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範文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這本書講述著一隻雄鵝帶著只有大拇指這麼大的瑞典小男孩尼爾斯遨遊了他的祖國的故事。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這本書講述著一隻雄鵝帶著只有大拇指這麼大的瑞典小男孩尼爾斯遨遊了他的祖國的故事。
小男孩尼爾斯只有十四歲,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勞而又貧困的農民,但是他不愛讀書學習,經常作弄小動物,讓動物們很討厭他。在初春的一天,尼爾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為作弄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用魔法變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在空中飛過,家中的一個雄鵝也想在空中遨遊,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地抱住鵝的脖子,結果不但鵝飛走了,還把尼爾斯帶上了天空。從此尼爾斯就開始了自己的騎鵝旅行,他從南方一直飛到最北方的拉普蘭省,歷時八個月才返回家鄉,他在鵝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國的奇山異峰、秀麗的風光,學習了祖國的地理歷史知識,聽了許多祖國的傳說,也飽嘗了許多危險。在漫遊中,尼爾斯培養了機智勇敢、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重新變成了一個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於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
讀了這本書使我認識到,要從小培養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學習知識的精神,虛心向別人學習,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點。這本書對我很富有教育意義,它使我的心靈變得更純潔更善良,更富於同情心。與此同時,我從尼爾斯的漫遊中也飽覽了瑞典的美麗風光,學習了它的地理歷史知識和文化傳統,也熟悉了生長在這片土地上的各種動物和植物,同時增進了我對偉大的祖國——中國的熱愛。我非常喜歡這本書,而且我也想變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兒騎在鵝背上遨遊祖國。
今後,我要多多閱讀這樣的優秀童話作品。
***二***
《尼爾斯騎鵝歷險記》是一部奇幻的童話故事,作者是1909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拉格洛芙。作者通過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從小要培養良好的習慣,要勇於面對困難、克服困難,從而獲得成功。
這部童話講述一個名叫尼爾斯的14歲小男孩探險的故事。他不愛讀書學習,整天和夥伴們瘋玩。一天,他在家裡捉弄一個小精靈時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般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來,家裡的一隻公鵝也想飛到天上去,尼爾斯為了不讓公鵝飛走而緊緊抓住它的脖子。不料因為自己的身體太小被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開始了歷險,跟隨著大雁走南闖北,歷時八個月才回到了家鄉。在路上他看到了許多美麗的景色,瞭解了祖國的地理風貌,聽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傳說,冒了不少風險,經受了重重苦難。在遊歷的過程中他學會了愛和勇氣,成了一個善良勤勞的好孩子。
尼爾斯曾經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壞孩子,喜歡捉弄小動物,對它們做一些不友好的舉動。但是在經歷了冒險奇遇以後尼爾斯懂得了什麼是友愛。當父母要把家裡的公鵝莫頓殺掉的時候,尼爾斯不顧一切的衝了上去,阻止了爸爸媽媽。這當中蘊含了多麼偉大的愛啊!正是這場不平凡的遊歷,使得尼爾斯學會了很多珍貴的東西。
最終,尼爾斯和公鵝莫頓戰勝重重困難,突破了各種風險,回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家鄉。一路上,他們歷經艱險,利用計謀打敗了狡猾多端的狐狸,勇敢地與凶惡的大鳥搏鬥,幫助喜鵲找到了自己的媽媽。他的那種堅強、不服輸的精神深深打動了我。
這就是《尼爾斯騎鵝歷險記》,一部經典的童話故事,它讓我懂得了什麼是友愛,什麼是堅強,跟讓我知道了如何克服困難。
***三***
假裡,我讀了很多書,有黃蓓佳阿姨寫的《小船,小船》和《親親我的媽媽》,還有辮子姐姐寫的《神奇女生祝如願》……但我最喜歡的就要數瑞典作家拉格洛芙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啦!
