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交通安全黑板報
資料1:
道路上什麼是支路和幹路
1、主幹路主幹路是連線各功能片區的主要道路,為貫穿城區各組團之間的交通服務,設計車速為40公里/小時,道路紅線寬度為24—30米。規劃主幹路4條,分別是:鄭馬大道、玉皇大道、未來大道和利民路。
2、幹路幹路是連線主幹路和支路之間的道路,主要為功能片區內交通服務設計車速為30公里/小時,道路紅線寬度為18—30米。規劃幹路15條。
3、支路支路是道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承擔短距離交通,支路應避免長距離的機動車交通穿越,支路承擔非機動車和進出街坊的機動車通行,道路設計車速為20公里/小時,道路紅線寬度為18米以下。
設計圖
資料2:
道路與交通訊號
道路交通訊號分為:指揮燈訊號、車道燈訊號、人行橫道燈訊號、交通指揮棒訊號、手勢訊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訊號
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於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訊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准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訊號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