害的,甲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衛生、保質期的規定銷售,出售、使用或加工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經甲方指出後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內違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如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損失或損害的,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購買或原料或自行製作進行銷售的,甲方有權按該等價款的1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增加、減少、變更的品種或對價格進行變更的,甲方有權就乙方該等行為每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並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如乙方經甲方指出後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內違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三十三條 如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未能嚴格執行甲方提供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致使管理混亂、制度廢弛或商業形象受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整頓。乙方應全面配合甲方的整頓工作,並承擔因整頓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如乙方拒不配合或消極應對甲方的整頓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三十四條 本策劃書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策劃書項下的權利義務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轉讓或轉移給任何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履約

  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三十五條 乙方如有違反本策劃書第二十條之保密約定或侵犯甲方商業祕密之行為的,如在策劃書履行期間,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要求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300,000元;如在策劃書終止或解除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並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300,000元。無論在策劃書期間或終止、解除以後,如因乙方該等行為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損失或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本策劃書第二十一條約定之行為的,其因此所獲得的利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該等行為,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300,000元。

  第三十七條 本策劃書期間,甲、乙雙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合作,任一方如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本策劃書其他各項約定之行為,且對另一方造成嚴重損害的,則另一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不予返還或主張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本策劃書期間,乙方如需在本策劃書所確定的店址以外的地點開設“某公司”,應與甲方另行簽訂特許經營策劃書。

  第三十九條 因發生不可抗力事項導致本策劃書無法正常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自不可抗力事項發生之日起14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中止履行本策劃書。該不可抗力事項消除後,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策劃書。如該不可抗力事項持續滿兩個月仍未消除,任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策劃書,甲、乙雙方均不需就本策劃書的解除向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本策劃書期滿三個月前,甲、乙雙方應協商策劃書續簽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本策劃書期滿,策劃書自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也可提前解除本策劃書。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本策劃書,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未能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四十一條 本策劃書終止或解除後.,甲、乙雙方應結清款項,乙方返還租賃的裝置,並停止使用甲方的或因本策劃書合法授權給乙方使用的專利、商標、商號、字號等,甲方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擔保人向甲方保證乙方履行本策劃書,如乙方違反本策劃書各項約定或不履行本策劃書各項義務的,擔保人以人民幣

  第四十三條 本策劃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簽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甲、乙雙方因履行本策劃書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應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四條 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時,除非另一方另行指定,應將有關檔案送達如下地址:

  甲方地址:上海市吳中路1389號

  乙方地址:

  第四十五條 本策劃書為期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

  甲、乙雙方共同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郵編:201103 郵編:200435 元為限向甲方承擔連帶法律責任,擔保人的保證期限自本策劃書籤訂之日起至本策劃書終止或解除後1年。 如一方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六條 本策劃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策劃書之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策劃書之組成部分,與本策劃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策劃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擔保人:

  地址:

  簽字:

  乙方: 簽字: 日期: 身份證件: 電話: 日期:

  加盟店策劃書範文二:

  策劃書編號:金盟字003號

  特許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執行董事

  電話: 傳真:

  受許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前言:

  1. 乙方認可甲方是“金帆”商號、“金帆牌”商標、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 合法所有者。

  2. 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策劃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金帆”連鎖加盟店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授權

  1. 甲方授權乙方開設在 省 市 路 號的店鋪成為“金帆”連鎖加盟店,並頒發授權乙方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標、商號的授權書,專門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2. 根據甲方的《“金帆”***特許經營***連鎖加盟管理辦法》規定,乙方的“金帆”連鎖加盟店屬於 類加盟店。

  3. 乙方應在被授權經營地,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續經營“金帆”連鎖加盟店。

  4.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沒有權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二、經營方式

  1. 乙方必須在本策劃書籤訂之日起90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金帆”連鎖加盟店。如乙方在這個期限前未能辦理好所有的經營證照,甲方可單方面終止本策劃書,並在乙方的加盟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加盟費及加盟保證金的餘款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負責一切投資、經營管理費用,依法納稅、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該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經營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權提供當地的市場資訊供甲方參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為適銷的商品。

  4. 乙方在經營“金帆”連鎖加盟店時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附件***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對價格體系有異議的,可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除一定的保證金作為處罰並追究責任。

  三、特許經營的商品及價格

  1.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分為主打、常規、非常規產品三類:

