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旅行社的一封信

  書信是表達情感常用的一種文體。那麼,要怎麼寫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範文,供您參考!

  範文一

  各旅行社:

  你們好!

  2016年,是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的首辦之年,也是以“絲綢之路旅遊”為主題的國家旅遊年。相信會有更多的遊客將選擇在“朝聖敦煌”之旅中領略神奇絲綢之路,品味美麗中國。作為絲綢之路上璀璨藝術明珠的敦煌莫高窟也將會倍受關注。

  莫高窟的文物保護和旅遊開放工作離不開廣大旅遊企業及從業人員的關注、參與和支援。長期以來,敦煌研究院堅持開展負責任的旅遊,不斷加強旅遊開放管理,並與廣大“旅遊人”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在共同的發展中,切實完善工作機制,增進理解互信。

  2016年,莫高窟繼續實行“單日總量控制、網路預約購票、數字洞窟展示、實體洞窟參觀”相結合的參觀模式。為更好地做好2016年莫高窟旅遊開放工作,敦煌研究院莫高窟開放管理委員會總結莫高窟旅遊開放新模式實施以來的一系列經驗,於新年伊始釋出了《2016年莫高窟旅遊開放公告》和《2016年莫高窟旅遊參觀攻略》。

  旅行社作為莫高窟旅遊開放工作的重要參與者和受益者,應將積極引導社會準確瞭解莫高窟旅遊開放政策作為自己的一份責任和義務。特別是在制定接團計劃時要充分預判旅遊旺季期間,遊客參觀接待的複雜形勢和工作難度,合理規劃旅行團隊的組織和接待安排,制定完備可行的應對方案。在旅遊旺季期間,當遊客量超出莫高窟日最大遊客承載量***6000人次***時,敦煌研究院莫高窟開放管理委員會將會適時啟動莫高窟大客流應急預案,擬定7月份單日啟動,8月份雙日啟動。應急參觀全天開放,可持享受半價優惠的應急門票參觀莫高窟4個大型經典洞窟及敦煌研究院院史陳列館和敦煌石窟保護研究陳列中心。各旅行社屆時積極關注並遵守莫高窟旅遊開放相關規定,統籌兼顧“預約+應急”的應對措施,尤其是在安排百人以上大團,以及在總體旅行要求上呈現行程安排緊、參觀節奏快等特點的旅行團隊時,重點考慮推介莫高窟應急參觀,以滿足不同團隊個性化的參觀需求,充分利用“莫高窟超大客流應急預案”的分流作用,確保旅行社團隊接待工作順利開展,最大限度保證遊客的參觀體驗和莫高窟總體的旅遊參觀秩序!

  莫高窟是人類的瑰寶,中華民族的驕傲,也是文化旅遊的珍奇資源。我們讚賞廣大旅遊企業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所體現出的企業責任和社會擔當,感謝廣大旅遊從業人員對莫高窟旅遊開放工作的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我們也將繼續為廣大“旅遊人”竭誠服務。讓我們攜手並進, 努力實現莫高窟的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積極維護敦煌整體的美好旅遊形象,共同促進敦煌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

  祝各旅行社事業發達!

  祝“旅遊人”新春快樂!

  敦煌研究院莫高窟開放管理委員會

  2016年1月25日

  範文二

  全市各旅行社,全體導遊人員:

  在新的一年到來之際,市旅遊局向你們表示誠摯的問候和美好的祝願!我市旅遊業的快速健康發展離不開大家的智慧和奉獻。首先感謝你們長期以來對全市旅遊工作的支援和為之做出的努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旅遊工作,去年11月30日召開的全市旅遊業發展大會,描繪了我市旅遊業發展的巨集偉藍圖,實現這些目標任務需要全市上下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我們旅遊行業共同為之奮鬥。其中,旅行社和導遊人員發揮的作用也至關重要。當前,旅行社發展和導遊工作也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特別是國家和省、市相關部門正在加大對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並集中公佈了一大批違法違規旅行社和導遊人員,都給旅行社和導遊人員提出了更高要求。從總體上看,全市旅行社及廣大導遊人員熱愛港城,奉獻崗位,遵紀守法,規範管理,誠信經營、文明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但是,也有少數旅行社和導遊存在違規帶團、服務不規範、講解水平不高、超範圍經營、不履行合同、不合理低價等違規違法行為。為規範旅行社經營行為,提高導遊服務質量,樹立良好的旅遊形象。在此,我們向全市旅行社及廣大導遊人員提出倡議如下:

