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黑板報插圖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受罰。在事實發生之後制定的法律不能將該事實中所涉及的行為確定為犯罪,既無法律,何來違法。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

  法制宣傳黑板報資料:疑鄰偷斧

  有個人丟失了一把斧頭,懷疑是鄰居家的孩子偷的。他看看那孩子走路的動作,鬼鬼祟祟,像是偷了斧頭,瞧瞧那孩子臉上的表情,慌慌張張,像是偷了斧頭,聽聽那孩子說話的樣子,吞吞吐吐,也像是偷了斧頭。總之,那孩子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沒有一點不像是偷了斧頭的。不久,這個人在山溝裡挖地的時候,找到了他丟失的那斧頭。他再見到鄰家的孩子時,看到孩子的動作神態,沒有一點像是偷了斧頭的了。

  這個丟斧頭的人,是個典型的唯心主義先驗論者。唯心主義先驗論認為思維的邏輯範疇,如因果性、必然性、時空性等等都是先於實踐經驗的,是人腦中固有的。認為“物是感覺的複合”,只有感覺才是唯一真實的。而感覺和經驗又是主觀自生的,不是客觀存在的反映。如果一個人不懂得實踐出真知的道理,不能從實際出發分析問題處理問題,就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像那個丟斧者一樣,犯唯心主義先驗論的錯誤。

  :

  一

  二

  法制宣傳黑板報資料:悔之莫及的老財主

  有個土財主,家財萬貫,年老無子,身邊只有一個女兒,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老頭想招一上門女婿,來繼承家業。但由於自己目不識丁,吃了不少苦頭,所以選擇乘龍快婿必須是才貌雙全的人。有一天,老財主因事去一商行,見商行中有一年少貌美的青年,幹活之餘,成天坐在那裡看書,而且看得非常專心。一問商行老闆,知道是福建人,因為家庭貧困,難以為生,才赴南洋求職。老財主聽後大喜,就請商行老闆作媒,招那美貌青年為乘龍快婿。

  入贅幾天後,老財主把這位上門女婿叫到堂前,告訴他說:“老身因不識字,才請你來。從此以後,你就管我的帳房吧,一切帳目都歸你管理,免得我再聘請帳房先生了。”這位乘龍快婿一聽,大吃一驚,紅著臉說:“我從未讀過書,一個大字也不認識。怎麼能夠勝任呢?”老財主聽了,也大吃一驚,問道:“起先我不是經常看到你手裡拿著書在看嗎?怎麼能說大字不識一個呢!”

  上門女婿回答說:“你老弄錯了,我那並不是在看書,只是在看書中的圖畫罷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看問題要抓住本質,切不可為表面的現象所迷惑。本質是事物性質的基礎,現象是本質的外在表現。本質決定現象,現象反映本質。但有時現象在表現本質時,與本質的性質並不一致。這個故事中的老財主就不懂這個哲學道理,所以嫁錯了女兒,只能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