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保安管理規定_商場保安管理制度

  商場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商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盜、防火、信報收發等工作。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商場保安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商場保安管理規定篇1

  1、當值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經員工通道出入,同時打卡備案。

  3、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值不準離崗***。

  5、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6、接觸客人要十分有禮貌,並注意語氣態度。

  7、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8、當值時不得聊天、閱書報、寫私函、聽耳機、吸菸、吃零食、打私人電話,並謝絕來訪,如屬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准方可。

  9、當值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係,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閒聊。

  10、當值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與客人進行任何私人交易。

  11、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2、當值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13、嚴禁當值時隨意離崗,如需吃飯、喝水、去衛生間,需領班批准並派他人替崗後,方可進行。

  14、殊情況,嚴禁使用酒店客用設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並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發現火警,無論程式大小,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式上報,並立即採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門出口通道,包括員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無特殊情況,不得私入客房、倉庫、辦公室、廚房、服務員工作間等。

  19、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商場保安管理規定篇2

  一、保安員條件

  1、政治可靠,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敢於堅持原則,熱愛保安工作。

  2、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遵紀守法,服從命令。

  二、職責

  1、文明執勤,禮貌待客,樹立“信譽第一,顧客至上”的思想,提供優質服務。

  2、保安員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全部標誌和裝備器械,精神飽滿,衣著整潔,形象莊重,姿態良好。

  3、值勤期間,保安員要隨時準備處理各類突發情況。

  4、保安員自身要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而且對違反規定的人不徇私情,照章辦事,及時上報。

  5、保安員有責任在出現緊急情況時採取果斷措施,並及時上報。

  6、保安員在巡邏時,必須隨時檢查所有的門窗、出***、院牆、停車場、建築物等地方的安全設施。

  三、工作秩序

  1、保安員值勤期間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商場及相關業務單位主管領導。

  2、如遇各類事故現場,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報告上級,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處理或離開。

  商場保安管理規定篇3

  1、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商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盜、防火、信報收發等工作。

  2、保安人員必須著裝上崗,衣著整潔,語言文明,精神飽滿。禁止非安保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閒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車輛登記制度,外來聯絡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由保安人員開具訪問申請單,並電話徵得受訪人員同意後方可放行。來訪人員出門時,應查驗收回由受訪人員簽字確認的申請單。

  4、主動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誌的政府公務車輛***如;消防、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要主動給於登記,提供進入商場的便利條件。

  5、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6、做好信件、報刊收發工作 ,對電報、掛號信、快遞要及時登記、電話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7、對出入商場的車輛、人員有權進行檢查和詢問。對載貨車輛出入商場應進行檢查,

  核對貨單,並提交經綜合管理部或主辦部門核准簽發的《出門條》後方可放行。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商場安全主管,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8、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書面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

  求,落實未辦事宜。

  9、應熟悉和掌握商場職能管理部門領導的姓名和***,便於應急函接相關工作。

  10、按時開啟商場的防盜報警設施和消防報警設施。時刻觀察監控系統的異常現象,做好防盜防火等安保工作。發現報警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商場安全主管。

  11、每班必須有一名巡查人員。巡查人員必須按時對廠區進行巡查。白天每兩小時巡查一次,晚上每一小時巡查一次,並在規定巡查地點做好巡查記錄,並接受商場的監管。

  12、保安人員如有以下情況將給予獎勵:及時發現、消除並及時報告火災等隱患,每次獎勵50元~500元;及時制止或阻止

  商場內部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每次獎勵100元;抓獲盜賊,每次獎勵200元~500元。廠區全年未出現任何被盜、火災等惡性事件,商場給予年終獎勵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