  一、各旅行社和廣大導遊人員要嚴格遵守《旅遊法》、《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江蘇省旅遊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旅行社在經營中要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自覺規範經營行為,自覺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不欺騙遊客,不虛假髮布廣告,不搞低價惡性競爭,不開展“不合理低價遊”、“零負團費”等違規違法業務,為遊客提供優質誠信的旅遊產品和服務。

  二、各旅行社和導遊人員要切實強化旅遊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安全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保障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三、各旅行社要加強導遊隊伍建設,加強對導遊人員的管理教育,提高導遊人員的專業素質,強化服務質量意識,確保導遊人員持證上崗、規範帶團,尊重和自覺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引導遊客文明旅遊、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四、廣大導遊人員要牢固樹立“人人都是旅遊形象、處處都是旅遊環境”的理念,把自己當作展示連雲港、宣傳連雲港形象的視窗,文明待客、優質服務,真正讓遊客吃得放心、住得舒心、遊得開心、購得稱心。

  五、全市各旅行社和導遊人員要加強學習,融入發展大局、投身發展大潮。旅行社要多開發適銷對路的旅遊產品,策劃更多更好的活動和旅遊線路,吸引更多的國內外遊客來連雲港旅遊,組織好市民外出旅遊。在全市旅遊大發展、大提升的過程中,各旅行社能夠做大做強,廣大導遊人員實現自身價值的提升。

  我市旅遊業發展的目標令人鼓舞、任務催人奮進,真誠希望各旅行社和廣大導遊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自覺抵制各種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同時,我們也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開展綜合整治,建立一個良好的旅行社經營和導遊員執業環境,共同為建設“全國知名的濱海休閒旅遊目的地”做出更大的貢獻。

  新年新氣象!祝願各位同仁新年快樂,闔家幸福,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連雲港市旅遊局

  2017年1月1日

  範文三

  溪口轄區各旅行社:

  你們好。首先感謝大家在過去的日子裡對溪口旅遊風景區的大力支援。回顧一路走過的歲月,溪口景區的旅遊發展事業離不開大家的關注和參與,在共同的發展進步中,我們也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礎並結下了深厚的友誼。為營造和諧、文明、安全的旅遊環境,促進溪口旅遊業健康發展,切實維護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溪口景區的形象,溪口景區管理局進一步加大對景區旅行社、導遊的管理力度,引導旅行社和自助遊遊客服從景區管理,在景區指定的景點、線路上游覽,自覺保護生態環境和旅遊環境,規範其旅遊活動。

  從總體上看,各旅行社及廣大導遊熱愛家鄉、遵紀守法,文明待客、服務意識和誠信經營等各種素質不斷提升。但是,少數旅行社和導遊身上,還存在一些違規帶團、欺詐遊客、降低服務標準等不文明、不誠信的現象。因此,溪口景區管理局協同綜合執法局向全景區旅行社提出如下倡議:

  一、嚴格遵守《旅行社條例》。旅行社在經營活動中要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提高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二、提倡優質誠信遊,旅行社要杜絕虛假宣傳,為遊客提供優質誠信的旅遊產品。在行程中做到無指定購物、無任何附加費、無強迫自費專案。

  三、強化優質服務意識。確保導遊上崗證件齊全,規範帶客。要尊重和自覺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引導遊客理性消費。旅行社要推崇品質旅遊,不搞低價惡性競爭,自覺維護行業的健康發展。

  四、加強旅行社導遊隊伍建設,定期開展內部員工培訓,提升旅遊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

  在此希望各旅行社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堅持誠信為本,依法依規經營,自覺抵制各種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同時,我們也將進一步加大對旅行社、導遊的管理力度,共同為建立一個健康、良好的溪口風景區旅遊發展環境,推進旅遊經濟區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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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