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得用法
“的”、“地”、“得”的用法區別本是中小學語文教學中最基本的常識,但在使用中也最容易發生混淆,有哪些呢?本文是小編整理的資料,僅供參考。
1、“的”後面跟的都是名詞,如“我的太陽,可愛的花兒,誰的橡皮,清清的河水……”
“的”字一般用在修飾或限制人或事物的時候.“的”放在修飾與被修飾、限制與被限制的詞語之間.例如:
敬愛的、慈祥的老人、戴帽子的男孩、珍貴的教科書、鳥的天堂、偉大的祖國、有趣的情節、優雅的環境、可疑的情況、團結友愛的集體.
上面這些片語,中心詞都在後面,都是名詞性的,因此在修飾限制它們時,都用“的”.
2、“地”後面跟的都是表示動作的詞,如“用力地踢,仔細地看,開心地笑笑……”
描繪或限制某種動作、性狀的時候,描繪和被描繪之間、限制和被限制之間,往往用“地”連線.例如:
高聲地喊、愉快地唱、拼命地逃、瘋狂地咒罵、嚴密地注視、一次又一次地握手、迅速地包圍、沙沙地直響、斬釘截鐵地說、從容不迫地申述.
上面這些片語,中心詞也在後面,而且都是動詞性的,因此在描繪、限制他們時都用“地”.
3、“得”前面跟的多數是動詞,後面跟的都是形容詞,表示怎麼怎麼樣的,如“掃得真乾淨,笑得多甜啊……”
有時需要被說明動作的情況和結果,或補充說明事物性質的程度和變化,往往補充說明的部分改在被補充說明的詞語後面,這時兩者之間用“得”連線.例如:
走得很快、踩得稀爛、疼得直叫喚、瘦得皮包骨頭、紅得發紫、氣得雙腳直跳、理解得十分深刻、樂得合不攏嘴、驚訝得目瞪口呆、大得很.
上面這些片語,中心詞都在前邊,而且都是表示動作或性狀的詞語,因此補充說明它們時,都用“得”.
補充兩點:
1、如果“de”的後面是“很、真、太”等這些詞,十有八九用“得”.
2、有一種情況,如“他高興得一蹦三尺高”這句話裡,後面的“一蹦三尺高”雖然是表示動作的,但是它是來形容“高興”的程度的,所以也應該用“得”.
總結:“的”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修飾、限制“的”後面的事物,說明“的”後面的事物怎麼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形容詞***代詞***+的+名詞;“地”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形容“地”後面的動作,說明“地”後面的動作怎麼樣.結構方式一般為:副詞+地+動詞;“得”後面的詞語一般用來補充說明“得”前面的動作怎麼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動詞+得+副詞.
以上幾種用法,可以寫成下面的公式:
修飾限制+“的”+名詞
修飾限制+“地”+動詞
動詞***形容詞***+“得”+補充說明
“的、地、得”的用法和區別
“的”、“地”、“得”的用法區別本是中小學語文教學中最基本的常識,但在使用中也最容易發生混淆,再加上一段時間裡,中學課本中曾將這三個詞的用法統一為“的”,因此造成了很多人對它們的用法含混不清進而亂用一通的現象。
結合例項,談談“的、地、得”的用法。
一、“的、地、得”的基本概念
1、“的、地、得”的相同之處。
“的、地、得”是現代漢語中高頻度使用的三個結構助詞,都起著連線作用;它們在普通話中都讀輕聲“de”,沒有語音上的區別。
2、“的、地、得”的不同之處。
呂叔湘、朱德熙所著《語法修辭講話》認為“的”兼職過多,負擔過重,而力主“的、地、得”嚴格分工。50 年代以來的諸多現代漢語論著和教材,一般也持這一主張。從書面語中的使用情況看,“的”與“地”、“得”的分工日趨明確,特別是在邏輯性很強的論述性、說明性語言中,如法律條款、學術論著、外文譯著、教科書等,更是將“的”與“地”、“得”分用
“的、地、得”在普通話裡都讀輕聲“de”,但在書面語中有必要寫成三個不同的字:在定語後面寫作“的”,在狀語後面寫作“地”,在補語前寫作“得”。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可使書面語言精確化。
二、“的、地、得”的用法
1、的——定語的標記,一般用在主語和賓語的前面。“的”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修飾、限制“的”後面的事物,說明“的”後面的事物怎麼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形容詞、名詞***代詞***+的+名詞。如:
①頤和園***名詞***的湖光山色***主語***美不勝收。
②她是一位性格開朗的女子***名詞,賓語***。
2、地——狀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動詞、形容詞***前面。“地”前面的詞語一般用來形容“地”後面的動作,說明“地”後面的動作怎麼樣。結構方式一般為:形容詞***副詞***+地+動詞***形容詞***。如:
③她愉快***形容詞***地接受***動詞,謂語***了這件禮物。
④天漸漸***時間副詞***地冷***形容詞,謂語***起來。
3、得——補語的標記,一般用在謂語後面。“得”後面的詞語一般用來補充說明“得”前面的動作怎麼樣,結構形式一般為:動詞***形容詞***+得+副詞。如:
⑤他們玩***動詞,謂語***得真痛快***補語***。
⑥她紅***形容詞,謂語***得發紫***補語***。
三、“的、地、得”用法的常見錯誤
一般而言,在特約記者和通訊員來稿中常見的“的、地、得”用法錯誤,主要表現在該用“地”、 “得”的地方全部用了“的”。如:
① 這兩年,該公司的職工不斷的***地***轉變觀念。
我們說“地”是狀語的標記,用在謂語的前面。此例中主語是“職工”,謂語是“轉變”。很顯然,用“的”是錯誤的,應該用“地”。
②該專案不僅創下了該公司單項工程總產值之最,更為重要的是成功的***地***闖進了上海的國際石油化工專案建設市場,踏上了一個更高的平臺。
這個例句雖然比較長,但謂語“闖”前的“的”明顯用錯了,應該改為“地”。
③各項安全工作做得很到位,安全防範措施都落實的***得***很好。
補語一般回答“怎麼樣”的問題,前面一句回答“做”得怎麼樣,用了“得”,很對;可接下來回答“落實”得怎麼樣問題時,作者卻用了“的”。這個錯誤非常明顯,可惜作者沒有發現,正確的用法應該是“得”。
④身體更不敢碰到被太陽炙烤的***得***滾燙的鐵車梯。
如果我們問“炙烤”得怎麼樣,就知道例句裡用錯了,應該用“得”。“的”還有其他的用法,比如——這個東西是誰的?我的。這裡“的”是代詞,不是我們這裡要討論的物件,就不再贅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