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學習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範文

  教師不僅僅要具備較高的文化知識素質,還要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堅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你參考!

  篇1

  為提高教師對《安全教育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一起學習了《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等。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裡,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篇2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有人說教師是春蠶,孜孜不倦;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教師這個職業是偉大的、神聖的、高尚的,人們用了太多的讚美的詞彙來形容它。人們給予教師信任之時,也說明著身處這個行業中的我們所要肩負的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責任和義務。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很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不斷學習。最近,學校組織我們認真學習了這些教育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我收益頗豐,亦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在學習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我的思想和心靈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滌,法律法規的制定為我們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瞭目標,端正了方向。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學習,我認識到: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一名教育一線的工作者,我們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這一方針。學生在校期間老師不僅要教育好學生學習好文化知識,還要保護好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讓學生健康成長。《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其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加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應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處處做到“身正為範”。學生們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們用適當的方法和愛心去培育、呵護和灌溉。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時刻以這些法律法規來鞭策自己,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全面發展,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教育事業經久不息,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關於此次學習的感受和體會,總結觀點如下:

  一、盡業樂教,愛崗敬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僅僅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園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學家朱熹說:“敬業者,專心致志以事其業也。”敬業是一種美德,樂業是一種境界。幹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盡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書育人的工作,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既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體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我們要盡職盡責,努力在這個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

  二、為人師表,身正為先。

  為人師表,率先垂範。教師應當在思想覺悟、道德品質、學識學風等多方面以身作則。教育過程中,要求學生不能做的,我們也堅決不可以做;要求學生必須做的,我們就應當率先完成。既然我們要求學生不遲到,那我們就該在預備鈴響前提前到教室門口等待,看似區區小事,實則細微之處見真知。

  身正為師,教師不僅是知識的傳授者,還是思考教育者和師德示範者。只有教師具備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學生敬佩。教師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為表現,會積極地影響教育學生,使他們健康成長,教師應把言傳和身教完美結合起來,以身作則,行為師範,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建立平等的師生關係、儀表端莊、舉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來影響學生。為人師表對學生是一種無聲的教育,它爆發的內驅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鑽研,終生學習。

  技高者為師焉。想要培養高水平的學生,那麼先要有具備淵博學識、精深學業、鮮明教育教學風格的良師。這就要求我們:要深入學習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方法等相關知識,把教育理論最新研究成果應用於教學過程之中,使教育教學的科學性和藝術性高度完整地統一起來。能夠利用現代教育技術,恰當有效地選擇教學方法和方式,直觀形象地展示教學內容,使教學知識傳授與創新思想結合起來,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主動培養自己的創新精神,積極開展教育和科學研究,探索新的科學教育模式,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能力和素質水平,提高教育教學技能。一名優秀的教育工作者,時時刻刻閃現著現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過此次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我更加清醒的認識了自己,並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一定會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師應盡的義務,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合格的教師,爭做優秀的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書匠,爭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國的花朵們培養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接班人!

  篇3

  在本次師德師風建設推進年活動中,學校組織我們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等教育政策法規。回想自己當學生的時候,那時沒有法律的約束,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現象時有發生,家長們都認為是老師對學生嚴格要求的一種方式。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教育教學活動逐步走向規範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正式形成,特別是《教師法》對教師的教學活動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下面是本次學習的一些體會:

  一、熱愛祖國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依法從教

  通過本次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牢記在今後工作中一定要貫徹執行教育法規;同時也感受到作為教師,應該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更要熱愛教育事業、愛學生、尊重學生,並施以正確的教育內容和方法。另外,作為新時期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二、熱愛教育工作, 盡業樂教

  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認識,有力的指導了自己今後的實踐。敬業是一種美德,樂業是一種境界。對待本職工作,我們應常懷敬畏之心,專心、盡職、盡責,幹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盡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們應該要努力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

  三、熱愛學生,關心學生,遵循教育教學規律

  學生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工作中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保護人格尊嚴和自尊心,堅決與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行為作鬥爭。作為一名教師,應該熱愛學生,關愛在我們的培育下茁壯成長的小苗,使他們在快樂和幸福中成長!

  總之,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通過對《教師法》的學習,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這麼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才能做好讓人民滿意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