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購房需要哪些手續

  在購房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提取公積金的方式購房,這樣可以減少資金的壓力。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提取公積金購房的流程,希望能幫到你們。

  提取公積金購房的流程

  1、申請人提交公積金提取的資料給單位稽核,單位稽核通過後,統一印製《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由申請人填寫,申請人填寫完畢後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管理部對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符合條件者則可以辦理提取手續,不符合條件者則不予批准。

  3、稽核通過之後,管理部會依據資料錄入相關資訊,為提取公積金的申請人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印章。

  4、確認辦理後,申請人需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和《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5、以上程式辦理完畢之後,住房公積金管理會計處會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料,核對無誤後並將會在3個工作日內將住房公積金餘額劃入申請人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公積金提取額度的原則

  1.租房的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得超過申請當月所應繳存金額的50%,每一年度都可以提取不超12個月的月提取額。

  2.若是用於其它住房消費的,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申請提取的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所應繳存金額的30%。

  3.若購買有權的房屋或建造大修本市內有權的住房,提取金額不得超出申請時賬戶內所儲存的餘額,且不超購房總價。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總計有兩套或兩套以上的住房的,公積金可提取的金額不超申請時賬戶內所儲餘額的60%,且不超購房價。

  4.是償還具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人及其家庭成員總計只有一套房時,每月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的上月實際的還貸額。職工人及家庭成員總計住房有兩套及以上的,每月的可提取額不超申請當月所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材料

  ***一***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購買拆遷還建房的,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建設主管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准的規劃、施工檔案或危房鑑定證明,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權證》;

  ***三***離休、退休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提供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五***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六***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餘額證明。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支付房租、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八***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戶籍證明;

  ***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十***享受城鎮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十一***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或《失業證》;

  ***十二***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係證明;

  ***十三***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