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按部門發是怎麼考核
很多單位到了年終就會發放獎金,那年終獎是怎麼考核的呢?部門規定是怎麼發放?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年終獎按部門發的考核依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年終獎按部門發的考核依據
高質量的績效考核體系是成功實施差異性年終獎金的分配的基礎。所以必須定出高質量的考核指標體系。高質量的考核指標體系應該:
1、考核指標一定要與企業的戰略掛鉤,這一點很重要,但是往往容易被忽略。
2、指標不宜太多,3-4個關鍵指標較好。
3、指標要明確,明確的指標,使人們知道做的好還是不好,避免評價者的的主觀意識;同時,指明瞭員工努力的方向。
4、高質量的考核指標體系,員工應該可以自我測試,或選擇同事/客戶來評價自己。
5、定指標時,不僅僅是財務指標,還應該包含非財務指標;例如,客戶服務也應該被考慮進來***準時交貨,退貨量的減工當年的工作績效或對企業貢獻的大小作為確定個人年終獎數額的一個重要依據。這種形式的意義在於它的“彈性機制”,領導可以按照下屬的工作態度和成績分別給予不同金額的獎勵,這也是拉開員工收入檔次的一項重要措施。此外,有些私企的月薪常常不與業績掛鉤,而是在發放年終獎時一併回饋給職工,如此一來,紅包的分量更是驚人,多的可達10多萬元。這樣不僅大大提高了年終獎的發放力度,同時也對少,客戶滿意度統計等***
6、如果個人績效很好但與團隊不合,那麼這個人的績效考核分數也不應該高。
7、績效考核體系執行成功與否,關係到企業戰略目標能否實現。所以,應該是每一個人都被評價,不管是高層管理人員還是基層文員。
8、評價任何員工或部門時,需要多角度評估,而不是一個人***上司***完全決定。
9、評價的結果應該讓被評價者和公司多數人接受,沒有吃驚。
10、對於評價者,董事會實施有效的監督,如果發現評價者有舞弊等行為,經核實,董事會有權利來減少某人的獎金,如果這個人的行為被認為是有損公司的,應該予以一定的制裁。
11、評價的時間和獎金髮放的時間,我們覺得,一年的時間太長了,應該縮短,起碼半年更好些。這樣,可以及時發現工作中以及評價中的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
1、獎金的發放額度,企業一般自己根據情況調整,通常,開始時額度小一點,比如,佔工資總額的5%-10%。當整個系統執行的比較有效、平穩時,會加大額度,有些企業的獎金額度,比工資還要高,甚至達到工資的150%。年終貢獻大小按比例計算。但實際上和原則會有出入,這其中直屬上司發揮著關鍵的作用,對獎金產生直接影響,使獎金有10%-30%甚至50%的上下浮動。
2、不同的企業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同的發放形式,一般也會有不同的獎金額度計算方法,一般的公式是:獎金總額的決定方額×獎金計算比例係數***如8%***。
3、還有一些企業使用另外一個公式:獎金額=基本工資×a%。其中a是企業自己規定的,根據實際銷售額超過目標銷售額的比率分成不同的檔次。
可要求單位發放獎金的情況
在以下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而不論其是否已經離開單位:
1、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的具體計算辦法的。比如按照銷售業績或者利潤的一定比例發放,那麼勞動者就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發放獎金的義務。
2、根據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發放獎金的。比如用人單位以內部規章制度的形式,把獎金髮放的條件和計算方法形成制度,如果員工符合條件,那單位應該發放獎金。
3、單位已經對特定的員工作出了對其發放獎金以及具體獎勵辦法決定的。如果單位藉口反悔,員工則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發放獎金。
如果在上述情形下,勞動者即使離開了單位,仍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當然其獎金只能是在職期間的獎金。因為在上述情形下,已經確定了用人單位發放獎金的義務,用人單位自然要履行該義務。但是,這種情況下必須有計算獎金的具體方法並能準確計算出具體的數額。否則,如果勞動者的所主張的權利是虛的,仲裁委員會和法院是無法支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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