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交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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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

  為加強我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貫徹執行“交通法規”,落實《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規定》。端正生產與安全的關係,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廣大幹部、群眾、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守法觀念,保證車質完好率,避免違章現象和事故的發生,促進運輸業和生產的發展,提高社會和經濟效益。在上級部門的各項法規和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我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以下管理規定和措施。

  一、交通安全管理組織的建立。

  按著責任制的要求,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設立管理小組,單位法人代表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確定辦公室負責人主管交通安全工作,指定我單位保衛部門具體負責,並指定該部門負責人為交通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交通安全責任制考核制度及檔案;獎罰辦法及記錄。

  1、本單位年初與所屬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制保證書》。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職業道德,認真維護保養車輛,做到安全駕駛與執行。

  2、對內部廣大駕駛員及所屬人員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行為進行考核。建立考核檔案。

  3、對年終無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獎額另定***對違反制度,發生違法和事故的,按著《違章匯轉》的處罰額度加倍處罰。 4、建立考核檔案,做好記錄,做為年終總結評比的依據。

  三、機動車管理制度。

  1、機動車月檢:每月找安全員驗車一次,驗車日期為:10日、20日驗車合格後予以記錄。

  2、機動車一日三檢:機動車一日三檢由駕駛車輛的駕駛員自己進行後填卡,憑一日三檢卡參加每月的月檢。

  3、機動車臨時檢驗:由本單位組織後接受上級交管部門檢驗。

  4、年檢:由本單位車管在年初時向交管部門報驗,並按時參加年檢。

  四、駕駛員管理規定。

  1、駕駛員學習規定:駕駛員每月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或活動一次。並予以記錄,遇到當月駕協組織會員考試或當月年審可不參加學習。學習地點:駕駛員活動室。日期為每月15日。

  2、駕駛員協會考試規定:凡駕協會員必須參加鎮駕協工作站組織的駕協會員考試和活動,半年一次。地點在鎮車管站。時間另定。

  3、駕駛員年審的規定:駕駛員年審應按有效期月份對應月份的方法進行,因故不能按時參審的應提前20天向本單位安全員提出申請,由安全員向管片民警提出延期申請,無故不按期參加年審的,到大港支隊漏審學習班學習後方予辦理。

  4、駕駛員違法處理規定:駕駛員違法的,應接受本單位學習教育,並由本人做出深刻的檢查和今後的保證。凡嚴重違法或事故違法的還應在單位駕駛員月學習會上作檢查。

  五、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不能只對駕駛員而言,對有交通行為能力的人都要進行宣傳教育。“責任制”已明確規定,把各單位有交通行為能力的人,非機動車都列入了責任範圍,並規定違章責任指標。所以,對本單位全員交通安全管理、宣傳、教育是本單位交通安全管理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以便進一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1、利用布標、傳單、標語、牆報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地、大張旗鼓地進行“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

  2、定期對本單位廣大駕駛員、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3、根據社會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血的教訓,利用多種方式向廣大群眾、駕駛員進行宣傳。每年向駕駛員家屬發一封宣傳信,儘量擴大教育和宣傳面。

  4、在人員較集中的地方設立廣告和廚窗,在醒目的地方設立固定標語和廣告牌,以期達到座右銘的目的。

  以上是我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措施。望所屬各單位和廣大駕駛員認真執行,嚴格遵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參與交通。

  文章二

  1、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2、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的,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3、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距學校門口50米?a href='//' target='_blank'>範文謔敵醒?T鶉喂芾恚?才拋ㄈ嗽諮??涎А⒎叛Ц叻迤冢?匝??諑飛系慕煌ü嬖蜃袷厙榭黿?醒膊椋?暈ゼ脫??笆敝浦梗?⌒吶?瀾逃??齪孟嚶?鍬肌?/p>

  4、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實行一日一統計,一週一通報。

  5、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6、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7、學校要加強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對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季檢,不準使用無照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8、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政教處的安全教育。

  9、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中、小學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10、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並責任落實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