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安全培訓知識學習資料
在隧道工作一定要注意安,在進行工作參與隧道安全教育培訓很有必要。下文是隧道安全培訓知識,歡迎閱讀!
隧道安全培訓知識1
開挖及鑽孔
1*** 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於安全狀態,並檢
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定,如有鬆動的石、土塊或裂縫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 風鑽鑽眼時,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
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鑽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鑽孔堵塞現象;溼式鑿岩機的供水是否正常。不合要求者予修理或更換。
3*** 帶支架的風鑽鑽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妥,風鑽卡鑽時用扳鉗鬆動
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鑽桿。
爆破
1*** 爆破器材加工房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
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2*** 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必須穿棉質工作服,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3*** 裝藥前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初期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吹洗乾淨;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遇有照明不足,發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湧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4*** 爆破後必須經過15min通風排煙後,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
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餘***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鬆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並確認後,其他工作人員才可進入工作面。
隧道安全培訓知識2
1*** 隧道內用電線路,均使用電纜線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
鐵釘和其他鐵件上,或捆紮在一起。一律採用制式配電箱。隧道內各部照明電壓為:
a.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地段為12~36V;
b.成洞地段為110~220V;
c.手提作業燈為12~36V。
2*** 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裝置必須設專人負責檢查管理,檢
修電路與照明裝置時切斷電源。
3*** 在潮溼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使用防水燈口。
4*** 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
根據湧水量的大小,設定大於20%的湧水量的抽水機具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洞安裝,並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5*** 隧道開挖中如預計要穿過湧水地層,採用超前鑽孔探水,
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燈,為防治湧水提供依據。如發現工作面有大量湧水時,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
6*** 洞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
隧道安全培訓知識3
1*** 隧道各部開挖後,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檔案中規定的不需支護
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採取有效的支護。
2*** 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
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立即修整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
3*** 洞內支護,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
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儘量減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4*** 不得將支撐立柱置於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加設
墊板或墊樑,並加木楔塞緊。
5*** 鋼支架安裝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並遵守本規程“起重吊裝”的規
定。
6*** 噴錨支護時危石清除,腳手架牢固可靠,噴射手佩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完好正常,壓力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7*** 當發現已噴錨區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杆失效時,立即在該區段增
設加強錨杆,其長度不小於原錨杆長度的1.5倍。如噴錨後發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用鋼支架支護。
8*** 當發現測量資料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於允許位
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視為危險訊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後才能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