  A.主打產品由甲方決定,品種及數量視乙方加盟店的面積而定,乙方必須無條件陳列和銷售;

  B.常規產品由甲乙雙方協商選擇陳列和銷售;

  C.非常規產品由乙方自行選擇;

  2. 乙方只能經營由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允許銷售其它渠道供應的產品。

  3. 乙方的進貨價格:甲方以“ 價格”向乙方供應商品***甲方確保此價格在甲方價格體系中屬最優惠價格***,具體各品種產品的加盟商結算價格詳見附件。

  4. 乙方的銷售價格: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金帆產品價目表》***包括零售價、批發價***所規定的產品價格標示並銷售;金帆友會會員、大宗購貨客戶等特殊優惠辦法必須按照甲方《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執行,除此之外不得將甲方的產品以直接折價或變相折價方式進行銷售。

  5. 乙方如因市場供求情況變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對經營的“金帆牌”產品以《價格管理辦法》以外的價格銷售或進行其它特價促銷活動,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執行。

  6. 以上所提甲方所制定的《金帆產品價目表》、《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詳見附件。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新的《金帆產品價目表》和《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甲方應提前7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送遞乙方,乙方在收到新檔案後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開始執行。

  四、特許加盟費、保證金及甲方的經營指導、管理費用

  1. 乙方於本策劃書籤訂之日起一次性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人民幣萬元;加盟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合計人民幣 萬元。本策劃書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及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 本策劃書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策劃書項下的甲方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 如乙方在本策劃書期內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在本策劃書期滿解除之日起15天內,甲方須一次性把加盟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4.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的營運指導管理費用為人民幣元。乙方在本策劃書期內,每個月的15-20日,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繳交費用。逾期沒有支付的費用,甲方將在乙方的加盟保證金內扣除。若乙方的加盟保證金扣除完畢,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策劃書。

  五、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提供合格的產品,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件的影印件。

  2. 甲方提供的產品在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非乙方人為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 提供乙方成立“金帆”連鎖加盟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4. 甲方需向乙方人員提供相關的專業培訓***包括店務管理、財務管理、店鋪陳列、知識等***。

  5.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營業用具、器材的清單。

  6. 甲方不得在以乙方加盟店為中心,方圓1公里範圍內開設其它“金帆”直營連鎖店或加盟店。

  六、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提供給乙方的商品進行價格調整,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並執行。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3. 在策劃書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策劃書加盟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策劃書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約定支付貨款或其它款項或嚴重影響“金帆”連鎖店的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策劃書取消乙方的連鎖加盟經營資格。

  5. 甲方有權力組織乙方參與由甲方統一安排的廣告、促銷活動。

  七、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符合連鎖加盟店正常經營所必須的條件和要求,接受甲方的連鎖經營管理。

  2. 乙方應按策劃書規定的條款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及其它款項。

  3.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連鎖示範店例項、店鋪效果圖以及招牌***商標***設計圖則***含字型及色標等***自行製作加盟店的裝修施工圖則、裝修效果圖,交甲方確認後自行負責裝修,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4.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必要的營業用具、器材清單,並參照甲方的連鎖示範店的器材實物,自行出資採購,由甲方查驗後使用。

  5. 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加盟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加盟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6. 乙方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系統***即《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銷售由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經營其它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7. 甲方提供的商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商品的完全防護及所銷售商品的售後服務。

  8. 乙方必須參與由甲方規定的促銷活動。

  9. 乙方在從事加盟店經營活動時,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有關加盟經營方面的資訊,包括:乙方的進貨價格、甲方對乙方的市場支援及獎勵辦法、雙方權利和義務、營業利潤、客戶情況、市場佔有等資訊。

  10.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1.乙方需在每月 日向甲方抄送當月的《月銷售彙總表》及《月產品庫存表》,以便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經營指導。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策劃書條款,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乙方加盟店經營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報甲方後執行。

  八、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擁有其所開設連鎖加盟店的所有權。

  2. 乙方有權擁有所加盟的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得權益。

  3. 乙方有權根據本策劃書的要求向甲方訂購甲方經營的商品,並在策劃書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策劃書另有規定的除外。

  4. 乙方有權自主招聘連鎖加盟店的人員、負責財務監督管理及業務拓展工作。

  5. 乙方有權對因甲方的原因而影響加盟店的正常經營的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給予答覆。

