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申請條件
申請商標異議前,必須要符合一些條件才能做申請,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異議申請的條件
《商標法》第30條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2條第一款規定,“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異議書一式兩份。商標異議書應當寫明被異議商標刊登《商標公告》的期號及初步審定號。商標異議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附送有關證據材料”。 由此可見,異議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異議商標。這一條件要求在異議申請書中載明被異議商標的公告期號、被異議商標的初步審定號。異議申請書中沒有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號的,就無從知曉異議人對哪個特定商標提出異議,商標局不予受理。
***二***有具體的異議請求、理由和事實。異議請求包括撤銷被異議商標在指定使用的全部或者部分商品上的初步審定。異議理由和事實通常包括被異議商標違反《商標法》禁用條款、侵犯馳名商標權益、侵犯在先權利、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惡意註冊、被異議商標含有容易誤導公眾的地理標誌、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商標構成相同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等等。
***三***在異議期內提出。異議期限為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例如,某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日為2003年1月25日,則異議期的最後一天為同年4月24 日。最後一天為法定節假日的,異議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異議申請日以遞交日為準。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 0條的規定,異議人以郵寄方式提交異議申請的,異議申請日以郵戳日為準。商標代理組織通常在一個信封內同時郵寄多份異議申請,但各異議申請日期都必須有相應的信封及郵戳日加以證明,無法實現在多份異議案卷中都保留有信封。因此,我們提倡一個信封一份異議申請。
***四***屬於商標局受理商標異議的範圍。對於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的評審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
假冒仿冒商標行為有哪些?
這類侵權行為可以具體分解為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為是假冒行為,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為。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同商標”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註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
“近似商標”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註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絡。
“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物件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絡、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認定商品或者服務是否類似時,應以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一般認識綜合判斷,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可以作為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
對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假冒商標如何預防?
預防假冒商標的行為發生,遏制商標侵權,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它涉及到多部門、多層面、多環節,可以說它是一個系統工程。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繼續加大商標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逐漸增強公民的商標品牌觀念,為預防假冒商標犯罪的發生提供思想上的基礎。
2、工商、質檢、公安執法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協調機制,形成整治合力。在“打假”活動中既要查處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行為,也要堅決查處假冒商標的行為。
3、強化對印刷業、廣告業、標牌行業,特別是這些行業中的個體、承包企業的動態管理,徹底從源頭上堵截、打擊、取締非法印刷、偽造註冊商標和商標標識的活動。
4、註冊商標所有人,特別馳名商標所有人要加強註冊商標的自我保護意識。通常可採取以下保護措施:
注意使自己的註冊商標能夠覆蓋同類商品,儘可能避免近似商標被他人註冊,國內註冊商標在國外被他人註冊;
在增設分廠、聯營廠或建立合資企業時,允許使用或轉讓商標專用權,或以商標專用權折抵出資額時,手續要齊全、合法,允許他人使用的範圍要做到適度控制;
在發現自己的註冊商標被假冒時,既可以自行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被予以賠償,但也要及時向公安部門控告,使用《刑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