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所需檔案
國際商標的所需檔案有哪些?註冊國際商標應該怎麼做?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國外商標註冊需要多長時間
看你要註冊哪個國家的,每個國家註冊時間都不同的。
涉外商標註冊一般1~2年內就可以完成,當然有部分快的國家、地區有時半年左右就可以完成註冊,如:香港,有部分慢的國家要4~5年才能夠完成註冊,如:巴西、印度等。
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所需檔案
1.一個商標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一類商品、服務上的申請為一份申請。每個商標在每個國家、地區的申請需提交《申請至國外註冊商標委託函》一份。
2.每份申請需提交印製清楚的商標圖樣15張***不超過8CM x 8CM,不小於3CM X 3CM***。在美國等國基於使用基礎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時,每份申請還應提供3份商標實際使用標籤。
3.申請人在委託本所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一份。商標申請人中文名稱、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一致。如申請人聯絡地址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不一致,請在聯絡人一欄註明。申請人有固定英文名稱的,請提供其英文名稱,如無固定英文名稱及地址,請明確指示我公司代為翻譯。 申請人如為自然人,請提供其名字的漢語拼音及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填寫商品名稱時,請儘量填寫具體的能為本產品消費者所理解的商品名稱,基於國內註冊向美國等國申請的,商品名稱應與國內註冊證上的商品名稱一致。商品如專業化程度較高,應提供相應的英文譯文。如沒有而需我所另找專業技術人員翻譯的,由此產生的實際支出由申請人負擔。
5.商標若為英文或其它羅馬文字的,有含義但不為一般人所瞭解的,申請若知曉其含義,應註明其含義。商標若系純圖形商標,而申請人對其有固定稱呼的,請告知其固定稱呼。
6.商標申請前若需辦理檢索***即查詢***的,請於委託函中明確註明,如未註明,視為不打算辦理檢索。本所在報告檢索結果時將附參考意見,由申請人決定是否提交申請,除非申請人另有指示。由於各國商標主管當局檢索人員的主觀原因及可供檢索的檔案材料的準確度及及時性等技術原因,有時會出現檢索結果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情況,因此檢索結果僅供參考,本公司將盡審慎之責,但不承擔由檢索結果所產生的任何責任。 辦理檢索需另交費用。
7.申請商標如已在中國註冊,請提供國內商標註冊證影印件一分。
8.申請商標如已在中國及申請國實際使用的,請儘量提供最早實際使用的日期,如申請時未申明的,在申請過程中遇到障礙再申明的有可能不被採信。
國外商標怎麼註冊
從現有保護商標的國際公約和慣例看,中國企業到國外註冊商標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是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註冊;二是通過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辦理商標國際註冊。
1、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註冊
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時,一般應委託所在國的商標代理人進行。這一方面是由於申請人多不具備被申請國的商標法律知識,不瞭解申請的具體程式。另一方面則是由於大多數國家都規定非本國國民申請商標註冊須委託本國的商標代理人代為辦理,至於委託哪一家代理人,則由申請人自己選擇決定。申請人可以委託自己在所申請國的貿易伙伴代為尋找,也可以自己尋找,目前為許多企業所樂於接受的是委託我國的商標涉外代理機構辦理。由於這些機構與國外的許多商標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關係,因此委託他們辦理向國外的商標註冊申請,手續簡便,在時間上也較令人滿意。委託這些機構辦理時,只要出具相應的委託書,提供相應的商標圖樣***文字商標有時不必提供圖案***,指定必要的商品範圍就可以了。若申請人委託自己在國外的貿易伙伴代為辦理,雙方應簽訂協議,寫明以我方名義申請註冊,以防商標旁落。
2、通過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辦理商標國際註冊
我國分別於***10月和1995年12月成為《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和《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的成員國,因此我國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國際註冊在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中的成員國取得商標的法律保護。
申請人在申請商標國際註冊之前,其商標必須首先在原居住國進行該商標的註冊或在原居住國取得商標初步審定,並且初步審定的商標已刊登初步審定公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不得超出在原居住國註冊的商標和服務範圍。
如果我國企業需到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成員國中的一個或多個國家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可以直接到國家商標局辦理註冊申請,也可以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中文申請表,用中文填寫後,按規定交國家商標局。商標局收到申請檔案後,對有關申請手續進行相應的審查;手續齊備者,商標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將申請檔案譯成法文送達智慧財產權國際局,由其辦理商標註冊。國際局對申請進行審查後,即將該商標註冊,頒發商標國際註冊證,同時通知指定保護的國家***在協定中的成員國為一年,在議定書中的成員國為18個月***進行審查。
這裡需指出的是,國際註冊並不能產生專用權,換言之,註冊人的商標並不能直接在成員國受到保護。只有當註冊人申請要求在某個成員國得到保護,且被請求國的商標主管機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駁回其保護要求時,該國際註冊商標才能在該國享有同本國註冊商標相同的權利。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