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法制手抄報大全
法律是一個安排秩序的分類體系,它安排了事物、行為、意義的秩序。每個社會、每種文化都有它與眾不同的分類體系,由此產生了作為“地方性知識”的法律的多元格局。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 ,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法制的含義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統治階級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並且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也是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國家權力建立的用以維護本階級專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國家都有法,但並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國家其內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國家,君主之言即為法;在資本主義國家,雖然排除了奴隸制、封建制國家法制的專制性質,但資產階級受階級本性的侷限,當有的法律規定不符合本階級的利益時,就加以破壞,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徹底消滅剝削制度,實現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才能真正實現社會主義法制。法治與法制既有聯絡也有區別。聯絡在於:實行法治需要有完備的法律制度。區別在於:法制相對於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治則相對於人治;法制內涵是指法律及相關制度,法治內涵則相對於人治的治國理論、原則和方法。
關於法制的手抄報圖片
法制一詞,中外古今用法不一,涵義也不盡相同,通常在兩種意義上使用:①泛指國家的法律和制度。法律既包括以規範性檔案形式出現的成文法,如憲法、法律和各種法規,也包括經國家機關認可的不成文法,如習慣法和判例法等。制度指依法建立起來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各種制度。中國古代的典章制度也屬於這一類。②特指統治階級按照民主原則把國家事務制度化、法律化,並嚴格依法進行管理的一種方式。這種意義上的法制與民主政治聯絡密切,即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體現和保證,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並嚴格依法辦事,以確立一種正常的法律秩序的國家,才是真正的法制國家。
中國古書上所說的“命有司,修法制"《禮記·月令篇》,其中的“法制”是指設範立制,使人們有所遵循的意思。古代法家著作中,也有“法制”一詞。《管子·法禁》上寫道:“法制不議,則民不相私”。《商君書·君臣》上寫道:“民眾而奸邪生,故立法制,為度量以禁之”。韓非也有“明法制,去私恩”的說法。所有這些,雖然都把“法制”與依法治理聯絡在一起,但還不是與民主政治聯絡在一起的法制。中國古時的“法制”,說到底只是一種“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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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民主政治聯絡在一起的第二種意義上的法制,與17、18世紀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所倡導的“法治”的內涵是一致的。如英國哲學家J.洛克認為,政府“應該以正式公佈的既定的法律來進行統治,這些法律不論貧富、不論權貴和莊稼人都一視同仁,並不因特殊情況而有出入”***《政府論兩篇》***。美國政論家T.潘恩***1737~1809***也說:“在專制政府中國王便是法律,同樣地,在自由國家中法律便應該成為國王”***《常識》***。其核心思想是要依法治理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任何組織和個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這種主張對於反對封建專制特權,確立和維護資產階級民主制,起了很大作用,具有歷史進步意義。但資產階級思想家的法制思想帶有明顯的法律至上的色彩,實際上資本主義國家也不可能真正實行法制。為了追逐超額利潤,剝削和壓迫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它們總是把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結合起來進行統治的
:關於遵守紀律
大家都知道魯迅先生小時候以為幫媽媽買藥遲到受到批評而在書桌上鑿刻“早”字提醒自己遵守學校紀律的故事吧。那鑿刻在書桌上並激勵魯迅先生一生的“早”字,不僅是一種提醒,同時也是一種態度,一種嚴格自律、成就大事的態度。
下面,我再給大家講一個反面的小故事:清末時,一位日本軍官東鄉平八郎到中國巡洋艦“鎮遠”號參觀。他登上巡洋艦後,有兩件小事使他看穿了清廷海軍的底細:一是他看到水兵把洗過的衣服晒在大炮管上;二是他下船後發現白手套髒了。可見所有的槍桿、扶手都沒能保持乾淨。於是東鄉向當局報告:“清朝海軍雖然噸位多,但不堪一擊!”果然,在1894年發生的甲午海戰中,總噸位僅6.13萬噸的日本海軍,一舉擊潰了堂堂的北洋艦隊。次年,清政府就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這是個反面的例子,從兩件小事表明清朝海軍缺乏嚴明的紀律。一支沒有紀律的軍隊,武器在精良,也是沒有戰鬥力的。可見,嚴明的紀律無論對個人還是對集體來說,都是多麼的重要!
“紀律之星”,顧名思義,首先要講紀律。所以,在遵守紀律方面我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我無時無刻都在提醒自己遵守紀律。在學校,我嚴格遵守班規、校規;在路上,我提醒自己遵守交通法規。無論在哪裡,我都剋制自己不要擾亂紀律。也許,我還有許多地方不足,但是在以後的日子裡,我會更加努力,我會在奮鬥中不斷的成長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