  6. 乙方有權參加由甲方舉辦的所有加盟商會議和活動。

  九、進貨結算及配送

  ***一***貨款結算方式:

  原則上採取即結方式。

  ***二***配送程式及方式:

  1. 乙方申請進貨應提前以書面訂單的形式遞交或傳真給甲方。如出現缺貨的情況,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2. 甲方收到乙方進貨訂單後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產品訂貨價格清單。

  3.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價格清單後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確認產品及貨款明細,否則該訂單被視為無效。

  4. 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負責在3-7個工作日內配送上門***上門地點指本策劃書約定的加盟店所在地址***,具體時間雙方協商。如乙方急需取貨的,可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提貨。

  5. 乙方收貨時需由指定的收貨人***指定的收貨人名單及簽字式樣後附***簽字或蓋章,自留一聯後交回甲方。

  6. 乙方收貨時如發現貨品破損或短缺,如由甲方配送上門的,乙方應會同甲方配送人員當場查證,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負責更換或補足破損、短缺的貨品。

  十、退換貨條款

  乙方對發生質量變異或其它問題的產品可提出退換貨申請,甲方按以下原則處理:

  1.對於乙方在收貨後一個月內發現產品出現非人為因素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換貨申請並同時向甲方提交有問題的產品樣品。甲方在收到樣品後5個工作日內對樣品進行鑑定工作,經甲方鑑定確認屬實的,甲方無條件回收,退、換貨的運費由甲方負責。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當出現以上情況或其它原因造成產品不適合繼續銷售的,無論是否適用以上退換貨條款及在雙方完成退換貨手續前,乙方均應自行撤架並停止銷售。如乙方繼續銷售質量變異產品或已過產品保質期的產品,甲方有權無條件沒收,產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的加盟保證金內扣除。如因此而影響甲方的形象,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十一、促銷管理

  1.甲方每年進行以下四次統一的促銷活動,乙方必須參加,並須配合甲方的宣傳工作:

  A、 農曆春節促銷;

  B、 “五一”勞動節促銷;

  C、 中秋或國慶促銷;

  D、 視每年不同市場情況而定,或結合政府大型活動而進行的,不同時間、機動的促銷。

  2.除以上四種統一促銷外,其餘甲方組織進行的促銷活動,乙方可自由選擇參加。

  3.對促銷活動中規定的銷售折扣或其它買贈優惠,由甲方制定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活動中使用的促銷用品、贈品,甲方給予乙方適當支援。

  4.乙方參與的由甲方組織的每次促銷活動,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活動宣傳海報或宣傳單張。

  十二、獎勵方案

  十三、乙方“金帆”連鎖加盟店的開業及結業

  1.乙方“金帆”連鎖加盟店的開業必須在辦理完畢有關經營證照,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店鋪的裝修及產品的陳列布置工作,並完成店員的招聘及培訓工作,在甲方檢驗同意後,方可正式開業。開業時間不一定與本策劃書生效的時間一致。

  2.乙方“金帆”連鎖加盟店的結業:在本策劃書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乙方必須在本策劃書期滿日自行結束營業,並在當地的相關部門辦理結業手續。甲方在期滿日向乙方收回所有有關授權加盟的商標、商號、招牌及其它有關物品。

  十四、承諾及保密條款

  1.甲方對“金帆”的商號、“金帆牌”的商標、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2.在本策劃書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對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之品牌形象及利益的行為。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其向乙方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商品價格體系等有形、無形的資產,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洩露。如有洩密造成損失和侵權行為,甲方具有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十五、違約責任

  1.在本策劃書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違反策劃書規定的條款,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策劃書期內,除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問題,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需承擔因違約而造成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立刻停止違約行為,並有權解除策劃書和保留追究相應責任的權利。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性問題使本策劃書無法執行,不視為違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六、補充與變更

  本策劃書可根據甲乙雙方的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策劃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七、策劃書終止及續約

  1.策劃書期滿,本策劃書自然終止。

  2.策劃書期滿前,一方要求提前終止策劃書,需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3. 本策劃書期滿前三個月,如乙方有意續約需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

  4. 雙方同意提前終止策劃書或策劃書期滿,雙方在結清所有的往來帳目後,如乙方沒有出現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應將策劃書的加盟保證金一次性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在結業當日,甲方對授權乙方加盟的的商標、商號、招牌及其它有關物品進行回收。

