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需要注意的手續都有哪些

  對於很多購房新手來說,瞭解一些購房的注意事項是很有必要的,那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房需要注意的手續,希望能幫到你們。

  購房需要注意的手續

  一、審查開發商

  買房子說白了其實就有兩個矛盾,一個是人與錢的矛盾,一個是人與開發商的矛盾,其中人與開發商的矛盾一直在升級,有成為主要矛盾的傾向,因此購房者們在買房時一定要先審查開發商的資格。

  二、簽訂商品房認購書

  購房者確定了自己想買哪個樓後,要先簽訂商品房認購書,這是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合同或現房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這裡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商品房認購書要交一定的押金,認購書中好明確指出若購房不成,定金的退還事宜,免得以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三、簽訂購房合同

  籤購房合同是買房過程中重要的環節,購房者的權利和義務盡在其中。有的發展商將各種承諾分散於各種宣傳品中,或由售樓部一口承諾,購房者對此往往是疏忽大意,輕易相信,若將來發生問題,購房者也無從證明當初的承諾,以至發生衝突。因此購房者必須把想談的,敏感的問題落實到文字上,否則像如果遇到遲交樓的情況怎麼處理、房子驗收時怎樣才算合格、違約責任是否雙方對等等問題不好處理。

  同時還要注意,除了簽訂購房合同外,不要再籤其他由開發商事先起草好的附加合同,除非購房者認為有必要,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是對你無利的,要據理力爭,不能任由開發商擺佈,實在不行,可以拒籤。

  四、辦理預售登記備案

  預售登記備案是指開發商將商品房預售合同交付給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這包括對土地使用權和在建房屋權利的公開登記,這有利於對抗一房二賣的行為,防止開發商將房子賣給第三者。辦理預售登記對保護房屋交易雙方利益十分重要,只有辦完預售、預購登記後協議才能生效。一般來講,在簽訂完購房合同後一個月內到市房管局市場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五、簽訂管理公約

  每位開發商都有其物業管理公司,購房者要先了解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各項條款和管理公約,所以在您入住前,還要和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免出現亂收費的現象。

  六、驗房、辦理產權過戶、領取房產證

  辦理完手續後,等著開發商交房,交房前要驗房,確定與購房者合同中籤訂的一致。

  買房需要帶的證件

  全款買房:

  1. 如果是已婚人士,則需要帶:夫妻兩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

  2. 如果是單身的人士,則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單身證明。

  貸款買房:

  1. 如果您是已婚人士,您的結婚證、戶口本、收入證明以及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工資卡流水、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如果是兩個人共同貸款的話,配偶還需要出示收入證明、戶口本、結婚證、單位營業執照 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工資流水。

  2. 若您是單身人士,需要提供您的單身證明、戶口本、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單以及身份證。

  購房合同注需要注意的陷阱

  陷阱一:在認購書裡沒有註明

  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後果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後,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後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買家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對策:律師建議買家好與發展商在協議中約定,若買家得不到貸款時,定金該如何返還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為手續費等,這樣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煩。

  同時,開發商是沒有權利沒收定金的,這本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陷阱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

  購房者由於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並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並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有可能產生問題。

  另外,也有可能該專案是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後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對策:在簽約前您好查明代表發展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託書”。否則,這個人的簽字是無效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發展商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