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申請材料

  是哪些?如何進行國際商標的申請?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是什麼,當事人辦理國際商標申請需要什麼?

  ***1***申請書。所有國家都規定要填寫申請書,除美國規定申請書必須由申請人自己填寫外,其他大多數國家不作規定,申請書可由代理人代為填寫,中國也接受這種申請,因為商品分類各國規定不同,申請人往往弄不清如何填寫,只好將事先簽好字的空白申請書委託代理人填寫。

  申請書的內容各國規定大致相同,主要有:

  - 申請註冊的商標,使用商品和類別,申請人***企業名稱***、負責人***簽字***和職務,企業地址,有的國家還要求說明申請人是製造商還是銷售商,或者兩者兼有;

  - 商標在申請註冊的國家最早使用的日期***要求附送商品在該國銷售的憑證***;

  - 商標的文字如不屬該國語言,要求說明商標文字的含義和音譯。>

  - 很多國家還規定對不易識別的商品需要說明其用途和主要原料,並附送樣品和說明書。

  此外,各國大都規定每件商標應填送1份申請書,也有少數國家例外,只要商標相同,允許幾種不同類別的商品只填寫1份申請書。

  ***2***委託書。委託書是商標申請人委託並授權代理人辦理申請商標註冊的重要檔案。絕大多數國家規定申請註冊時都要附送委託書。

  辦理委託書手續也不盡相同,一般說,發達的國家要求比較寬,如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家,要求委託書由申請人簽字就可以,不需要再經過公證和認證手續。有些國家則要求委託書必須辦理公證或認證手續。中國規定委託書要經過公證,但如果對方國家不需公證或認證,中國也按對等原則辦理。

  ***3***本國註冊證件。有些國家,如馬德里協定的一些國家和中東阿拉伯國家規定,申請商標註冊時,須提交該商標在其本國註冊的證件。一些國家對中國商標法公佈前所發的沒有註冊有效期限的註冊證,還要求中國註冊機關提供這個商標有效期限為10年的證明。

  ***4***國籍證明書和企業登記證明書。國籍證明書是證明申請人國籍的證件。申請人如果是公司組織,只要在其本國取得證明它是根據該國法律組織而成的公司即可以了。有的國家規定可以提交企業登記證明,或以公司、商業登記摘錄代替國籍證明書。

  ***5***其他證件。有少數國家還要求附送一些其他檔案,如瑞士要求企業地址證明;南葉門要求商標所有權宣告書等。

  什麼是商標國際註冊證?

  《商標國際註冊證》是國際局發給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的,詳細記錄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有關事項的證明文書,通常自申請之日起4個月內由國際局直接寄給申請人***代理人***。由於按照《協定》進行的國際註冊需要1年、按照《議定書》進行的國際註冊需要1年半時間,因此,被指定領土延伸的國家在國際局發給申請人《商標國際註冊證》後,還有可能對申請人的領土延伸申請予以駁回。所以,該《商標國際註冊證》僅能證明申請人已經辦理了商標國際註冊這一事實,卻不能證明《商標國際註冊證》上指定保護的國家都有效。能證明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有效的法律文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儲存在國際局的《商標國際註冊簿》。

  商標國際註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商標國際註冊證》,《商標國際註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註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訊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馬德里國際註冊的優點

  1、手續更簡便

  目前加入《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的國家已經達84多個,其中包含了除加拿大以外的所有西方工業大國。國際商標申請人可僅需直接向所屬國商標主管部們提出申請,不必再委託其他國外的商標代理人或組織辦理;申請人僅需用一種文字***法文,英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一份簡單的申請書,即可同時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甚至所有這些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方式大大方便。在規費的支付上,申請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幣向原屬局的主管機關或以瑞士法郎向國際局直接支付。

  而相對於以向這些國家逐一申請註冊的情況,可以免去了分別需向不同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使用不同語言、提交不同規定要求的申請書、支付不同種類外幣等等的繁瑣程式。因此可以說,馬德里體系的商標申請手續非常簡便。

  2、申請費用較低

  商標馬德里國際註冊的費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礎註冊費,二是指定國家的費用,三是本國商標主管機關的費用。

  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在一份申請中指定一個或者多個成員國要求對其申請商標進行保護,無論指定一個成員國還是指定全部成員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均只需繳納一份基礎註冊費,因此,指定的國家越多越合算。

  繳納的申請費以瑞士法郎計算的統一規費,或根據“議定書”再繳納單獨規費,而無須逐一向每一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交費。另外,根據“協定”及“議定書”,國際註冊申請人可不經過代理人,直接向本國的商標主管機關提出註冊申請,從而可節省一筆代理費。從數額上看,國際註冊費大大低於分別向每個國家申請註冊的費用,後者一般包括該國商標註冊規費、代理費和翻譯費等。商標申請人在馬德里所有成員國就一個類別申請商標註冊所需的費用是逐一國家申請註冊所需費用的1、12~1、11。因此,費用明顯低廉。

  3、時間快捷

  申請人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之日起,如果手續齊備並按規定繳納費用,一般六個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頒發的商標國際註冊證明。其上載明商標的國際註冊號和國際註冊日。不過,該國際商標註冊證明只是表明國際局收到了國際註冊申請,並經審查符合國際局的要求,已經或者即將把該申請提交給各指定國進行審查。該商標能否在各指定國獲准註冊,還是要以各指定國的審查為準。

  根據“協定”和“議定書”的規定,該商標申請自國際局登記此項國際註冊之日起十二個月***協定***或十八個月***議定書***內,申請人指定保護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有權駁回這一領土延伸申請,也就是說,從國際註冊日起,如果被指定國在上述的規定期限內沒有向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該商標將在該指定國自動得到保護。顯然,申請人在十二個月或十八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就能知道自己的國際註冊商標在各有關國家是否得到保護。

  對於那些實際審查期限非常長的國家,此種規定大大縮短了申請人為得到該國的商標註冊保護而需等待的時間。比如義大利,如果到該國單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正常情況下獲得商標註冊的時間約為3年-4年,而通過馬德里國際註冊體系,從申請到取得商標國際註冊證書,再到義大利按規定能夠花費的審查期限,全部時間加起來最長不超過20個月,比單獨申請註冊的時間短很多。

  4、維護管理便捷

  申請人提出商標國際註冊申請後,便可獲得國際局頒發的國際註冊證,獲得對應的國際註冊號。通過該國際註冊號,即可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網站上對自己所申請註冊的商標指定各個締約方的審查情況進行查詢。申請人也可通過該國際註冊號直接向國際局辦理商標的後續事宜,比如變更、轉讓、續展、登出等。因此,通過馬德里體系申請商標國際註冊使得申請人對自身的商標維護管理更為便捷。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