  十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策劃書或延遲履行本策劃書,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十九、爭議解決條款

  本策劃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策劃書各方當事人對本策劃書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二十一、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即本策劃書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策劃書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策劃書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二十二、一般條款

  1. 本策劃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策劃書從乙方向甲方付清本策劃書所規定的加盟金及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3. 本策劃書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策劃書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策劃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策劃書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增值稅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單位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開戶銀行:銀行帳號:增值稅號: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加盟店策劃書範文三:

  加盟商/店***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策劃書法及相他關法律、法規訂立本策劃書:

  第一條 策劃書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指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中式速食經營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和一整套的店務管理手冊***《人與保養》等***以及公司有權使用的“某公司”註冊商號、商標、標誌、招牌、店鋪管理方式等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 指甲方有權使用及有權授權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標和服務標誌以及甲方經哈哈哈哈哈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花花花花花號、招牌、標籤以及其他一些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甲方技術服務專案: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公司商標設立“某公司”中式速食店***店面面積一般為250——9500平方米,地址:省 市 _____ 區 路號***,同時對乙方進行開店輔導,並在本策劃書存續期間對乙方提供長期持續的技術支援等服務。

  ***一***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前的輔導及培訓***開店前人員培訓及課程祥見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調查評估***評估結果僅供乙方參考,並由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店鋪店面整體CIS設計、裝飾的規劃指導;

  3.提供乙方相關人員***店長、財務、人事等***的門市實習:

  ***1***經營管理課程:

  A、商品知識

  B、店面營運知識***店面、廚房管理、採購議價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質管理知識

  ***2***門市實習:

  A.、現場服務實習

  B、店務實習

  C、作帳實習

  ***二***提供乙方店面開幕時期的輔導

  1、促銷活動事宜的籌備、教育、訓練與協助執行。

  2、開幕期間派員駐店輔導及協助,所需派駐人數及時間由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後的輔導及培訓

  1.不定期巡迴指導,指導內容:門市經營管理、商品品質管制、營業成本控制等。

  2.新產品開發及製作指導。

  3.值班管理稽核評估***含廚房、外場及辦公室***。

  4.不定期對其下屬加盟店各崗位人員分批次進行集中專業培訓及輔導。

  第三條 店面、裝潢、招牌等之設計與維修

  一、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

  ***以上圖紙設計僅為平面圖紙設計,圖紙設計時間一般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圖,則須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元的設計費***,並由甲方指定之裝修廠商進行裝修,裝修標準按照甲方圖紙設計及要求進行,裝修價格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等有關廣告物,於本策劃書終止時,乙方應於本策劃書所限定之期限內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為拆除,乙方不得有異議並承擔該費用。

  三、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CIS***修護之,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裝置之使用與維護

  一、乙方應妥善保管全部生財裝置、用品、裝潢、招牌等物。

  二、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內之廚房裝置、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體、特色調料、醬料及其他開業貨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廠商採購,其他裝置之採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須符合標準。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裝置、設

  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五條 菜式、商的用品進貨販賣之使用

  一、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應遵行銷售甲方所規劃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規定。

  二、為維護統一形象及菜品品質,對於以下產品或物品,乙方承諾保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廠商採購:

  ***一***、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的;

  ***二***、為甲方特製且為店內必須使用或銷售的;

  ***三***、考慮到質量及環保等因素而必須使用的;

  ***四***、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使用的。

  三、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自行進貨之原材料、產品必須

  符合國家衛生防疫及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將視乙方違約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幣,下同***的懲罰性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違約為由直接解除本策劃書。

  第六條 櫃帳的管理

  一、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稽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二、甲方有權要求在乙方內安裝電子裝置或要求其結賬臺使用網路連線的電子收銀機以查核乙方每日營業情況。

  三、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前一月之會計賬冊提供予甲方核對。甲方有權隨時查閱乙方之會計賬冊、憑證等,如其有意隱匿、漏報金額,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加倍賠償,且甲方有權選擇按核定額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直至終止策劃書。

  三、甲方按營業額提取特許權使用費以本策劃書第十一條第二款為準。

  第七條 形象維護

  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諾保證遵守以下幾點:

