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國家最新規定_路費怎麼報銷

  《勞動法》休假一欄中有一項“探親假”,假期很長,卻極少有人使用過。那麼問題來了,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是怎樣的?,休探親假要滿足什麼條件?為何有人有假不休呢?讓小編來告訴你,以下是國家最新規定的探親假詳情,希望能幫助到你:

目錄

1.探親假享受條件  ▏4.探親假審批表格

2.探親假待遇規定  ▏5.探親假路費報銷

3.探親假享受期限  ▏6.探親假尷尬處境

  什麼是探親假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它是職工《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臺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申請探親假需填寫探親假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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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親假之路費報銷

  探親假結束要填寫探親假路費報銷單。

  報銷注意事項:

  1、乘火車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年滿五十歲以上並連續乘座48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座臥鋪費。乘輪船的,報四等艙位***或比統艙高一級艙位***費。

  2、探親途中的市內交通費,可按起止站的直線公共汽車、電車、輪渡憑據報銷。但乘座市內出租機動車輛的開支,應由職工自理。

  3、職工探親往返途中,限於交通條件,必須中途轉車、轉船,並在中轉地點住宿的,可憑據報銷一天的普通房間床位的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