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實踐有哪些

  在過去的數年中,一些上市公司在定向增發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

  1、以定向增發國有法人股方式

  ,將母公司的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挽救處於困境的上市公司。一是直接定向增發,如"巴士股份",向母公司定向增發5000萬股國有法人股,換取母公司持有的兩家公交公司;二是在資產置換過程中,國有股股東與上市公司因資產置換產生的差額部分,以向國有股股東定向增發國有法人股的方式補齊,如"深惠中"、"龍頭股份"。

  2、通過定向增發法人股

  進行上市公司之間業務整合和控股關係整合。如1999年,"大眾出租"向"浦東大眾"定向增發法人股,換得"浦東大眾"的計程車實物資產及投資權益。重組後,"大眾出租"以交通運輸業為主,企業更名為"大眾交通";"浦東大眾"注重於生物醫藥環保高科技產業,企業更名為"大眾科創"。同時,大眾科創通過定向增發取得了大眾交通24.74%的股權,成為其第一大股東。

  3、上市公司採用定向增發新股方式

  吸收合併下櫃公司或者另一家上市公司。"清華同方"是第一家,以後陸續又有"三九生化"、"青島雙星"、"正虹科技"、"寧夏恆力"、"新潮實業"、"亞盛集團"等10餘家上市公司採用了這種方式。增發物件既有國有股股東、法人股股東,也有個人股股東,增發方法是國有股換為國有股,法人股換為法人股,個人股換為個人股,其中,個人股在發行滿三年後可上市流通。目前,清華同方的個人股持有已滿三年,經交易所同意已上市流通。今年,我國證券市場上發生了第一起一家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吸收合併另一家上市公司的情形,即上海第一百貨定向增發吸收合併華聯商廈後更名為百聯股份,在法律問題和會計處理上都進行了諸多突破和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