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哪些

  在生活中,購房是每個家庭中最大的一件事情,那麼,在購房的時候,都需要哪些手續呢?下面就是小編提供的購房的手續,希望對你有幫助。

  購房的手續

  一、審查開發商

  買房子說白了其實就有兩個矛盾,一個是人與錢的矛盾,一個是人與開發商的矛盾,其中人與開發商的矛盾一直在升級,有成為主要矛盾的傾向,因此購房者們在買房時一定要先審查開發商的資格。

  二、簽訂商品房認購書

  購房者確定了自己想買哪個樓後,要先簽訂商品房認購書,這是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合同或現房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這裡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商品房認購書要交一定的押金,認購書中好明確指出若購房不成,定金的退還事宜,免得以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三、簽訂購房合同

  籤購房合同是買房過程中重要的環節,購房者的權利和義務盡在其中。有的發展商將各種承諾分散於各種宣傳品中,或由售樓部一口承諾,購房者對此往往是疏忽大意,輕易相信,若將來發生問題,購房者也無從證明當初的承諾,以至發生衝突。因此購房者必須把想談的,敏感的問題落實到文字上,否則像如果遇到遲交樓的情況怎麼處理、房子驗收時怎樣才算合格、違約責任是否雙方對等等問題不好處理。

  同時還要注意,除了簽訂購房合同外,不要再籤其他由開發商事先起草好的附加合同,除非購房者認為有必要,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是對你無利的,要據理力爭,不能任由開發商擺佈,實在不行,可以拒籤。

  四、辦理預售登記備案

  預售登記備案是指開發商將商品房預售合同交付給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這包括對土地使用權和在建房屋權利的公開登記,這有利於對抗一房二賣的行為,防止開發商將房子賣給第三者。辦理預售登記對保護房屋交易雙方利益十分重要,只有辦完預售、預購登記後協議才能生效。一般來講,在簽訂完購房合同後一個月內到市房管局市場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五、簽訂管理公約

  每位開發商都有其物業管理公司,購房者要先了解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各項條款和管理公約,所以在您入住前,還要和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免出現亂收費的現象。

  六、驗房、辦理產權過戶、領取房產證

  辦理完手續後,等著開發商交房,交房前要驗房,確定與購房者合同中籤訂的一致。

  購房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需要準備具有法律效率的身份證明。

  2、需要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3、需要由房地產管理部門銷售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4、需要貸款銀行需要的其他相關檔案等。

  購房貸款需要履行的義務

  1、需要將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連同契約正本交貸款行執管。

  2、需要期房交付後,三個月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取得《土地使用證》、《房屋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直接將三證交貸款行保管***此時開發商的擔保責任解除***。

  3、需要自費為抵押的房產辦理保險,保險期不短於按揭期,投保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總值,並以貸款行為第一受益人,將保險單交貸款行持有。

  4、需要未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買房者不能對房產進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5、需要每月按時歸還本息,逾期則按天數加收罰金。

  6、需要結清全部貸款本息、罰金和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後,會同貸款行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登出抵押登記,收回《土地使用證》、《房屋權證》及保險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