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對於犯罪分子來說,在被判刑之後,最期待的就是減刑了,可是,他們卻不知道減刑也需要條件的。那麼,在法律常識中,犯罪減刑具備哪些條件呢?下面就是小編提供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犯罪減刑的條件

  ***1***減刑適用的物件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①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的;

  ②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③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⑤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⑥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

  減刑的認定標準

  1、減刑的物件條件

  減刑只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處上述四種刑罰之一的犯罪分子,無論其犯罪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是重罪還是輕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備了法定的減刑條件都可以減刑。

  2、減刑的實質條件

  “可以”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只有符合這一條件,才能得以減刑。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減刑只能適用於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這是適用減刑的實質性要件。

  3、減刑的限度條件

  根據我國刑法典第78條的規定,減刑的限度為: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1/2;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條第2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25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20年。

  信用證***罪減刑的期限

  1、被判處五年以上的,一般在執行一年半以後可依法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減二年至三年,第二次減刑時,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

  3、被判處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規定適當縮短起始和間隔時間;

  4、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執行二年後方可減刑;

  5、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緩期二年執行期間不得減刑,二年執行期滿可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