  一、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販賣法令不許可之商品。

  三、不得擺設賭博或遊樂性之電動玩具。

  四、店內員工須穿著甲方指定之服裝。

  三、客訴之發生不得影響公司形象。

  四、不得從事其他影響公司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

  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將視違約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

  人民幣5000.00元至10000.00元懲罰性違約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提前解除策劃書。

  第八條 廣告與促銷

  一、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進行大眾媒體之促銷活動,乙方應於活動期間全力配合,並接受甲方有關廣告與促銷活動之指導與建議。

  二、乙方需單店進行促銷活動時,所有廣告宣傳之進行及活動方案,應書面呈請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

  三、廣告促銷費用之分攤:

  ***一***乙方單店進行廣告促銷活動時,費用自行承擔。

  ***二***區域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該區域內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三***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全國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四、乙方應無條件同意放置、擺設或張貼各項宣傳甲方資訊之宣傳品;另對諮詢甲方業務者,乙方店內人員應負責接洽,不得無故拒絕接受詢問或敷衍推脫,若發現有以上情況的,視同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按照按本策劃書第七條處罰方式處理。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一、作為本策劃書籤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策劃書的擔保,乙方於簽訂本策劃書時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十萬元。

  二、不論乙方在法律上或本策劃書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策劃書等行為,而事實上導致本策劃書無法繼續執行或乙方不履行本策劃書義務而被解約時,除本策劃書另有規定外,甲方將直接沒收該保證金並有權按照本策劃書的規定要求賠償損失。

  三、若乙方在簽訂本策劃書一年內沒有按照本策劃書的要求開設“某公司”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單方解除本策劃書並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簽訂本策劃書後由於自身原因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策劃書而沒有開設“某公司”餐飲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簽訂本策劃書一週內沒有及時向甲方迦納加盟金,則甲方將以乙方自動放棄本策劃書為

  由,單方解除本策劃書並直接沒收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六、策劃書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策劃書後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

  與甲方相關營業象徵後,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條 加盟金

  一、 本策劃書籤訂後一週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

  二、該費用是乙方為開店接受甲方經營技術資產、商標初始使用權、開業技術指導的費用。

  三、除本策劃書另有規定之外,不論本策劃書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該加盟金。

  第十一條 特許權使用費

  一、在本策劃書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

  二、該費用的支付方式為:自開業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個月單店營業額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金額***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的虧損***每月向甲方支付該費用。如果乙方月營業額不足三十萬的,甲方將以乙方月營業額為三十萬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

  該費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時提供上月營業收入報表的,甲方有權按每月二萬的核定額收取當月特許權使用費,乙方不得拒絕。

  三、 乙方必須在次月十日前將上個月的特許權使用費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匯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如乙方拖欠該款項超過三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策劃書。

  第十二條 月結貨款

  一、乙方應於次月十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如乙方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三萬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並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保證金不足部分,乙方應於一周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策劃書。

  二、如甲方認為其向乙方單月供貨金額已經超出三萬元之範圍,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約保證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結算貨款,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 逾期付款違約金

  一、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四條 店址選擇

  一、雙方簽訂策劃書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選擇的店面進行商圈評估***該評估僅供乙方參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一般情況下給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護範圍不低於1000米***以乙方店面為中心,1000米為半徑的保護範圍***。

  三、甲方根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認為,在現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設分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

  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變化等因素導致該商圈狀況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有必要增設分店時,甲方可自設分店或准許第三方在同一區域內增設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新店的設立會給其營業狀況帶來嚴重的影響,否則乙方不得異議。

  四、本條第二款不適用於位於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內的乙方店面。本條款“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適用於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及市區人口在30萬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條 開店籌備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項,且乙方同業主簽訂租賃策劃書後,甲方將根據乙方店面的具體情況安排開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裝修圖紙設計由甲方負責,裝修施工及裝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廠商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根據與乙方協商的開店進度自行安排開店組人員到乙方店處協助乙方進行開店工作。

  1、該開店組成員主要包括:工程監理***1名***、開店經理***1名***、開店廚師長***1名***、辦公室輔導人員***財務、人事、出納***、專案輔導員***若干***等。

  2、開店組進駐的時間、人數及撤店時間由甲方視開店進度、開店時具體情況而定。

  3、開店組人員的工作任務:調查乙方店區域市場狀況,協助乙方進行人員招募、培訓及協助其進行開店籌備工作。

  4、開店組人員開店期間的薪資、往返差旅費、食宿等由乙方承擔,該費用的具體標準祥見***附件

  二***。

  5、為協助乙方店正常開業籌備,甲方需代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練員工***主要為店面管理人員及廚房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該部分員工,見附件三***,該部分員工的數量及到乙方店處報到時間由開店經理視具體情況而定。

