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註冊辦理
國際商標怎麼做註冊辦理?國際商標難不難註冊?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什麼是商標國際註冊證?
《商標國際註冊證》是國際局發給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的,詳細記錄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有關事項的證明文書,通常自申請之日起4個月內由國際局直接寄給申請人***代理人***。由於按照《協定》進行的國際註冊需要1年、按照《議定書》進行的國際註冊需要1年半時間,因此,被指定領土延伸的國家在國際局發給申請人《商標國際註冊證》後,還有可能對申請人的領土延伸申請予以駁回。所以,該《商標國際註冊證》僅能證明申請人已經辦理了商標國際註冊這一事實,卻不能證明《商標國際註冊證》上指定保護的國家都有效。能證明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有效的法律文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儲存在國際局的《商標國際註冊簿》。
商標國際註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商標國際註冊證》,《商標國際註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註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訊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如何在海外辦理商標註冊
申請商標註冊注意事項和要求:
1、一個商標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提供的每一類商品的申請為一份申請。每個商標在每個國家、地區的申請須填寫《申請至國外註冊商標委託函》一份;
2、提交申請註冊商標的國內註冊證副本或註冊商標所有人出具的許可他人註冊的授權書,未在國內註冊的,應另附說明,申明商標所有權及有關情況;
3、提交印製的商標圖樣25張***不超過8CM*8CM,不小於3CM*3CM***。在美國、加拿大、菲律賓、波多黎各申請商標註冊每份申請還需附實用標籤10張,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實用標籤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裝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標部分;
4、申請註冊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應採用國際通用術語具體列明並附準確英譯文;
5、辦理商標事宜中需提交簽署檔案的,委託人應按要求籤署,即由委託人本人或由委託單位主要負責人親筆簽字,並加註冊簽字人職務及姓名的漢語拼音,寄往日本的委託,要求用楷書繁體字簽署,如用草書簡化字,則須加註相應的楷書繁體字。要求加蓋公章的,應加蓋公章。
商標國際註冊的條件
商標註冊是獲得商標權的主要途徑,註冊時,各國商標主管機關將依據本國商標法和國際公約、協定規定的條件審查註冊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這些法定條件是一個商標獲准註冊的必備條件,稱為商標註冊條件。商標註冊條件是商標審查的重要內容。
1、商標具有顯著特徵
商標的顯著特徵***Distinctness***一般是指一個商標區別於其他商標的獨特性與新穎性。由於“顯著特徵”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標準,所以人們在實踐中判斷商標顯著特徵一般依據三方面的標準,即:區別於極其簡單的符號;區別於人們通用的和行業共用的標誌;區別於指定商品的標誌。
商標具有顯著特徵是申請註冊的商標所必須具備的重要條件,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商標不能滿足商標的基本要求,不能獲准註冊。
以下幾種情況在多數國家被認為不具備顯著特徵:
***1***商標採用了本行業通用的商品名稱或圖形。如以“乳牛”作為奶粉商標圖案,因乳牛為本行業通用的商品圖形,商標不具備顯著特徵,不能獲准註冊。
***2***商標採用了地理名稱。根據國際慣例,許多國家和地區禁止使用地理名稱作為商標,因為地理名稱不能區別不同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
***3***商標僅由表示商品質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點的文字、圖形組成。如“羊絨”毛絨、“金質”鋼筆等。採用這類商標,將使商品與其他同類商品混同。
***4***商標由單純阿拉伯數字組成。以阿拉伯數字作為商標;將使其不易識別,使用在某些商品上還會引起誤認,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標易與尺碼混淆。大多數國家規定數字商標不準註冊,如廣州生產的“555”牌電池在巴基斯坦、肯亞等國申請註冊未能得到核准。
2、禁用標誌
禁用標誌***Prohibited Marks***是商標法中明確規定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文字或圖形。規定禁用標誌的目的在於保護社會和公眾的利益不受損害。
幾乎每個國家都規定了商標的禁用標誌,但數目多少不一。
國際商標公約或協定也規定了禁用標記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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