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承包合同

  隨著建築裝飾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採取合理合適的承包方式是企業發展的一個新方向。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七、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裝飾工程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人工作內容

  1、工程名稱:家庭裝飾工程

  2、工程地點: 。

  3、工程概況:裝飾面積 ㎡。具體以甲方認可的圖紙為準。乙方對裝修進行包工包料全承包方式。

  4、承包人工作內容:裝飾的水電作業及材料、天棚作業及材料、牆面作業樓及材料、地面作業及材料、家用電器部分。

  第二條:作業人員

  承包人根據工程需要向發包人提供作業人員共25人

  第三條: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2015年6月10日

  2、竣工日期2014年8月25日

  第四條:合同價款

  按照甲乙雙方共同認可,按總價包乾475000.00元***大寫:肆拾柒萬伍仟元正***。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1、結算按總包乾價執行。

  2、合同價款的支付

  合同價款為先期支付,先期支付的金額不得少於預算總額95%, 餘款在本工程驗收通過後10日內支付完畢。為便於結算,合同價款支付在公司 賬戶上:

  開戶行:

  姓名:

  開戶帳號:

  第六條:安全施工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安全施工,文明生產,若施工中發生一切傷、病、殘、亡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發包人權利及義務

  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現場。

  2、負責提供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

  3、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第八條:承包人權利和義務

  1、承包人對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50週歲。

  2、承包人必須按圖施工及說明施工,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