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電動車標準新管理辦法
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日前透露,修訂長達11年之久的電動自行車國家強制標準有了最新進展,新的國標將會把限行車速提高到26公里,而車重將提高到不能大於55公斤***不含電池重量***。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內容全文
新的電動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如下:
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有兩個車輪;
2、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力功能;
3、最高車速不超過26公里每小時;
4、整車重量不大於55公斤。其中,智動型40公斤、助動型50公斤、電動型55公斤
正在修訂的國標把 電動自行車分為3類:分別是***智動***型、***助動***型、***電動***型。智動型,車型較輕巧便捷,適合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出行,以騎行帶動電力,“邊騎邊來電”;助動型,適合在道路較寬敞、車輛較少的郊區和城鄉結合部騎行,既可用電也可腳蹬;而電動型,主要適用於農村地區,因為農村車輛少,且距離相對較遠。3類電動自行車重量分別為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三檔。
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對最受關注的車速擬從現行的最高20km /h提高到26km /h的設計車速。“這是我們根據實際調查確定出來的一個比較安全的速度”。 車速快了,對 剎車也有新要求。據介紹,緊急剎車時,在普通路面的制動距離由原國標中的4米縮短到3.8米;雨雪等溼滑路面的制動從原來的15米降到12米,這樣騎車人能在更短的安全距離內剎住車。
屆時所有 電動自行車上都會強制安裝上一個無法拆卸的速度感測裝置,“一旦車速超過設計的26公里,該裝置就會自動報警,將電動自行車自動斷電。”這意味著將來電動自行車不太可能被輕易改裝、超速行駛,以此解決長期困擾電動車行業的超速問題。
整個新國標修訂意見稿裡,僅涉及安全的標準條款就增加了16條,引進了機械安全、電效能安全、行駛安全、材料安全等概念,且具有可操作性,“車速提高並不意味著安全係數降低”。每輛 電動自行車在出廠時會設定一個15位編碼,相當於它的“身份證”,就像汽車發動機號一樣,讓每輛車具有“唯一性”。
為更好地與新國標銜接,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呼籲暫緩執行舊國標下的地方標準,待新國標出臺後順利實施過渡。已有超過1.5萬人簽署請願書,新國標出臺後,廣東省地方標準將有望率先實現轉型對接。
舊國標下廣東“停電門”頻發
2013年1月, 廣東省公安廳釋出《超標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規定》,規定今年3月30日起一律禁止銷售超標 電動自行車,對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在過渡期內逐步淘汰。根據管理方案,電動自行車將被要求在 非機動車道行駛; 超標電動車管理辦法與過去的摩托車管理類似,駕駛員可能被要求佩戴頭盔行駛、持駕駛證、上保險等。
深圳市於3月釋出《關於加強我市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將“車速超過20公里”和“車重超過40公斤”列為超標電動車,同時自3月7日起禁止本市任何企業或者個人生產超標電動車、禁止銷售,9月10日起禁止上路行駛等“三不規定”。
在政府的諸多“限電”、“ 禁電”舉措下,“目前廣東電動車生產企業,包括零部件生產企業的生產都不太正常。”銷售額在旺季銳減50%。廣東省自行車行業協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廣東“停電”風有蔓延趨勢,勢必影響這一百億產業。
此前,湖北荊州禁止銷售 超標電動車,交管部門開始在街頭整治未上牌電動車行駛。五月一日起,荊州絕大部電動車商鋪關門歇業。電動車商鋪們紛紛無奈地在關閉的卷軸門上張貼“電動車行業無法生存,請政府給條生路……”的白底黑字橫幅。荊州 電動自行車行業在銷售旺季“停電”歇業引發廣泛關注。
據悉,現行的地方性法規都是根據1999年電動車舊國標《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進行衡量的,據瞭解,市面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大多不符合標準,尤其是摩托車樣式的電動自行車。據此廣東省超過 六成的電動自行車企業將關門歇業,電動車產業是否會出現像荊州一樣集體“停電”的局面不得而知。此外,僅深圳就有近200萬輛電動車被定義為 超標電動車,如此龐大的“停電”存量車去向問題引人深思。
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認為,實行了十年之久的電動車“國標”,事實上早已不適合現在電動車的規範了。這也是造成現今局面的一大原因。用一個十年前的標準來規範十年後的行業與產品,監管部門是不是也應該思考一下這種方式的可取性。
據透露,電動車新國家標準有望於年內出臺,新國標會加速擊碎深圳“超過40公斤不能上路”的限電規定。據悉,新國標已將車速提高到26km/h,整車重量也提高到55公斤***不含電池***。他呼籲深圳市能暫緩執行通告,待新國標出臺後順利實施過渡。
電動車新標準對產業的影響
儘管新國標尚未正式出臺,不過了解到新國標出臺計劃的企業已經開始謀劃應對之策。我們有60%至70%的會員已經著手調整企業的生產業務,也有個別企業退出了這一市場。
“其實產業的調整從2011年就已經開始了。”2011年3月底,公安部等 四部委聯合頒佈了《關於加強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依照現行國家標準,限期淘汰在用的、不符合“20/40標準”的 電動自行車。同年5月,環保部等九部委聯合整治 鉛酸蓄電池行業,這使得產業鏈條上的電動自行車企要麼停產,要麼尋求轉型。
隨著多項政策性檔案的陸續出臺,整個行業經歷了深度調整,行業發展的拐點已經出現。
據介紹,2009年年底全國擁有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一共有2600餘家,實際從事電動自行車生產的企業有2300家;而隨著產業之間兼併重組的推進,到2012年底,全國擁有電動車 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約為1050家,而實際從事生產的企業只有500餘家。
過去兩年間,電動車行業的 集中度已經大幅提升,2012年前十強企業的產量已經佔到了行業的40%左右, 產業規模也呈現出適度的、有節制的發展狀態。新國標實施後,還將加快行業洗牌,一些實力雄厚的 電動自行車企將‘強者更強’,而一些實力較弱的企業將被兼併或者直接退出市場。
除了 行業集中度提升外,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預測,新國標如能順利實施還將帶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電動自行車 產業升級關鍵在於鋰電池,目前重量輕、體積小、迴圈使用壽命長的 鋰電電動自行車市場佔有率僅為2.5%,增長空間巨大。通過新國標分類定標,將有助於企業調整業務結構,逐步減少技術含量不高、環保代價高昂的 鉛酸電池電動自行車的生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