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教育離不開監督和規範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表示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同時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下面是有,歡迎參閱。
在家教育是指一些孩子不接受公立或私立學校教育,由父母在家培養的教育方式。我國臺灣的在家教育便經歷了較長的發展;在一些西方國家,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嘗試在家教育。近年來以在家教育替代義務教育的家長恐怕是出於對應試教育模式的憂慮,擔心自己的孩子逐漸淪為考試機器、喪失創新能力等。這些擔憂並非全無道理,疼惜孩子、希望孩子更全面成長的願望也容易理解,可糟糕的是,許多家長簡單地將在家教育等同於義務教育的反面,即“一切反著來就是了”:學校裡有太多考試,在家教育就統統取消;學校裡提倡背誦,在家教育就儘可能地避免。如此劍走偏鋒,顯然只會釀成悲劇。在家教育的困難顯而易見,無論是公立還是私立學校,大都根據統一學制、使用統一教材,由不同教師傳授知識,可在抱著極端想法的家長眼裡,安排學習進度、編制教材、講授不同學科內容等都需由一人來完成。現實中的確有這樣的家長,有一些人或許也取得了成功,畢竟他們的孩子最終較順利地融入了社會,可有的孩子,大好青春卻被無效率的教育實驗白白浪費了。教育部的通知顯然有其現實出發點。
其實,在在家教育已較成熟的國家,在家教育並不像國內許多家長以為的那麼散漫,相反,他們的教育部門和立法機構都對之予以嚴格的監督和規範。以美國為例,各州對家長教育孩子的資質都要事先進行稽核,並要求按公立學校的教材進行教學。在他們眼裡,在家教育不是對義務教育簡單的反對,區別只是在家教育在時間安排上更有彈性、授課氛圍更輕鬆等。學校教育同時面向不同的學生,無法考慮學生之間的興趣差異,在家教育則能靈活地調整不同學科的授課時間和進度,充分挖掘、發揮學生特長。換言之,在家教育的自由必須相當有節制。反觀國內一些“讀經班”和父母私人培養案例,要麼盲目廢除某些學科的學習,要麼揠苗助長地培養孩子。美國法律同時要求,在家教育的孩子每年必須參加統一達標考試,若考試不合格,孩子必須立即被送回學校接受教育。美國還有許多在家教育聯盟組織,這些組織負責將散佈在各個家庭的孩子組織起來,統一學習、參加各類社交活動等,這些都是國內“單打獨鬥”的家長辦不到的。承認在家教育的可行性,意味著承認家長和孩子有選擇自己喜歡的教育方式的權利,但權利需與責任對等,在家教育並不是逃避學習重擔的方式。隨著社會進步、競爭加劇,學習壓力恐怕只會越來越重,試圖以孤絕於世的姿態教育孩子,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畢竟任何孩子都沒有淪為教育實驗犧牲品的義務。
許多家長認為在家教育絕對自由、不受約束的想法相當有害,抱著這種想法,他們往往忽略了自己採取在家教育的現實侷限性,盲目樂觀,最終騎虎難下。在家教育同樣需要監督和管理,教育部的通知只有一個開端,相信後續還有一系列指導措施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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