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都有哪些法律的規定

  在生活中,贍養老師是每個子女的義務,那麼,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規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應從以下兩個方面理解。

  1、贍養扶助義務的主體是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一條雖然沒有將子女限制在成年子女範圍內,並須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但我國憲法卻明確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2、贍養扶助的內容。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給予物質上的幫助。扶助,指子女給予父母精神上的安慰和生活上的照料。子女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生活確有困難的父母,必須自覺地履行贍養扶助義務,使老人能夠安度晚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章“家庭贍養與扶養”第十條:“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第十二條:“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以及第十五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贍養費包含的內容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發生的衣、食費用及日常開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老年人為贍養糾紛起訴至法院時,人民法院對其已經發生的醫療費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將來必需支出的相對確定的藥費,應當作為給付內容確定由贍養人承擔。而對今後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其發生金額、時間處於不確定狀態。故一般不能判決支援老年人將來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的請求。從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減輕老年人訟累角度考慮,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親為時,他人或養老機構代為照料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贍養人有義務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無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無自住房的,則應將合理房租費用一併計算在贍養費內。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對老人精神贍養已成為不爭的法律原則,但理論界及審判實務中對能否判決精神贍養以及如果判決如何執行一直存疑。筆者認為,精神慰藉的作為義務固然難以判決執行,但對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線電視、收音機、書報等費用是完全可以作為贍養費給付內容確定由義務人承擔。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醫療等保險金的支出亦應為贍養費用。保險不僅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護,也為子女分擔了很大的風險,非常值得提倡。

  追究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法律責任的方法

  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