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審有什麼條件

  在我國有取保候審的規定,取保候審期限已經到了,怎麼去解除取保候審,有什麼條件嗎,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解除取保候審條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審查,看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存在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五十六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規定的情形。

  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

  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當事人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同時,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當事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各種法律手續。

  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式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並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稽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採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