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年級交通安全黑板報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每個家庭新的希望,作為未成年人,學會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學會好好保護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危害和消除危害交通安全的行為,就是對社會、對學校、對家庭最大的貢獻。
報資料:
道路安全法頒佈的背景及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道路交通迅速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總體上看,我國的道路交通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道路交通事故頻發。我國不是世界上汽車最多的國家(最多的是美國),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卻是全世界最多的。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2004年,全國人大頒佈實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規範道路交通行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保護道路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通過確定法律制度,增強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通過規範執法行為,增強公民的守法意識,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暢通。
走路的安全常識。
1、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時,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人行道是指在道路兩側專門供行人行走的區域。在沒有專門劃出人行道的這樣的道路上,行人應當靠路邊行走。靠路邊1米範圍內行走。
2、行人在道路上最大的危險在於橫穿公路,因為你橫穿道路時,一是要通過專供汽車行駛的車行道。這就無可避免地要和汽車發生衝突。人與高速行駛的汽車相比,那簡直就是雞蛋碰石頭。雞蛋碰石頭,吃虧的當然是雞蛋,石頭碰雞蛋,吃虧的還是雞蛋。所以在道路上的行人,應當儘量避免與汽車發生衝突。但是,人在道路上行走,不可避免要橫穿道路呀。為了保證行人橫穿道路的安全,道路上專門劃有專供行人橫穿道路的人行橫道,俗稱斑馬線。法律規定,汽車在行駛過程中,遇到有斑馬線,應當減速慢行,遇到有行人從斑馬線上橫穿公路,汽車應當停下來讓行人先過,也就是說,在斑馬線上,行人享有橫穿公路的特權,因此,同學們上下學途中要過公路時,應當在人行橫道線上也就是斑馬線上橫穿道路。
當然,有天橋、隧道的,走天橋、隧道最安全。不過提醒同學們,穿過黑燈瞎火的人行隧道,最好結伴而行,即等有人要過時,緊隨通過。
3、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上橫穿道路時,應當注意觀察道路上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也不準在橫穿公路時倒退或者折返回來。
怎樣確認安全呢,瞧準允許你一次就可以通過的空隙,勻速通過,切記見一步走一步,站在車流中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司機變線時根本看不到你站在車道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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