  6、甲方代為乙方店配置的員工來源為甲方直營店及其他委託代為培養的分店,該部分員工的薪資水平由甲方根據其連鎖體系內部的薪資制度並適當考慮乙方店當地實際薪資水平而制定。

  7、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8、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時,經乙方認可並接收後,乙方店負責人應及時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9、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前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到達乙方店後,無論乙方有無為該部分員

  工辦理入職手續,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10、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工作的次月,乙方應按照該部分員工當月薪資的1.2倍發放給該部分員工作為當月薪資,用於彌補該部分員工在調動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11、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即正式成為乙方店員工,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在開店籌備期間安排人員***一般為店長、財務、出納、人事等***到甲方處進行受訓,由甲方安排該人員的培訓。甲方可在其店內為該人員提供員工餐***甲方將按照每人15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餐費***,住宿及車旅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在乙方店開業前期,開店經理認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員對該店的開業進行支援時,可在與乙方協商後進行處理;但該支援人員的往返車旅費及住宿由乙方承擔,且乙方應根據其實際支援的天數向該支援人員按照其實際工資的1.3倍向其發放薪資。

  14、按照一般開店程式,甲方為乙方規定店面籌備期為50天,時間從乙方店面進場裝修時起計算,在這期間甲方積極為乙方開店進行籌備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籌備期間超過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將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培訓費以彌補由於開業延期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六條 開業後的人員調動

  一、在乙方店開業後一個月內,如出現甲方所代為其配置的人員有自動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費為其重新調配同等職位且技術相當的員工,但該員工到達乙方店面旅程所發生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二、在乙方店開業一個月後,如果其有人員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甲方可為乙方店調配

  人員,但乙方需按照所調動員工月薪資的1.5倍支付給甲方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乙方店承擔;同樣,如果乙方店人員經過甲方同意並經過甲方調出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店該員工月薪資的1.5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店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擔;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屬分店***直營店或加盟店***開除或除名的員工以及未經其所屬分店同意自動離職的員工***級別在組長級以上者***,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並收取乙方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商品之售價

  一、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價格銷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項售價銷售商品時,須於十五天前提出書面申請通知甲方,甲方將視乙方店面具體情況及為維護店面整體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場交易秩序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

  第十九條 哈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一、乙方所需貨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為維護商品質量,甲方指定專屬廠商供應之商品不得向他方採購。

  二、 開業前,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訂購貨品時,應填妥定貨單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後傳給甲方,並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

  三、乙方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應該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訂貨並保證累計訂貨金額***未付款部分***不超過三萬元,如乙方由於該因素導致其訂購貨品無法及時到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貨品寄發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貨品配送時,如為甲方員工自行配送,乙方驗收人員當面驗收貨品數量、質量、價格及發貨單據,核實無誤後收貨,貨品一經交付即視為乙方驗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貨。甲方委託貨運公司配送,則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完畢後,如發現發貨單據及貨品存在數量、質量或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應須於貨品送達兩日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關部門人員,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第二十條 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於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二、在本策劃書履行期間,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內正常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的標籤、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策劃書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標,更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

  或印製該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註冊的範圍使用“公司商標”。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註冊其店面

  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誌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菜臺裝置提供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視情況可解除策劃書。

  五、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洩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乙方為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或協助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六、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條 法令遵行及法律責任

  一、乙方店開業前須辦理好政府規定的各類證件;店面營業後,應依法如實繳納政府要求的各項規費、稅金***乙方店為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獨立納稅***,若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之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店因違反政府法令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處罰所發生一切經濟上的損失與甲方無關,由乙方

  自行承擔,若乙方該行為影響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營業狀況的,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至五萬元的罰款或直接解除策劃書,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一、本策劃書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當事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為甲方而發生任何權力的行為,乙方店員工***包括乙方店開業時由甲方代為其配置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對乙方勞資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店面的經營由乙方在甲方技術指導下自主經營,獨立對外承擔一切責任。

  三、若因乙方行為致甲方涉訟或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全額支付甲方為此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賠償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條 關於教育訓練

