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護林員工作職責
護林員職責就是每天在責任區巡護,隨時制止一切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在林區交通不便、通訊不暢、資訊閉塞、生活艱苦的條件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責任區崎嶇的山路上來回行走,像看護嬰兒般守護著大森林裡的一草一木。下面是小編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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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
二、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實施森林防火的預防工作。
三、管理森林防火檢查站和從事防火的護林員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實施森林消防監督,批准人員入山和野外用火管理。
四、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專業隊伍。
五、組織制定本地森林防火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其實施管理有關裝置設施。
六、堅持防火值班,隨時掌握火情動態,編制撲火預案和指揮方案,參與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七、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授權行使森林防火行政處罰權利。
八、負責森林火災統計,管理森林火災檔案。
九、完成同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和上級森林防火辦公室交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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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及檔案精神。
2、重新整理保護好本村內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語、標示牌等。
3、對本村內的重點人員***精神病患者、聾、啞、痴呆人員***進行重點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高火險期,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嚴禁在林區燒茬子、燎底邊、吸菸等野外違法用火,發現情況,及時制止,對形成火警和火災的要及時向鄉鎮或直接向縣防火辦報告,並協助依法查處肇事者。
5、森林防火護林員在責任區內全天候巡查,併到較高地方觀察本村內有無起煙、冒火情況,確實把事故隱患控制在萌芽狀態。
6、鄉政府加強對護林防火員的嚴格管理,實施對全鄉的護林防火員進行工作督查。每發現一起野外用火,扣工資100元,累計發現兩起,扣除當月工資,累計發現三起,對護林員予以辭退。
7、護林防火員每月30日實行例會制度,彙報當月護林防火工作情況。
消防常識“三字經”:
人生路 長漫漫 五千年 火陪伴 恰用火 送溫暖 如大意
受災難 火著起 條件三 可燃物 氧助燃 點火源 緊相連
三去一 火自完 滅火法 有四點 一冷卻 二隔離 三窒息
四抑制 多學習 常操演 遵法規 不蠻幹 誰主管 誰負責
防火制 落實堅 本崗位 懂火險 報火警 會圓滿 懂預防
措施善 滅火器 會熟練 懂滅火 法全面 初期火 會全殲
打電話 1 1 9 須講清 何地點 何物燃 何部位 火勢懸
迎警車 路口邊 消防隊 不收錢 火場上 情萬變 知情人
及時言 保現場 協作戰 先控制 救人員 急重點 再一般
平日裡 想安全 教育孩 火不玩 扔菸頭 不隨便 引火種
不亂散 裝飾房 材料選 不易燃 不可燃 新改建 審批辦
防火距 合規範 不損壞 不圈佔 不埋壓 消火栓 危險品
嚴管限 公場所 禁靠邊 出門外 留心看 消防標 怎避患
遇情況 不慌亂 消防道 要通坦 消防事 關民安 見危害
人人管 生活中 火看嚴 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