這本書是講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孩子尼爾斯,因為一次捉弄小精靈,而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小小的精靈。他騎在他家的大白鵝背上,跟著一群野鵝出發作長途旅行。通過這次奇異的旅行,尼爾斯增長了很多見識,結識了許多朋友,也碰到過好幾個凶惡陰險的敵人。他在種種困難和危險中受到了鍛鍊,最後尼爾斯回到了家中,恢復原形,成為了一個好孩子。
尼爾斯是一個善良、勇敢、樂於助人的好孩子,我們應該好好地學習他。他以前經常欺負小動物,經過了這次長途旅行,尼爾斯和小動物們互相幫助,克服了重重困難。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我們要和它們和睦相處,可是我在公園裡卻經常看見有小朋友捉蜻蜓用繩子綁住它的腳來玩弄它;看見有小朋友捉蝴蝶裝在瓶子裡把它悶死;還看見有小朋友捉蝸牛來賽跑……我看了都心疼。如果我能聽懂動物的語言知道動物在想些什麼,我就會去問問小動物們有什麼感受,然後再告訴小夥伴們,讓他們不要傷害小動物們。
假如我也能像尼爾斯一樣有一次神奇的長途旅行就好了!因為,這樣能增長許多見識,還能更加地瞭解動物。
***四***
最近,在這暑假的大好時光裡,我讀了一本以活潑明媚的筆觸來寫的一首自然交響詩。它不僅有優美的風格,還生動地講述了男孩尼爾斯跟隨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這本書的名字就叫做《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塞爾瑪·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為她的一部大作《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特有的高貴理想主義、豐饒的想象力、以及優美而愉悅的風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懷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這一榮譽獎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獲得這一文學獎的女性作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要講了———從前有這麼一個男孩,他十四歲左右,長著一頭像亞麻一樣的淡黃色頭髮。他最喜歡睡覺和吃飯,其次是很愛調皮搗蛋。在一個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訓言的時候,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兒。正巧,大雄鵝莫頓要跟隨從大雪山來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蘭,大拇指便騎在雄鵝莫頓身上,一起飛往拉普蘭。期間,他們經歷了許多奇妙的事情與各種奇遇……
在《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我最喜歡的角色是小灰雁鄧芬。因為在《騎鵝旅行記》,她是一隻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的可愛小鳥,長著一身金光燦爛的柔軟絨毛和光滑閃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純潔,從不把人往壞處想。也因為小灰雁鄧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兩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沒有和兩個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鄧芬的這些良好品行,我們應該多多學習。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想:尼爾斯為什麼能夠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壞孩子,變成一個愛護小動物的好孩子呢?這都是因為這次旅行喚醒了他心底那顆愛的種子。以前的他經常扯公雞的雞冠、拉貓的尾巴、用腳踢母雞、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靈把他變小了之後,他一直在幫助動物們。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應該像尼爾斯一樣保護、關愛小動物,要不然,在動物滅絕的時候,人類也會跟著一起滅亡。還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鄧芬的兩個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樣用心險惡。她們利用鄧芬的心思純潔,騙她說雄鵝莫頓是烏鴉變的,採來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誘騙鄧芬使雄鵝莫頓吃下去,毒死他。後來,又讓雄鵝莫頓和蒼鷹搏鬥,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頓!而她們這麼做的原因,只不過就是不想讓鄧芬有了這麼一個英俊無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後過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險惡之人,以後都不會有好下場。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多麼希望我也能變成一個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隨著雁群飛過陸地和海洋,邀遊各地,經歷各種令人遐想連篇的奇遇。
***五***
暑假裡,我讀了好多課外書,不過我最喜歡的要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了。
書上有兩個可愛的主人公,一個是被小精靈變成了小精靈的尼爾斯,一個是莫頓,一隻會飛的鵝。莫頓帶著尼爾斯跟著大雁飛。沒想到家鵝竟神奇地飛上天和大雁們一起旅行。於是,尼爾斯開始了漫長而又危險的騎鵝旅行。一路上,他們破壞了狐狸斯密萊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助了他,還有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了拉伯蘭。
後來,尼爾斯知道了變回人的方法,那就是隻有別的生物願意變成拇指大就可以了。過了夏季,他們往回飛,飛到家裡的時候,一隻小鵝願意變小,尼爾斯就變大了,回到爸爸媽媽身邊。
尼爾斯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個勇敢、幫助別人的好孩子。幫助別人是最快樂的,我也要做這樣的孩子。
如果有可能,我多麼想和善良、活潑、勇敢、調皮的尼爾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裡去旅行,去那裡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參天大樹,聽聽小鳥那清脆悅耳的歌聲。我要帶好多好多種子,讓可愛的小鳥們幫我一起去播撒,讓整個森林變成樹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給小動物們帶去獵人報警器,只要獵人一來,森林裡就會發出警報,小動物們就趕快躲起來,讓獵人什麼也抓不到。我還想和森林裡的動物談談心、聊聊天、講講故事、說說笑話,讓所有的動物每天都開開心心地在自己綠色的家園裡無憂無慮地生活著。
我有時候想,假如我是尼爾斯那該多好,這樣我就可以幫助許多善良而不幸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