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的手抄報

  普通話,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漢語標準。“普通話作為中國的官方語言,廣泛通行於中國全境。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講好普通話圓夢你我他的手抄報內容,歡迎大家參閱!

  普通話的由來:

  普通話是情感的紐帶,溝通你我他的橋樑。

  說好普通話 方便你我他,普通話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是全國各民族通用的語言。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絡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上世紀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於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

  “普通話”的定義,解放以前的幾十年一直是不明確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期間,漢民族共同語的正式名稱正式定為“普通話”,並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為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範化而努力

  漢民族共同語,就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把普通話的定義增補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

  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彙、語法三個方面明確規定了普通話的標準,使得普通話的定義更為科學、更為周密了。其中,“普通話”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學好普通話從我做起,下面是一些普通話的警句:

  1、學好普通話,不會鬧笑話

  2、講好普通話,事事好說話

  4、說普通話,行萬里路

  5、人人都說普通話,祖國處處在變化

  6、普通話,用處大,人人說,增文化

  7、講好普通話,走遍中國都不怕

  8、普通話,明白事

  9、學好普通話,發揚中國歷史文化

  11、說好普通話,大江南北任我遊

  12、交流的橋樑——普通話

  13、說話要說普通話,溝通交流都不怕。人人都要學會它,走南闖北就不怕

  14、要做中華小當家,先要說好普通話

  15、人人都說普通話,中國人民成一家

  16、人要做文明人,講話要講普通話

  17、普通話不離口,規範字不離手。普通話最好聽,普通人最可愛

  19、人人都寫規範字,人人都說普通話

  20、普通話,我愛他,大家一起普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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