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黨員承諾書範文

  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是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戰鬥堡壘,黨員是國有企業發展的中堅力量,也是企業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的主要來源。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以供參考。

  篇一

  為了進一步深化黨內主題實踐勾當,充實闡揚共產黨員在經濟工作主沙場的先鋒楷模浸染,確保全域性“創一流”和創省級文明單元工作方針的順遂實現。**電力局黨委安身黨員責任區,向全域性鄭重推出黨員承諾制。具體內容如下:

  1、黨員身邊無事情。在黨員責任區內,黨員就是平安出產的責任人。要帶頭做到平安無事情,並承諾在責任區內無人身重傷、衰亡和重年夜責任事情、無火災事情、無本企業齊截級以上責任的重年夜交通事情。

  2、黨員身邊無欠費。在黨員責任區內,黨員就是電費收受接管的帶頭人。要堅持電費收受接管責任點軌制,發揚“三千”精神和協作精神,攻難克困積極做好使用者的工作,帶頭完成電費收受接管使命,承諾在責任區內所轄區域電費上繳率為百分之百。

  3、黨員身邊無違紀。在黨員責任區內,黨員就是出產、經營、打點的年夜白人。要帶頭做到文明出產、文明經營、文明打點,為使用者供給優質處事,承諾在責任區內無違法違紀、無封建迷信、無歪理邪說、無習慣性違章、無吃拿卡要、無以“電”謀私。

  4、黨員身邊有暖和。在黨員責任區內,黨員就是職工的貼心人。要環繞企業更始,下崗分流和黨工作方針使命,耐心詳盡地做好職工的思惟政治工作,經由過程為職工化解矛盾,釋疑解惑,解決現實問題和堅苦,把黨組織的暖和送到職工心坎上。

  5、黨員身邊創一流。在黨員責任區內,黨員就是一流建樹的帶頭人。要環繞企業精神文明培植和一流建樹,增強企業文化培植,積極加入各類寓教於樂的文化體育勾當;承諾在責任區內具備一流裝置,連結一流衛生,完美一流資料,強化一流打點,供給一流處事,爭創一流業績。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1.認真履行黨支部書記的職責,帶頭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提高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立足本職工作,轉變觀念, 帶動廣大黨員、幹部和職工提升綜合能力,確保公司全年工作目標任務圓滿實現,做創新型的黨支部書記。

  2.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 切實抓好黨建工作,增強公司黨支部凝聚力、戰鬥力,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著力打造一支作風過硬、紀律嚴明、技術水平高的隊伍,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3.帶頭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黨的決定,嚴格執行廉潔從業各項規定,加強對個人和職工隊伍廉潔。

  4. 立足本職崗位,做好分管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生產質量、進度、技術等管理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優化企業環境,促進企業效益。

  5. 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和競爭力,確保公司和諧、持續、穩定發展。

  以上承諾,請黨組織、全體黨員、全體員工監督。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根據此次我分公司黨總支組織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爭當優秀共產黨員。現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作出以下承諾:

  第一、思想重視、積極參與。思想上充分認識、重視此次"創先爭優"活動的意義,按照活動方案要求,積極參與到活動當中,助力活動的順利開展,藉機檢驗自己的黨性素養,主動查詢不足,及時改進。

  第二,遵守章程、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黨的各項議程章程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更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更加深刻地領會"不以規矩不成方圓"的道理,求真務實,遵紀守法,言行一致,表裡如一。

  第三、勤儉節約、廉潔履職。胸懷全域性、保持清醒,在工作中始終弘揚勤儉的作風,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嚴格把關,少花錢多辦事,好鋼用在刀刃上。要堅持求真務實、講求實效,擺正價值觀,算好七本帳,樹廉潔從政的良好形象。

  第四,愛崗敬業、開拓進取。立足自身崗位,愛崗敬業、開拓進取,不斷提高自己的責任心,增強事業心,。要繼續秉持勤奮、刻苦、用心的工作作風,做工作、幹事情要花精力、用功夫、多付出,要高標準、高要求,身體力行、爭做先鋒、為廣大員工樹立榜樣。

  第五,從嚴要求、提升素質。以一名優秀共產黨員的標準,時刻提醒自己,共產黨員是先進模範的代表,是不同於普通群眾。要從嚴從難要求自己,無論是思想還是工作,無論是學心態度還是個人修養,都要從內心裡提高要求,隨時隨地想到我是一個共產黨員,不斷錘鍊自己的黨性修養。

  第六,注重品行、講求道德。樹立正確的道德觀、榮辱觀,不斷加強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設,重品行、講道德,誠信做人、誠懇待人、熱誠對人,團結同事、尊老愛幼,務實、踏實做事,爭做螺絲釘,及時出現在黨和人民最需要的時候、最需要的地方。為了共產主義事業,甘於奉獻,用百點熱,耀千分光。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