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住兩用房租賃合同模板
商住兩用住房通常指面積在30—150平方米不等,既能辦公,又能居住的商品房。那麼北京市商住兩用房租賃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商住兩用房租賃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北京市商住兩用房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護照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進行商業經營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及房屋用途
1、甲方將位於 ,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
2、乙方為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並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承租甲方房屋只做辦公之用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用途,且不得將該房屋用於從事非法行業及任何違法活動。
第二條 承租期限
1、房屋租賃期限為1年,自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
2、本合同租期屆滿時,乙方擬繼續租賃本合同的,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一週內給與書面答覆。如雙方均同意續租的,續租期間房屋租金及有關費用的標準由雙方參考當時市場租金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租金: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玖仟元***RMB 9,000***。
2、租金交付:
***1***租金按3月為一期繳付。乙方須在每個交款期前20天交納下一期租金。乙方第一期的租金應當在簽訂合同當日交納給甲方。
***2***在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及其他所有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其他費用如***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衛生費、裝修費、燃氣費、供暖費、有線電視費、網路使用費、電話費、稅費、契費等。
***3***租金交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支票或電匯的方式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如用其他方式支付,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租金的,交付現金或支票日為付款日***因乙方原因支票無法兌付的除外***;以電匯方式支付租金的,乙方匯款日為付款日。
甲方指定賬戶為:
帳號:
賬戶名:
開戶行:
第四條 房屋裝修
1、在租賃期內,乙方事先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政府有關主管機關的批准前,乙方不得對該房屋進行內外裝修,或破壞、改變原有裝修部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不得穿鑿、切斷、連線房屋的任何管道,不得擅自安裝、增裝空調機、採暖裝置和其他機械或固定設施。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應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七日內恢復原狀。
2、乙方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的,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裝修、改建圖紙,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3、若因乙方改建、加固、裝修或其它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押金
1、為確保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內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幣玖仟元***RMB 9,000***。押金在合同期限內由甲方儲存,不計利息。甲方應於收到押金之日向乙方出具收據。
2、合同期滿,雙方辦理完交接手續,乙方搬出15天后,如無物業或鄰里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各類費用後,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3、出現下列情形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甲方可以即時扣除乙方相應金額的押金,並不影響甲方同時行使任何其他補救權利:
***1***在承租期間,若乙方拖欠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
***2***按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支付違約金的;
***3***乙方未按期繳納物業、取暖、水、電、氣、電視費、網路費、電話費等費用,導致甲方代替乙方繳納上述費用的;
***4***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
4、乙方押金被甲方依約扣除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足押金,如果乙方未按期補足,則按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乙方押金不足以支付有關的款項及損失,在本合同其它權利不受影響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六條 房屋的移交
1、在簽訂本合同並乙方支付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後,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
2、乙方應在移交房屋時對房屋進行驗收,根據房屋內的裝置、設施及交付狀況製作《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應在驗收當日就附件一所列內容進行核實並簽字確認,此項記錄將作為移交證明以及租期屆滿時乙方復原租賃房屋的標準。
3、租賃房屋交給乙方後,其安全保障的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在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後將不對租賃房屋內任何物品的丟失、受損負責。
第七條 維修、使用及其他約定
1、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房屋的固有屬性及適用性使用房屋。未按照房屋的固有屬性及適用性使用房屋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如該損壞或故障是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由乙方自行維修。
3、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及其他管理的相關規定。雙方約定該房屋所屬的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合同》***見本合同附件二***作為本租賃合同的附件存在。
5、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甲方的裝置、設施及其它財產,不得在公共區域存放物品和設臵標誌。乙方應嚴格做好自身的消防、治安工作,保證租賃房屋的安全,並協助甲方或物業或其他有關部門檢查房屋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治安及其他事故及甲方場地附屬設施損壞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並在通知規定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應將上述設施修復至初始狀態。若乙方未能及時進行維修,甲方有權進行維修,乙方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應在簽署本租賃合同後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備案:
***1***營業執照證、副本影印件;
***2***稅務登記證書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記憶體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汽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違禁品及發出強烈氣味的物品,不得在租賃場地內製造或滲漏任何具有強烈異味或對環境造成汙染的氣體。
8、乙方須妥善處理租賃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氣、廢水及固體廢棄物,不得將建築物、公共場地、公眾環境造成任何影響。乙方須承擔及賠償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對甲方、任何雙方所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承租期限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補充協議***規定而對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限期內沒有改正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
***2***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轉讓他人或以乙方以外的租戶名義在租賃房屋辦公的。
***3***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設施或用途等,經甲方勸阻無效,或者造成租賃房屋的毀損,經甲方要求拒不修復或者賠償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的。
3、乙方遲延向甲方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遲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該次應繳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十日,視為自動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 租賃房屋的退還
1、甲、乙雙方未就續租達成協議而合同終止,或本合同因故提前終止時,甲方應根據本條約規定辦理有關租賃房屋的退還事宜。
2、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根據《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記錄的情況,在合同終止或因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提前終止後3天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合理的損耗除外***。若乙方未能如期完成恢復工作的,甲方有權將租賃房屋恢復原狀,所需的費用從乙方繳納的押金中扣除,且遺留的任何裝飾、傢俱、裝置或其它任何財產、物品視為被乙方放棄。任何第三方因該租賃場地遺留物提出主張的,由乙方負責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前述物品。
3、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無正當理由繼續佔用租賃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雙倍當期租金的標準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當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通知其他方,無法立即通知的,應在不可抗力結束後3天內通知,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10天內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訴訟期間,除訴訟事項外,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商住兩用房租賃合同範文2
甲方***出租人***:
***: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
身份證號:
鑑於:
第一:甲方擬將其擁有所有權的房產出租給乙方,並按照本合同約定之條件收取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二:乙方擬承租甲方上述房產,並依據本合同約定之條件支付租金及其它費用;據此,經平等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所有權的位於北京市 之房產出租給乙方,房產建築面積 ***以房產證面積為準***平方米。
房產證號: ;
房產目前承租情況: 有/無;
房產抵押情況: 有/無;
房產共有人: 有/無;
如果甲方不是房產產權人,則甲方應提供產權人允許轉租的書面證明.如果房產有其他共有人,則甲方應提供共有人同意此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 乙方承租甲方房產用於 。
2.2 甲方保證房產規劃使用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之使用用途;
2.3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改變房產租賃用途。
2.4 如乙方承租房產用於開辦公司或其他企業的,甲方必須提供有效、真實之檔案、材料以便乙方工商註冊及工商註冊資訊變更。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期限屆滿後前,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6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2房產交付時,甲乙雙方對房產內的裝置設施、水電等能源費用使用狀態進行書面確認。
3.3甲方同意乙方在付足合同規定的租金、押金/定金的前提下自至 年 月 日進入該房間進行合理裝修。裝修期間免租金,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等能源費不減免。裝修期結束後計租。
3.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當日,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合理使用後的性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