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銷售代理合同
銷售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為委託人銷售某些特定產品或全部產品的代理,對價格、條款及其他交易條件可全權處理與委託人簽訂的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溫州燦坤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 專案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期限、委託標的物及委託銷售價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標的物:總計約 平方米,具體資料以實際可售面積為準。
委託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專案合法銷售的相關檔案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並向乙方出具專案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援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為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託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託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製作,媒體廣告、售樓處佈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併發放銷售佣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為有利於本專案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專案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專案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專案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為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於委託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後辦理;
5、承擔在本專案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6、承擔浙江,上海等區域的推廣費用及考察團的招待差旅費用。
四、雙方共同義務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恪守信用,雙方的義務不僅體現在合同訂立之時,而是貫穿整個合同的始終。
五、合作模式
1、營銷策劃費:乙方制訂可行的營銷策劃方案,策劃費人民幣 拾萬元整,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支付 萬元,策劃方案提交後三日內支付 萬元;
2、銷售佣金:根據銷售業績,乙方享有甲方委託銷售價銷售額的 %作為佣金報酬;
3、溢價分成:委託銷售期間,通過乙方傾力推廣,超出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的銷售額部份為溢價收益,溢價收益部份甲乙雙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稅費雙方各自承擔***。
六、結算方式
1、佣金計提:次月5日前結算一次;
2、甲方在結算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應得佣金之款項;
七、其它約定
1、在本專案範圍內,購房人簽訂的認購書如遇購房者違約而放棄預付款或定金的,則由、乙雙方按各得50%分成,經雙方認可後,甲方須在購房者違約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此項分成款項;
2、如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違約,則購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須向乙方結算並支付應得銷售佣金;
3、專案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的,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和溢價分成部份款項;
4、委託銷售執行代理期間,不論通過何種銷售方式完成的銷售額均為乙方銷售業績,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的相關權益。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確保本專案正常運營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發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專案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委託代表: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宜昌市國大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物業,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和要求
1. 委託專案:①名稱: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託期限:從2015 年 2月 1日至 2015年 3月 日。
3.委託性質:獨家代理,即代理期內夷陵區範圍內的所有銷售不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均計入乙方銷售任務。
4.甲方認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須執行。但不論合同是否延續,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結算支付乙方銷售佣金。
二、銷售價格及代理佣金結算支付
1.結算底價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作為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戶首期樓款,即納入結算範圍;佣金按元計提。
3.代理期內,簽訂買賣合同當日內甲方必須將結算之佣金支付現金或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給客戶以特殊讓利的處理辦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給客戶優惠時,採用誰承諾誰負責。即甲方承諾讓利部分由甲方負責,乙方仍按標準成交額計提佣金,乙方承諾則從銷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買家簽署《認購書》後悔約,其銷售收入不計入乙方的任務指標。《認購書》定金將由甲方沒收,其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
6. 佣金均按成交價1%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