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已批想退房怎麼辦

  ?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購房者在遇到下列情況,可以要求退:

  ***一***面積誤差。若是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依照法律規定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開發商擅自變更房屋規劃設計。若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屋發生了規劃或設計的變更,例如:房屋結構的變更,房屋用途的變更等,若是開發商沒有告知購房人變更,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三***房屋質量問題。若出賣人交付的房屋有質量問題且影響到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例如:購房人買了房子,房屋內不斷漏水、滲水、牆體裂縫,導致購房人無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就有權解除合同。

  ***四***房屋存在抵押。很多購房人買了房子後,發現自己的房子又被開發商偷偷抵押給其他銀行,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有權利以此為由而解除合同。

  ***五***無法獲得貸款。若是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無法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則買受人是有權解除合同。

  ***六***無權屬證明。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會約定,若出賣人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權屬證明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七***逾期辦理房產證。若購房人購買房屋後,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取得房產證,則期滿後超過一年,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仍然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八***一房多賣。目前,很多開發商都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例如:購房人簽訂了買賣合同後,開發商又將此房屋出售給第三人,則購房人就有權利解除合同。

  ***九***逾期交房。很多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超過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