  一、乙方店開業前,必須按照本策劃書的規定派人員參加甲方安排的職前訓練。

  乙方店開業後,必須按照本策劃書的規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種培訓會議及其他店務會議。

  二、乙方店開業後,在不影響該店正常營業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員在該店內進行現場受訓場實習,乙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或委訓分店應參照本策劃書第十五條第三款第十二項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一、乙方無權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技術或擅自影印經營甲方KNOW--HOW技術資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甲方之營業祕密、資料、檔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並要求其甲方賠償其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在本策劃書存續期間或策劃書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乙方不得參與、教導、提供諮詢服務或受僱、

  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含負責人、股東、受僱人***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且甲方有權解除策劃書***如果該行為發生在本策劃書執行期內***。

  三、甲方按照本策劃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檔案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

  方必須負責保管,策劃書終止後及時歸還甲方。

  四、乙方應與其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並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

  五、乙方之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賠償請求權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由乙方負擔。

  六、本策劃書終止或解除,本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條款仍繼續有效。

  第二十五條 物品的保養維修

  一、乙方店應確實保養好店鋪建築、裝置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特別對廚房內物品必須經常清洗以確保安全營業,應經常檢點店鋪外觀,養護店內外裝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二、 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受到甲方相關通告後五日內仍沒有改善的,甲方可委託其他第三方代為乙方做保養工作,費用由乙方店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策劃書的規定協助乙方完成開店籌備工作。

  二、 在乙方店面開業後至策劃書期滿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店的實際經營狀況安排技術及管理人員對該店面營運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稽核輔導,並對該店記憶體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正。但乙方須為甲方到店輔導人員提供食宿,車資由甲方自己承擔。

  三、將每年所安排的對於分店所作的培訓計劃告知乙方,並如實執行,以便及時對乙方店人員進行

  再培訓。

  三、 不斷對其技術及經營管理體系進行改進,並不斷的推出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變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時甲方應不定期召開廚務會議或到乙方店對其廚師進行技術培訓,使得乙方店人員技術不斷得到更新。

  四、 特別指導:乙方另有請託,甲方須派專人至門市服務,解決問題,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擔***收費標準祥見附件四***。

  五、 當乙方店與甲方其他分店發生衝突時,甲方有義務進行協調處理。

  六、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人員需求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後,應及時幫助甲方調配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七條 乙方義務

  一、在本策劃書履行期間,乙方應為甲方到其店進行稽核輔導人員提供食宿***在該店內用員工餐,住宿條件不得低於附件五之標準***

  二、維護、鞏固和提升公司

  三、在經營過程中應按照本策劃書的約定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並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以達到雙贏

  目的。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策劃書雙方應嚴格按照本策劃書的規定,以誠信原則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即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三、對於乙方違反本策劃書規定的行為,或未按附件承諾支付款項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

  並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收取違約金。

  乙方的違約行為如在本策劃書其他條款中已經有明確的處罰辦法的,按照該條款的規定處理,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補救措施等,減輕或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策劃書變更、終止及解除

  一、策劃書的變更

  經策劃書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策劃書。

  二、策劃書的正常解除

  1、雙方經協商,同意解除策劃書的。

  2、策劃書到期,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本條所說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及戰爭等情況***。

  4、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策劃書的,應在3個月前提出解約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批准的。

  5、本策劃書的正常解除,雙方應充分協商,各不承擔對方的任何損失。

  6、 策劃書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種因素引起,甲方應在策劃書正常解除後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三、 乙方無權將本策劃書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策劃書的單方解除

  1、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任何一行為,甲方可書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者,甲方可單方解除本策劃書,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按照本策劃書的規定向甲方遞交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真實。

  3*** 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策劃書規定的義務。

  2、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發生,可視為重大違約,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單方解除本策劃書,並不退還

  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拖欠甲方各種應付款項金額達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權益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3*** 未按本策劃書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裝置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4*** 未按策劃書的規定,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裝置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的。

  6*** 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

  7*** 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裝置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於甲方行使本策劃書權利的一切行為。

  8*** 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不良影響的。

  9*** 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

  10*** 一年內受過甲方處罰超過三次的。

  11*** 其他違背本策劃書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單方解約

  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策劃書,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對乙方店面營運狀況或店內員工連續三個月未進行技術輔導或培訓的,但乙方未按時交納特許權使用費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佈破產的。

