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格式

  銷售代理是獨立的法人組織,並與委託方有長期穩定的關係。那麼樓盤銷售代理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樓盤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位於 之合法發展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合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為“ 專案”策劃及銷售代理商事宜,訂立下列條款:

  一、委託事項

  甲方現委託乙方為“ 專案”全盤總建面: 平方米獨家策劃及銷售代理商。

  委任期暫定為自二零零六年 月 日起至“ 專案”一期總建面: 平方米銷售率實現80%以上。

  “ 專案”一期後該專案的委託事項,雙方將另行商討訂立合同。

  二、合同標的

  1、本合同的名稱:策劃及銷售代理合同

  2、本合同標的金額:

  本合同標的金額按照專案一期總銷售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計算,具體銷售均價參照市場行情並結合專案實際情況,由雙方商議確認。

  3、有關銷售均價確定後,所產生的溢價部分的分成,雙方另行約定。

  4、雙方約定的合同標的生效以乙方與客戶預銷售合同簽約為準。

  三、服務內容與要求

  雙方簽訂合同日起,乙方立即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在合同期間將完成下述服務內容:

  市場基礎調研

  專案市場定位

  專案投資分析

  專案方案設計優化

  專案案名、推廣、VI系統

  專案總體營銷思路

  專案媒體廣告計劃

  開盤方案及相關SP活動方案

  專案銷售價格的制定與控制

  銷售資料設計、建議及稽核

  接待中心與銷售道具佈置建議

  樣板房裝飾方案建議

  戶外廣告計劃制訂、設計建議及稽核

  銷售策略及案場銷售模式

  銷售培訓及督導

  銷售代理

  以上工作完成的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專案實際進度商定。

  四、費用支付

  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前期啟動費人民幣30萬元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直至開盤銷售;若甲方無法在合同約定日期內開盤銷售,則甲方在以後每月5日支付策劃顧問費5萬元人民幣捌萬元整,直至專案正式開盤。

  專案正式開盤銷售後第二個月起,甲方在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按前一個月的成交合同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結算,向乙方支付佣金。

  溢價提成:以一房一價價表為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結算方式:佣金結算方式為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戶正式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佣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於次月5

  5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後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若甲方於委託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銷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業績之內,並按正常方式結算代理佣金。

  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銷售執行計劃根據專案實際進度、市場狀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後另附。

  本合同所指涉及到的款項均為稅後款項。

  五、甲方責任

  甲方按合同約定準時向乙方支付應付的佣金。

  甲方承諾用於該專案的銷售推廣費用不得低於總銷售金額的1.5%百分之壹點五。

  甲方自合同簽署日起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配合如提供必要專案技術資料資料與企業背景資料等。

  甲方應於 月 日前確保乙方進入裝修完畢的現場接待處,幫助開通現場電話及相應的辦公場地與裝置,並提供乙方工作人員住宿場所及生活必需品,使乙方能夠開展必要的工作。

  甲方應於 月 日左右提供乙方所要求製作的銷售道具如模型等。

  甲方確保專案能夠於 月 日前具備開盤條件。

  對乙方提供的方案或提出的要求,甲方必須及時回覆。

  甲方負責辦理已簽約客戶的按揭與產權證等事宜。

  甲方承擔專案銷售推廣費及案場發生的水電煤及通訊費等日常營運費用。

  甲方負責收取客戶房款,並向乙方提供收取客戶定金所需的發票或收據。

  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案場銷售人員的福利保險統籌等。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報告等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給第三方或變相在其它專案運用。

  六、乙方責任

  乙方應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保證工作質量。

  乙方高層領導及時跟蹤本專案操作程序,並參與市調思路、總體調整、擴初設計、營銷策劃方案几個關鍵控制點的工作研討論證和總體把握,共同確定整體思路。

  乙方成立一定人數的常駐婁底專案組

  乙方負責招聘與培訓案場業務人員,並承擔他們工資、獎金、福利與保險統籌。

  在委任期限內,乙方應主動與甲方定期召開例會,彙報工作執行情況,商討最新工作程序與服務內容。

  任何有關專案的廣告須經甲方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釋出。

  乙方負責收取客戶定金。

  乙方負責安排與承擔駐婁底專案組人員的食宿等費用。

  乙方若調換駐婁底專案組負責人,則事先通知甲方。

  在專案實際操作中,乙方將盡力維護甲方的市場形象。

  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有關資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乙方對在雙方合作期間所掌握的甲方商業情況負責保密。

  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歸還甲方相關的資料。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人簽署蓋章後,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樓盤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二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 專案 ”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

  二、代理許可權: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 其中建築主體上部物業委託銷售面積為 ㎡,商業物業委託代理銷售面積為 ㎡,車位物業委託銷售代理總數為 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群樓以上物業建築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築主體群樓以上物業:均價 元/平方米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群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範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群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55 %;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推盤量的90%。

  備註: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為考核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核,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徵得

  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專案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並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a 基本代理費:

  1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結算基本代理費。

  2 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b 溢價部分: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代理費支付:

  i代理費按每月10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後,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後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後,支付9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為售後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為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後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i. 代理期滿,甲方應在30日內結清並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ii. 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於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於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年月年月日交付使用,若專案為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於乙方。

  2.提供售樓部,並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佈置,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築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專案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專案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範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後勤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