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馬德里註冊要求
想要註冊國際商標有什麼註冊的要求嗎?馬德里註冊商標的要求有哪些?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馬德里商標註冊有何要求
①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註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註冊申請;
②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程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註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註冊或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
③國際註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註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註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註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標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如果國內申請或註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註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註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註冊申請書上;
④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宣告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註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麼申請人在提出國際註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馬德里商標註冊要交哪些書件
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需準備的書件: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應向商標代理機構提交以下書件:
①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
②國內《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③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④指定保護的締約方國家名單。
如何在海外辦理商標註冊
申請商標註冊注意事項和要求:
1、一個商標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提供的每一類商品的申請為一份申請。每個商標在每個國家、地區的申請須填寫《申請至國外註冊商標委託函》一份;
2、提交申請註冊商標的國內註冊證副本或註冊商標所有人出具的許可他人註冊的授權書,未在國內註冊的,應另附說明,申明商標所有權及有關情況;
3、提交印製的商標圖樣25張***不超過8CM*8CM,不小於3CM*3CM***。在美國、加拿大、菲律賓、波多黎各申請商標註冊每份申請還需附實用標籤10張,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實用標籤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裝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標部分;
4、申請註冊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應採用國際通用術語具體列明並附準確英譯文;
5、辦理商標事宜中需提交簽署檔案的,委託人應按要求籤署,即由委託人本人或由委託單位主要負責人親筆簽字,並加註冊簽字人職務及姓名的漢語拼音,寄往日本的委託,要求用楷書繁體字簽署,如用草書簡化字,則須加註相應的楷書繁體字。要求加蓋公章的,應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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