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在職研究生複習重點

  報考法學在職研究生的考生都知道,法理學是考試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接下來,法學在職研究生過來人就為大家整理一下法理學的複習重點。法理學的內容包含五個部分,其中,法的歷史論、法的價值論、法的執行論以及法與社會理論很有可能出大的論述題。下面還是按照這幾個部分簡要的跟大家交代一下不同部分的重點。

  第一部分:導論。主要是對法學以及法理學的一般性知識的介紹,這一部分歷年都不是考試的重點內容,理解起來也比較簡單。需要重點掌握的知識點有:法學的詞源與研究物件,法學體系,法學功能、法理學的界定及其與其他分支學科的關係。

  第二部分:法的本科論。這一部分比較重要,應當說是我們學習法律的基礎所在。一個基本的邏輯在於:法和法律的理解——法的外部表現形態——法律的內部要素——法律關係與效力——權利義務——法律責任。其中需要重點掌握的知識點包括:中西方語境中“法”的含義及相關概念;法與法律的概念辨析;國法及其外延;法律的特徵、作用及分類;法律淵源的含義及種類;當代中國的法律淵源***有關正式法律淵源和非正式法律淵源的關係***;法律效力;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以及法律規則的種類;法律原則的概念、種類、作用、適用條件及其與法律規則的區別;法律關係的概念、特徵、種類、構成要素以及法律關係的流變;權利義務的概念、分類及相互之間的關係;法律責任的概念、種類、構成、認定、歸結、減免以及法律制裁。

  第三部分:法的歷史論。一方面重點了解法的歷史起源,其中需要重點關注的是法律出現之前的社會控制、法律起源的過程和一般規律,以及法律與原始習慣的區別。另一方面,對於法律的歷史發展及其型別應當要有比較全面地把握。尤其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度以及當代西方兩大法律體系。

  第四部分:法的價值論。首先要了解什麼是法律價值,此外對於秩序、利益、自由、正義等具體的法的價值應當有比較深刻的理解。

  第五部分:法的執行論。從巨集觀和動態的層面理解法律的運作。首先需要系統把握的是法制與法治的相關內容,這為下面的內容提供了一個基本的框架。此外,需要對立法、司法、法律職業、法律程式和法律方法等進行具體的把握。當然,這一部分的很多知識與其他學科之間存在密切的關係,在複習的過程中可以綜合起來把握。

  第六部分:法與社會理論。法不是在真空中存在的,作為調整人類行為和社會關係的手段,它必然會與其他社會現象發生關聯。在這一部分中,法律與經濟、政治、道德、和諧社會的關係需要重點把握。當然,前面幾個部分都是一些傳統命題,尤為關注的是和諧社會與法律之間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