  3***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第三十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一、本策劃書期滿乙方不再續約或提前解除策劃書時,乙方應立即:

  1.如歸責於乙方原因致使策劃書提前終止或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失。

  2.不論是策劃書期滿還是提前解除策劃書,乙方就喪失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乙方應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店鋪內外之所標示之商標、名稱拆除,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

  或其委託的第三人可自行進行拆除作業,並要求乙方承擔為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3.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經營Know—how的相關檔案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複製使用。

  4.營運使用之電腦軟體及各VIP會員資料,均應歸還,並不得拷貝或備存使用。

  5.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15日內,乙方須交付甲方雙方往來賬務之結算明細表,逾期則按本策劃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6.在交付結算明細表予乙方核算後,欠款方應於10日內一次性以現金結清,逾期則按本策劃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7.乙方應登報宣告,及時清理對外所欠的各種款項。

  二、本條之約定,雖雙方策劃書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之效力,不因策劃書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三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當事者通知另一方時,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颯颯倔強倨傲經三等獎面通知,而對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二條 合意管轄

  策劃書雙方若在履行本策劃書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條 股權約定及專職經營

  一、乙方同意本策劃書籤訂後,其內部股權應維持不變,如在策劃書期間,乙方內部股權***股份***變動或轉讓,與本策劃書籤訂時之股權狀況相比,差別在三分之一以上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策劃書。

  二、乙方須自行或委派一人擔任該店負責人,駐店專職經營。委派任負責人之人員應在店佔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該人員必須經甲方稽核通過。專職經營之定義如下:

  1、不得於其他公司任職***含專任、兼差***,不論擔任職務為何。

  2、不得擔任其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董監事。

  3、不得經營其他公司或對其他公司提供諮詢、顧問服務。

  第三十四條 確認事項

  1、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策劃書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策劃書及附件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策劃書,受本策劃書約束。

  2、在簽訂本策劃書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雙方的關係為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關係,雙方簽訂

  策劃書後,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開發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經營技術以協助乙方經營,使其儘可能的成功,但甲方並不能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能達到某個程度,亦不能保證乙方一定贏利。乙方在店開設後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有自己獨立的商號和店名,完全自負盈虧,自己獨立納稅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簽訂本策劃書前已經對此做了足夠詳盡的瞭解。

  3、乙方在本策劃書執行期間使用公司的商標,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時,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因乙方的該行為而被索賠時,可要求乙方承擔該被索賠的賠償金。

  第三十五條 策劃書權利的轉讓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策劃書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及店鋪營業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亦不得將此用作擔保或其他處置。

  二、乙方要求轉讓本策劃書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人情況等書面告知甲方,並由

  甲方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

  三、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的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兩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乙方轉讓本策劃書,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特許經營策劃書,特許經營策劃書使用策劃書轉讓時甲方制定的新策劃書文字,受讓人按照策劃書的規定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後,甲方將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但加盟金不予退還。

  四、在本策劃書有效期間,乙方需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第三人經營。

  五、甲方在策劃書存續期間,有權將其在本策劃書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與他方,或與其他公司合併,或另設立公司承受本策劃書之權利義務,乙方不得異議。但甲方應保證策劃書承受方履行策劃書義務時須符合本策劃書之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其他

  一、本策劃書自雙方簽字時生效,策劃書期限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經雙方同意可續簽策劃書。續約時,加盟金、特許權使用費按當時收取標準調整之,但甲方會給予乙方比較優惠的價格,甲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則自動轉為新簽訂策劃書的保證金。

  二、乙方未按本策劃書規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前或雙方終止策劃書後,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標或相

  同、近似的商標裝飾門面或開展業務,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行為。

  三、策劃書雙方任一方有意終止策劃書,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他方,雙方在無債權債務情況下可終止本策劃書。

  四、策劃書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續約,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策劃書期滿自行終止。

  五、本策劃書某條款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策劃書其他條款的效力。

  六、乙方店開業後,其工商營業執照上的店負責人***店法人代表、店長***與雙方簽約時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通方一起連帶承擔本策劃書內的一切法律責任,若乙方店負責人拒絕在本策劃書上簽字,甲方有權解除本策劃書並要求該店負責人賠償一切損失及賠償違約金。

  七、本策劃書一式四份,策劃書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廣州市某公司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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