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繡花鞋打一成語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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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
歷史
宋朝之前無纏足大量史料證據證明宋朝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
《周禮.天官冢宰》:“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青句、素屨、葛履。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可見男女之屨形制是相同的。
《南唐書》上說,五代南唐李後主皇后小周後“手提金履,劃襪潛來”,手提鞋子,腳穿襪子而行,不是纏足。
纏足不是源自五代南唐的窅娘。原因:一、在時間上是中斷的,因為窅娘是在五代,當時沒有引起人民效仿,北宋初年也沒有發生纏足現象;二、窅娘是供人玩樂的舞女,地位低下,在當時的社會情形下,其所為不會被人效仿。《聞見近錄》雲:“宋神宗開穎邸,時近侍以弓樣靴進,韓維曰:王安用舞靴。”可見當時社會對於舞女的賤視。三、南唐是被北宋所滅,李後主降宋,後被宋太宗毒死。這樣一個身家性命都不能自保的亡國之君,其所為是北宋人不屑仿效的。四、窅娘纏足“屈上作新月狀”,這種形狀與宋代的“束足纖直”完全不同,又無史料說明兩者之間有嬗變關係。五、窅娘纏足,只是在歌舞時偶加勒束,並非從小如此的永久行為,而且真正的纏足與舞蹈之道是相違背的。張邦基《墨莊漫錄》中說“婦人纏足,始於近世。”從《墨莊漫錄》記載的內容看,可以確定張邦基是兩宋相交時期的人,書成於南宋紹興十八年***1148年***以後。 北宋建立於公元960年,《墨莊漫錄》成書年代在北宋成立後近二百年。因為尚無發現北宋初年有纏足,所以張邦基《墨莊漫錄》中說“婦人纏足,始於近世” 的近世是指北宋的某個時期,但不會是北宋之初。 五代窅娘不是纏足的起源。
從古代詩文中也可看到當時是不纏足的。謝靈運詩“可憐誰家婦,緣流洗素足”,陶潛賦“願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李白詩“一雙金齒履,兩足白如霜”,韓愈詩“一婢赤足老無齒”,說得都很明白。《唐詩紀事》說:段成式光風亭夜宴,妓有醉毆者,段成式賦詩紀事,有“擲履仙鳧起,扯衣胡***蝴***蝶飄”之句,脫下鞋履擲擊他人,不會是纏足。《郡閣雅談》引五代劉克明蒲鞋詩,“吳江江上白蒲春,越女初桃一樣新,才自繡簾離玉指,便隨羅襪步香塵。石榴裙下從容久,玳瑁宴前整頓頻。今日高樓鴛瓦上,不知拋擲是何人。”指出此詩通篇詠婦女蒲鞋,而從未涉及纖足之狀。
起源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
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風俗開始於北宋,興起於南宋。 五代以及之前的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文人蘇軾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明末清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的性慾。由於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
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就如同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也有人說纏足是為了使女人在行走時必須繃緊大腿根部的肌肉,於是保持陰道的緊窄,從而讓男人獲得更大性快感。
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賽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曆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發展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
纏足,在歷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朝曾多次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佈過類似法令。但直到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鄉村的纏足之風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有一雙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幾乎不見了。纏足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誌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文化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絡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裡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窅娘在蓮花臺上跳舞的故事。但這裡的金蓮指的是舞臺的形狀,也不是窅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淨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併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絡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至於三寸金蓮的“三寸”有極言其小的含義。其實並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纏足起於五代時期***公元960年前後***,並一直延續到20世紀50年代前後,這期間不知更換了多少朝代,各個時期的度量衡也不盡相同,如果說一定要“三寸”,那麼,要哪個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問題。纏足是純粹的民間行為,它是以約定俗成為基礎的,並沒有嚴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觀念在女性群體中的比較中產生,當然有愈纏愈小的趨勢,以至於有小於三寸的小腳,但這絕不是主流,因為這樣的小腳幾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說這是一雙廢腳。所以是不足為訓的。當時公認的標準是:腳纏得小而又能走路方為美足,這樣的小腳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間***10-13.2cm***。
現代還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金蓮”,把四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銀蓮”,五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鐵蓮”,這實在是毫無根據的杜撰,而且甚屬滑稽,與正統的纏足民俗相去甚遠。事實上,一個女子,只要雙足纏成尖形並且四趾彎向足底,就一律稱之為金蓮,至於金蓮的大小則另有別論。這才是纏足民俗的本原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