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延長最新規定是什麼標準

  很多人認為產假就是國家規定的98天休假期,最新規定,有些地區的產假是有所延長的,關於產假延長的最新規定是每個準媽媽必須瞭解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產假延長最新規定規定,供大家參考!

  產假延長最新規定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9月29日當天起施行。

  新條例規定,為給產婦康復和嬰兒成長創造更好環境,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結合我省實際並參考外省規定,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

  現行的廣東省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包括98天順產假和30天計生獎勵假,新條例實施後,廣東省女性的產假將增至最少178天。

  很多人認為產假就是國家規定的98天休假期,事實上,產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產假是指產後假,廣義產假則包含保胎假、產前假、產後假等。對於產假還可以延長這種說法,想必很多人聽說過,但是仍舊是一知半解。那麼,什麼是產假延長呢?

  產假延長就是在國家相關檔案規定的98天休假期後,還想申請繼續休假的行為,稱為產假延長。第二種產假延長就是滿足規定的幾項特殊專案,例如難產、晚育等。目前,國家沒有具體針對第一種產假延長的相關規定。

  但是規定了產婦在休完假期後可以請哺乳假,哺乳假的時間大致為六個月。每個公司或者單位的產假延長情況要依據公司的情況而定。

        2016年國家規定產假有多少天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016年各省產假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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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產假工資規定

  1、生育津貼;

  2、生育的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上述費用均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

  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不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裡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產假需提供的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產假什麼時候休

  你什麼時候停止上班開始休產假,並沒有絕對恰當的時間,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的身體狀況、孕期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上的壓力和自身承受能力。家庭的財務狀況也是一個決定因素,你產假休得越早,寶寶出生後上班的時間可能就越早。

  你需要根據自己孕期的進展,自身的感覺來決定開始休產假的適當時間。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國家規定產假98天***其中可休產前假15天***,但是如果你出現孕期不適、需要保胎或併發症,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請醫生開證明,向單位申請病假休息。

  有些準媽媽在第7、8個月就開始休息,而有些則堅持到生產的當天。有些女性身體狀況允許,直到生產的前一天甚至在生產當天仍然堅持上班。其實在上班時間裡,有機會多走動、忙碌起來,不但有利於生產,而且感覺時間也會過得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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