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捨棄議論文素材整理高中

  語文作文教學的重點在於如何積累素材,培養學生一雙善於觀察的眼睛,教會學生使用素材,寫出優秀的文章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捨棄議論文素材,供大家分享。

  關於捨棄議論文素材:放棄,真好

  在這個社會中,有多少人只想著去不斷的索取,不斷的獲得,卻從未想過去放棄一些東西。哪怕自己已擁有的東西已壓得自己精疲力盡,已經讓自己無法前進,那也不願意去放棄一些。

  其實有時候放棄是為了讓自己獲得的更多,是為了讓自己有一個更明朗的天空,可以看得更遠望得更高。有時候很辛苦的去追求一件本就不屬於自己的事物,只會讓自己感覺到累,讓自己感到壓抑。讓自己每天都心煩意亂,何不放開手,去重新追求屬於自己的東西,那樣我們的生活每天都會充滿陽光,充滿燦爛,我們的心再也不會被什麼所擾亂,會專心的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心如止水,就是我一直所崇尚的境界。也許我們有時會受到外面世界的紛紛擾擾,但請不要怕,只要你還有自己的方向,還有著自己所堅持的東西,還擁有著自己的夢想,還敢於捨棄,明白有時候的捨棄是心靈的一種釋放。

  關於捨棄的名言名句

  1、印度一位小男孩在野外不小心被毒蛇咬了一口,而此時沒有任何可利用的急救藥品,於是他咬緊牙關毫不猶豫揮刀朝受傷的腳吹下去。腳和生命,勿庸置疑都重要,但在關鍵時刻,他懂得放棄區域性才能保住整體,放棄相對次要的東西才能保住相對重要的東西。

  2、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

  3、迅的“棄醫從文”,並非是心血來潮或見異思遷,而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他青年時期不管學什麼專業,都是為了實現救國救民,改變中國人命運的遠大理想。就拿學醫來說,“魯迅在日本弘文學院畢業時才決定學醫的。他在該院兩年學習期間,才知道‘新的醫學對於日本的維新有很大的助力’”。從那時起他知道新的醫學不僅能治病救人,而且還能推動社會變革。所以,他棄工學醫。他開始是學軍的***水師***,後改為學工***礦冶***,而後又改為學醫,最後才改為學文。這些改變無一不是圍繞救國救民的遠大理想。“他‘棄醫從文’的真正原因是尋求救國救民的真理、強國強種的途徑,也是尋找適合自己的個性、發揮自己長處的職業選擇。至於‘漏題事件’、‘取締規則事件’、‘幻燈事件’***指魯迅講的看電影事件——筆者注***,只是火上加油,從而引爆了魯迅痛下決心棄醫從文。”這是《魯迅生平疑案》作者王錫榮對“魯迅為什麼棄醫從文”如是說的。

  4、哲人說過:“兩弊相衡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的確,人生在世,每個人都揹負太多責任與慾望,若將其全部丟掉,人生將會毫無意義;但不捨棄一些,我們又會不堪重負。這時,放棄就會成為一種尤其重要的智慧。

  5、知足地放棄,是為了更好地得到。放棄,也是一門重要的學問。

  6、除此以外,放棄也是一種境界。樂於放棄的人一定是一位豁達的人,一位大度的人。他懂得放棄,是因為他徹悟人生,笑看紅塵。俯瞰於青山白雲之上,遨遊於五湖四海之間,淡泊明志,寧靜致遠。勇於放棄、樂於放棄、善於放棄的人,一定會擁有更多的快樂和成功。

  7、面對親手參與開創的西漢王朝,面對曾經共患難但難以同富貴的大漢天子劉邦,張子房選擇了急流勇退,用清貧安逸的晚年阻止了兔死狗烹的悲劇;面對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的官場生活,面對進不能兼濟天下,退不能獨善其身的彭澤縣令,陶淵明選擇了歸隱田園,用“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吟出了孤傲的詩篇;面對毒蛇的齒痕和迅速擴散的毒液,面對生命之鐘的倒計時,小男孩選擇了斬斷受傷腳趾,用腳趾的殘缺維護了生命的完整。正是放棄,使他們趨利避禍、千古留名;正是放棄,使他們池魚返淵、羈鳥歸林;正是放棄,使他們轉危為安、化險為夷。

  8、一個佛經裡的小故事。說有大小兩個和尚外出化緣,遇到一個女子,在河邊踟躇不前。大和尚上前問道:施主可有難處?那女子皺眉告曰:這河水深淺不知,奴家欲去對岸而不得,師父可能幫我?大和尚遂身背這女子,涉水而過,片刻即返。小和尚不解,問曰:師兄,我們是出家人,身背一女子,這如何使得?大和尚頭也不回的往前頭,答曰:什麼女子?我早就"放下"了,為何你還沒有"放下"呢?

  9、那麼,我想放棄應該是一種智慧。有人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這話雖然偏激,卻也反映了相當一部分人的人生追求。實現利益的最大化,本來就是許多數人的人生目標。正因為如此,很少會有人放棄那些所謂“蝸角虛名,蠅頭微利”。遺憾的是他們分不清小利與大利,他們不懂得怎樣才能給自己的生命帶來更多華彩樂章,所以最後往往是收穫甚微,或顧此失彼。

  關於捨棄議論文素材:放棄也是一種選擇

  在非洲的熱帶叢林裡,人們用一種奇特的狩獵方法捕捉猴子:在一個固定的小木盒裡面,裝上猴子愛吃的堅果,盒子上開一個小口,剛好夠猴子的前爪伸進去,猴子一旦抓住堅果,爪子就抽不出來了。人們常用這種辦法捉住猴子,因為猴子有一種習慣:不肯放棄己經到手的東西。因此人們總是嘲笑猴子的愚蠢:為什麼不鬆開爪子放下堅果逃命呢?其實,反思一下人類自己,在這個間題上許多人都比貪婪的猴子高明不到哪裡去。古往今來,因只會伸手不肯放手而丟掉性命的又何止萬千?

  《菜根譚》說:“兩個空拳握古今,握住了還當鬆手;一條竹杖挑明月,挑到時也要息肩。”人這一輩子,手經常處於兩種狀態,一是伸手.二是放手。伸手,這是人人都會的動作,出自“本能”,教都不用教,嬰兒生下來就會伸手亂抓,抓住什麼是什麼。放手,本是一個更簡單的動作,但有些人卻一輩子都沒學會,抓錢抓權抓官帽抓房子抓榮譽只知伸手,從不會放手,只有大限到時,才會手一鬆,腳一蹬,兩眼一閉,萬事俱休。因而,一個心態正常的人,應當既會伸手又會放手,該你得到的東西,儘可以努力爭取,不論功名利祿;不該你得到的東西,就不要伸手,別忘了“伸手必被捉”的教訓。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不能放手的,所差別的無非是主動還是被迫放手罷了。或許是用情太深,有些東西我們覺得一放手就會天塌地陷,沒法活了,其實未必。李叔同棄了家室,楚霸王舍了天下,柳三變輕了功名,沈從文離了文壇,姚明別了籃球,李娜扔了麥克,地球該咋轉還是咋轉,無非給後人留了一段談資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